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離世 老太變更名下股票賬戶信息轉走2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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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用妹妹名下賬戶炒股,其因病離世後,妹妹將股票上的200多萬資金分多次取走,妹妹一家三口因此陷入一場刑案。

2022年底至次年年初,時年71歲的河北石家莊市民段某秀在哥哥段某生病逝後,讓兒子變更她名下的證券賬戶,並將賬戶內200多萬元資金轉入自己的銀行卡。隨後,將銀行卡內的資金通過取現、轉賬等方式轉走。幾個月後,段某秀一家三口先後因涉嫌盜竊罪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拘。

案件的關鍵點在於,股票賬戶資金歸誰?段某生的妻子檀某稱,股票本金是夫妻二人出資,借用段某秀的賬戶炒股。段某秀的弟弟段某國稱,股票賬戶內有段某秀的本金。

日前,紅星新聞從段某秀家屬處了解到,目前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檢察院已提起公訴。

段某秀家屬:

兄妹二人合夥炒股,共用一個賬戶

段某國表示,因段某生炒股水平高,段某秀就將炒股本金交給哥哥操作。段某秀和段某生共用一個賬戶,賬戶是段某秀的名字,賬戶存折在段某生手裏,兄妹兩人都有密碼。

段某秀的家屬稱,2022年12月22日,段某生生病住進重症監護室。當時醫院通知家屬後,段某生的妻子和兒子來到醫院,醫院將段某生隨身攜帶的家門鑰匙等私人物品交給其妻兒。

段某國回憶,12月23日,段某生的兒子給段某秀來電,“他(段某生兒子)說要股票的錢,說他爸病重需要轉院,要把股票全部賣了。段某秀說這個賬戶隻有她和段某生都同意了,才能取裏麵的錢,當時就沒答應。”

當年12月26日,段某生去世。此後,段某秀查詢股票賬戶發現,12月22日下午,其股票全部被清倉拋售,被清倉拋售後約270多萬元,自動轉入段某秀股票賬戶綁定的存折。

“段某生在醫院監護室裏,段某秀根本不知道股票被拋售的事情,誰來操作的?”段某國說,家人推測,因段某生有在電腦裏存賬戶密碼的習慣,其妻子和兒子應該是回到家中,找到存折和賬戶及密碼後進行拋售。

此後,段某秀還發現,12月26日,其賬戶被取走了4.9萬元。

段某秀的代理人張天意證實,26日,檀某和兒子拿著段某秀名下的存折到銀行辦理取款。

段某國表示,段某秀及家人到石家莊市橋西區報警,但警方認為屬於家庭經濟糾紛,不受理。此後,因擔心賬戶內的錢會陸續被段某生的妻兒取走,段某秀讓兒子把股票綁定的賬戶信息變更後,分幾次取現轉賬,給了兒子59萬元、丈夫100萬元,又取出100萬元現金。“他們說將現金妥善安放,隻有很少一部分在銀行卡上,目的是為了分散好保全這個財產。”段某國介紹。

段某生妻子:

自己一直有賬戶密碼,本金由夫妻二人出資

段某國介紹,經家人了解,段某秀一家三口被抓是檀某的報警,“檀某說錢是他們的,段某秀和兒子更改股票賬戶信息、轉賬,就是盜竊。”

關於案件關鍵點,段某國認為,檀某說股票本金是由夫妻二人出資。但段某秀說,股票賬戶內有她的本金。

“聽段某秀和她的丈夫說,他們將現金交給段某生,由段某生匯進賬戶,他們兄妹關係一直很好,具體到本金金額及段某秀和段某生如何分配炒股盈利,我們不太了解。”段某國表示,“段某生已經去世,無法證實。”

檀某告訴紅星新聞,她一直都有賬戶密碼,段某秀一家三口的行為涉嫌犯罪,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待司法機關作出判決。對於其他情況,檀某不願接受采訪。

段某秀的辯護人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認為,案涉股票賬戶在段某秀名下,其應認定為財產的所有權人。段某秀將自己銀行卡中的錢取出,並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也無秘密竊取的犯罪事實。即便其將錢取現或轉款給其老伴和兒子,也是其自行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

周兆成稱,即使股票賬戶裏有段某生的錢,也屬於家庭經濟糾紛。段某秀一家已被刑拘一年多,希望石家莊司法機關能夠依法辦案。

案件相關資料:

檢方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三人犯罪

事情真如段某國講述的那樣,是兄妹二人共用一個賬戶、合夥炒股?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案件相關資料顯示,審查機關根據證券賬戶信息和銀行流水等證據查明,2000年,檀某和段某生夫妻為增加中簽新股的概率和機會,找段某生的妹妹段某秀幫忙,夫妻二人出資用段某秀名義開設一證券賬戶,並關聯段某秀名下一銀行存折,段某秀配合辦理手續,存折放在檀某處。段某生用涉案證券賬號買賣股票時,由檀某多次代辦證券賬戶相關業務,進行轉賬、取現等操作。

2022年12月19日,77歲的段某生因病住院治療。審查機關查明,12月22日、23日,段某生兒子為了給父親治病支付費用,將證券賬戶內股票全部賣出。12月26日,段某生的妻兒將錢款取現49000元,將證券賣出的剩餘272多萬元轉入存折。由於段某秀未配合段某生妻兒將這筆資金轉出,段某生兒子又將錢轉回證券賬戶。12月26日晚,段某生去世。

▲段某秀名下股票賬戶交易記錄(部分)

相關案件材料顯示,審查機關指出,在段某生去世後,2022年12月27日,應段某秀要求,蘇某彬(段某秀之子)電話谘詢證券公司後將涉案證券賬戶的聯係人、通訊地址、交易密碼等賬戶信息進行變更,後於12月28日以段某秀名義補辦銀行卡,並將該銀行卡關聯證券賬戶。2022年12月30日,分兩筆將涉案證券賬戶內的資金2675584.83元轉入段某秀名下銀行卡內。後段某秀、蘇某彬、蘇某朝(段某秀之夫)對該銀行卡內資金進行轉賬、取現操作。

資金流向顯示,其中一次是段某秀分兩筆取現100萬元。另一次是將100萬元分三筆轉入段某秀丈夫的卡內,後夫妻倆將卡內的錢取現90萬元。取現的190萬元現金交給丈夫蘇某朝藏匿。段某秀還將部分資金分三筆轉入其兒子卡內,共計59萬元。2023年9月,其中30多萬元被其兒子取現,其它資金被他用來網絡炒外匯、消費等。段某秀還轉了1萬元到自己另一張卡內消費。

▲段某秀名下賬戶信息

2023年2月26日,段某秀的兒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段某秀和丈夫也相繼被刑事拘留。段某秀及兒子被刑拘的原因為“涉嫌盜竊罪”,段某秀丈夫被拘留的原因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目前,當地檢察院已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現查明的證據足以指控段某秀、蘇某彬(段某秀之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數額特別巨大財物;蘇某朝(段某秀之夫)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

記者從裕華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正在辦理中,但具體開庭情況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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