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要涼涼?這次恐無法阻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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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出生在美國,就自動獲得美國國籍。”美國的這個政策,也吸引了世界上許多富豪和中產“赴美生子”,並催生了這個龐大的產業。但這個政策很可能要被取消了!據美聯社報道,川普團隊已經在為上任之後要頒布的政策在寫方案,其中在移民問題上,除了大規模驅逐非法移民外,就是“取消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

美國中文網報道 當選總統川普在競選期間表示,他將尋求終止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子女的自動公民身份。盡管他第一個總統任期內也曾批評出生公民權,但從未采取行動,外界這次預計,他很可能通過行政令推進自己的計劃,也將勢必掀起新一輪法律戰,最終可能由最高法院定奪。

川普去年5月在X上發布的一段競選視頻中表示,在他上任後,將發布一項行政命令,指示聯邦機構停止“出生公民權”。

他在視頻中說:“美國是世界上僅有的幾個國家之一,它規定,即使父母雙方都不是美國公民,甚至都不是美國的合法居民,一旦父母侵入我們的土地,他們未來的孩子就會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出生公民權源於1868年批準的《憲法》第14修正案,其中授予“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的人”公民身份。最高法院從未直接就這一問題作出裁決,但他們在1898年審理的一宗案件被視為對該修正案的公認解釋,當時大法官們授予了一名在美國出生的華人公民身份。

所有意識形態的法律學者普遍認為,第14修正案的意思不言自明,但這並沒有阻止一些反移民倡導者提出另一種解釋。他們認為,最高法院在1898年的裁決沒有涉及非法入境者的子女是否為美國公民的問題,因為此案中的父母是合法入境的。

根據川普的提議,父母中至少有一方需要是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孩子才能獲得出生公民權。此外,他還擬通過行政令打擊所謂的“生育旅遊”。

目前還不清楚美國每年究竟有多少孩子出生在父母都是非法移民的家庭,也不清楚多少新生兒來自“生育旅遊”。但可以肯定的事,川普如果采取任何此類行動,肯定將引發民主黨人的反彈,一場憲法攤牌幾乎不可避免。

不過,結束出生公民權並非川普第二次當選總統的主要焦點,他承諾要發起美國曆史上最大的無證移民驅逐行動,並已誓言將“不計成本”。在2024年的共和黨政綱文件中,也沒有特別提及終止出生公民權的計劃,但確實包括了承諾“優先考慮擇優移民”和結束連鎖移民的語言。

除簽署行政令一條路徑外,國會也可能采取立法行動,南卡國會參議員格雷厄姆就於10月份推出法案,提出改變美國出生公民權的立法。

格雷厄姆的法案將公民身份限製在美國公民或國民的子女、永久合法居民或服軍役的非公民子女身上,禁止無證移民和持旅遊簽證來美者的子女自動獲得公民身份。格雷厄姆表示,這將結束對出生公民權的“剝削”,因為出生公民權是“非法移民的主要誘因,也是我們國家安全的弱點”。

由於民主黨目前控製著參院,格雷厄姆的計劃被擱置。但在明年川普成為總統,共和黨人很有可能完全掌控國會的情況下,該提案也有通過的可能。如果通過,預計也將立即引發法律挑戰。

出生公民權是法律界過去100多年來的共識,但在保守派大法官占絕對多數的最高法院,這項憲法權利是否會受限製仍是未知數。不過,即使支持者也承認,川普的計劃將麵臨一場可能難以克服的艱苦戰鬥。

支持限製移民的“移民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馬克·克裏科裏安表示:“如果總統采取這一步驟,最高法院很可能會做出不利於總統的判決。”

知多D

何為出生公民權?

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國領土和領地(包括波多黎各、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北馬裏亞納群島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出生公民權”原則被寫入1868年的第14修正案,原本旨在確保在美出生的非裔美國人獲得公民身份。1898年,最高法院在一宗涉及一名在美出生華裔公民黃金德的案件中,最高法院判處美國政府敗訴,黃金德確認是美國公民,由此確立了在美出生即擁有公民身份的原則。

從此,“出生公民權”沒有再被挑戰過,直至川普第一個任期提出要廢除“出生公民權”,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川普如何“取消出生公民權”

盡管法律學界普遍認為第14修正案對出生公民權的解釋已無歧義,但該修正案的條款含義仍存在爭議。

辦法1

最高法院重新解釋憲法

1868年的憲法第14修正案的原文是:任何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州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然而,憲法第14修正案沒有加上任何定語,因此才會出現1898年的“黃金德案”,當時最高法院判決黃金德勝訴,黃金德的父母擁有美國合法身份。後來提起這個案子的時候,“黃金德的父母擁有合法身份”被忽略,隻剩下“出生在美國即可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川普如果上任第一天簽署行政令取消出生公民權,那麽他的行政令必將遭到民權組織起訴,毫無疑問這個案子將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如今最高法院保守派占據6:3的絕對優勢,很大可能判決川普政府勝訴。

也就是說,最高法院重新解釋了憲法第14修正案,前麵加入定語:夫妻倆必須有一個是美國公民或者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其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才能成為美國公民。

辦法2

國會製定新法律

除此以外,通過國會製定新法律也是一個途徑。今年10月份,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提出了一項法案,試圖限製出生公民權,使之僅限於父母一方為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或非公民但在美軍服役的子女。

格雷厄姆稱,出生公民權是非法移民進入美國的“誘因”,並認為目前的政策構成“國家安全的弱點”。不過,由於民主黨控製參議院,格雷厄姆的提案暫被擱置。

如今,共和黨在下一屆國會已經完全掌控參議院,也有望掌控眾議院,那麽該法案可能再度進入立法程序,共和黨將藉著這次難得的控製參眾兩院的機會,通過這條法律。

當然,這條法律通過也不免被以“違反憲法”告上最高法院,保守派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同樣可能重新解釋憲法。

這條法律一旦通過,“赴美生子”產業將宣告結束,此前已經獲得美國護照的人應該會繼續持有,這條法律生效後出生的孩子,將沒有機會拿到美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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