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超時工作:每天工作十四五個小時成常態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2024年11月10日,山東青島,外賣騎手在一商場內席地而坐,有的等待取餐,有的在手機上搶單。圖據視覺中國

根據美團、餓了麽、閃送等平台公示的數據,目前外賣騎手群體規模已達到1500萬人左右。

最近一段時間,杭州一位中年外賣員猝死、叮咚買菜倉管猝死、外賣副站長回家路上突發疾病死亡等消息,讓外賣群體超時工作、遭遇意外後權益保障困難等問題再次被討論。

在多地出現外賣騎手猝死事件背後,外賣騎手每日工作時長能否設定限製?他們的勞動權益能否得到更好保障?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走訪多名外賣從業者、勞動法律師、相關專家等,共同探討外賣騎手權益保障的困境以及如何破局等相關問題。

每天工作十四五個小時

“沒人逼你加班,但不加班掙不到錢”

晚上10點,小王結束當天美團專送外賣員的工作,下線“美團騎手”,然後打開“蜂鳥眾包”(餓了麽眾包騎手App),繼續以餓了麽眾包外賣員身份接單,持續到後半夜。第二天早上7點,小王繼續以美團專送外賣員的身份開始新一天的工作。

去年,小王大專畢業,經曆兩段不成功的工作後,兩個多月前開始做美團的專送外賣員。按照站點要求,他每月必須出勤26天以上,每天必須完成的排班是早上10點半到晚上8點。在固定排班之外,外賣員可自由安排。而小王每天固定工作時間是早上7點到晚上10點,有時會在晚上10點後再跑幾個小時餓了麽眾包。晚上10點後專送單量減少,同一平台不支持既做外包又做專送,所以小王和很多專送外賣員會在晚上轉為另一平台的眾包騎手。

小王說,他們之所以要在排班之外繼續工作,一是階梯製的單價規則,二是更多單量可獲得更高積分從而獲得更多派單。

▲騎手在站點的星級標準。受訪人供圖

小王所在站點每單價格為7元,當月單量超過700單之後會漲到7.2元,之後還有800、1000、1400幾個檔位,每達標一個檔位單價就會提高。服務分則主要依靠單量和好評等,站點根據不同服務分劃分六個星級,高星級騎手除了每單獎勵更多,還更容易獲得派單。作為站點新人,小王每月隻能跑900-1000單,扣除各種費用後月收入七八千元,他們站點的單王每天單量能達50-60單,不少“老人”能月薪過萬。

騎手主要分為眾包和專送兩大類,眾包騎手自己注冊接受培訓後就可以上線跑單;專送則歸站點管理,需嚴格按照站點排班工作,有更穩定的單量和更高的單價。

紅星新聞記者隨機采訪遇到的絕大部分是專送騎手。作為專送騎手,美團和餓了麽不同平台以及同一平台的不同站點,考核、管理方式有所差異,但有嚴格的排班製度和階梯化的單價標準。

記者以專送騎手求職者身份谘詢,多個招聘平台表示工作時間在8小時或12小時,但下午可休息。有專送騎手表示,原則上隻有午間和晚間高峰必須在線,但實際上排班時間不會隻有這麽短。

▲騎手的班次。受訪人供圖

餓了麽專送員白先生說,現實中訂單緊張,為達成更高階梯的單價,他們會主動要求站長排更多班次。在白先生的站點,班次包括早班、午高峰、兩段下午茶、晚班、夜班等。白先生每天跑6個班,工作時長達到15個小時。“我們站點之前60個人,現在有一百零幾個,但單子還是那麽多單。沒人逼你加班,但不加班掙不到錢。”

也有騎手表示,站長會給每個人強行排長時間班次,很難請假。但無論主動還是被動,騎手工作時間都普遍在十四五個小時左右,每個月都要保證26天左右的出勤。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最長工作時間來自一名跑專送的騎手,最多一天完成過66單,從早上7點跑到淩晨2點。

外賣騎手是誰的員工?

各平台簽署協議均顯示為“合作關係”

除了超時勞動,外賣騎手的身份認定也是爭議話題。

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研究員孫萍在她的《過渡勞動:平台經濟下的外賣騎手》一書曾提到,配送平台往往同時跟幾百家甚至上千家中介公司簽訂協議,加盟商和代理商成為外賣平台的勞動供應商。這些公司多為“科技公司”,通過投標或市場關係拿到平台合作後,和其他人力資源公司、財稅公司簽訂“服務外包”“轉包”等協議,讓公司負責騎手的個體工商戶注冊、個稅代扣等業務。

