據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1月8日消息,近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勝利街市場監管所在開展網絡監管巡查時,發現轄區某企業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促銷活動中宣稱擁有“最終解釋權”。
針對該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約談。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指出,商家在促銷活動中宣稱擁有“最終解釋權”的行為,屬於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者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中,不得規定經營者單方麵享有解釋權或最終解釋權,以此排除或限製消費者的權利。其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屬於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並給予處罰。
該企業負責人表示,對法律法規了解不足導致此次違法行為發生,今後將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杜絕類似情況發生。約談中,執法人員耐心向其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並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刪除含有“最終解釋權”字樣的宣傳內容,確保今後的促銷活動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