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忠事件連爆!中國最高法院:重罪嚴判 微罪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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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珠海市體育中心1開車無差別衝撞人群釀35死。(路透檔案照)

針對隨機傷人事件頻傳,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專題會議,宣示要狠抓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對重大惡性犯罪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對矛盾激化所引發的犯罪以及日常輕微犯罪,可有條件從輕處罰。

新華社報導,這場專題會議上午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主持,旨在深入學習貫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日前對“珠海衝撞案”的指示精神,並研究落實中共中央政法委專題會議部署,做好歲末年初“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相關工作。

根據報導,會議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依中央政法委部署,認真落實“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任務,狠抓加強專門矯治教育、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見落實,依法懲治各類犯罪。

會議提到,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黨委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工作,做實“定分止爭”,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決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用刑罰與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要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實際行動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會議指出,要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對於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但對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以及社會生活、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輕微犯罪,且被告人認罪認罰、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依法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進改造罪犯。

會議還提到,對於一個時期、一個領域內的多發高發類案,要在黨委領導下促推“源頭防控”,把製度優勢轉化成治理效能。

會議最後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庭長要“確實扛起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和審判責任”,身體力行落實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履行好審判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公正、優質高效審理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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