采訪中,多位騎手表示自己是與某科技公司簽訂協議,但這份協議並非勞動合同,而是約定雙方為合作關係。

▲蜂鳥眾包顯示雙方為合作關係

記者注冊蜂鳥眾包、美團眾包、閃送員三個騎手平台,均需簽署相關“服務協議”。其中蜂鳥和美團的協議甲方均為與美團、餓了麽無直接關聯的科技公司,閃送的甲方則為閃送所屬公司。美團眾包的協議為《網約配送員協議》,未明確提及雙方是否為勞動關係,蜂鳥眾包協議中提到,“通過本協議建立平等的服務合作關係”。閃送員協議則明確,“甲乙雙方建立的是商業合作關係,雙方之間不存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

去年引發關注的“985碩士畢業生送外賣”主人公陳濤說,當初他送外賣時注冊閃送、順豐、美團、餓了麽等幾乎所有配送平台,但他沒有仔細看過任何一份協議,隻知道自己和對方簽的是合作協議而非勞動合同。“關鍵是不簽就沒法做這個工作。”

多位受訪騎手都沒有仔細看過協議,隻有一位專送騎手明確了解協議中自己是“個體工商戶”身份。

多份有關勞動關係認定的判決書中,不同區域法院均認定騎手與該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在多份交通事故判決書中,法院均認為騎手與公司係勞務關係。

▲閃送服務協議中明確非勞動關係

解題1:

設置最長勞動時間能破題嗎?

在記者采訪的騎手中,隻有閃送騎手明確提到有最長工作時間限製,在線超過8小時會收到相關提醒,被提醒後能感受到單量下降。而美團和餓了麽騎手均表示未聽說相關提醒或限製。

對於小王這種會切換不同平台的騎手來說,有規定也不會對他產生影響。有騎手提到,下午、晚間班次單量較少,想要接單的騎手往往也隻能休息。

今年2月,新華社一篇報道提到,美團相關負責人介紹,美團已在探索結合訂單峰穀及騎手配送在途、等餐、無單等狀態,對騎手推送“防疲勞”提示和實施派單幹預,防止騎手疲勞配送。

11月12日,餓了麽方麵在回應紅星新聞采訪時提到,騎手具有自主接單、高峰閑散時間交替等特點。為保障騎手休息權,餓了麽平台在多地展開“連續接單4小時、休息20分鍾”的提醒,讓騎手及時調整工作狀態。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南開大學數字經濟交叉科學中心研究員陳兵教授認為,設置最長在線時長應成為一個行業標準。但對於這種靈活彈性的就業形態,想要通過外部規定來避免超時工作的可能性很小,騎手可通過切換平台等方式繞開限製。如果強行限製他們切換平台,就不是靈活就業了。

陳兵認為,這是一個階段性問題。未來隨著靈活就業人員生活水平提高,本地有房、生活壓力較小的人,會從自身長期利益的角度考慮選擇彈性工作。

解題2:

騎手權益如何更好保障?

被歸為靈活用工從業者的騎手,他們的權益應該如何保障?

北京實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晶認為,這種第三方用工狀態下的勞動關係認定是法院爭議的焦點,目前沒有絕對的標準,法官會結合具體案情具體判定,不同案子結果會有差異。

陳兵教授提到,在司法實踐中,騎手權益受到損害時,法院往往考慮從平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要求平台企業給予騎手一定補償。

“平台一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二不向他們進行直接支付,無法認定雙方存在勞動或勞務關係。第三方公司則和騎手訂立合作關係合同,雙方在這個合作中都以b端出現。”陳兵解釋,這就導致現實中第三方公司因騎手受傷或騎手導致他人受傷成為被告時,法院一般會要求第三方公司承擔一定責任,但理由往往不明確。事實上,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經著手就靈活就業新業態從業人員的權益保障問題進行係統性規範,做好健康發展保障工作。

裁判文書網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在美團眾包的協議甲方大連益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外賣員交通事故糾紛中,法院認為發生事故時係配送服務期間,應屬於履行職務行為,原告損失由該公司承擔。法院還提到,此案審理的是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對騎手與公司間的具體法律關係不作評判。

陳兵表示,目前問題的解決思路在客觀上是鼓勵靈活就業者購買社會保險。

美團和餓了麽公布報告提到,騎手商業保險覆蓋率達到100%。2022年7月起,在人社部指導下,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四川、重慶等七省市啟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而職業傷害保障,就是麵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新型工傷保險。

陳兵認為,主管部門應切實精細化管理,一方麵降低企業的經營和稅費成本,用惠企來保障和支持民生。另一方麵,要加強勞動力市場的稽查和監督,對於格式合同條款是否站在利益均衡角度,是否有落實相關保障政策做重點評估。“在目前的環境和製度下能夠往前做一點,哪怕是0.1步都是好事。”

11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美團方麵獲悉,針對騎手權益,他們將在月底或明年初出台新的力度較大的保障政策。這一政策並不僅限於美團,是人社、網信等部門牽頭下針對整個外賣行業的權益保障。這個政策目前在調研製定階段,尚無法公布。

查看評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