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遭中國判刑九年 台灣籲公開判決書
文章來源: 德國之聲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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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是第一位遭中國以“分裂國家罪”起訴的台灣人,如今判決出爐,陸委會示警這顯示“如果中共想要,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成台獨份子”。而上月底恰逢“國際強迫失蹤日”,人權團體也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國立即釋放遭任意逮捕的台灣人。
台灣陸委會週四(9月5日)消息指出,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遭中國政府以“分裂國家罪”判刑9年;台灣政府與楊智淵家屬皆表示“拒絕接受此此憑空杜撰、誣陷栽贓”且缺乏人權保障的“荒謬”結果,並要求中國政府公開判決書。
台灣曾多次要求中國釋放楊智淵,但中方以“台獨頭目”來形容他。陸委會對此表示,這在民主自由的台灣看來,“就是在指控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日常……想藉此案恫嚇全台民眾,假懲治台獨之名行長臂管轄之實”,“如果中共想要,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成台獨份子”。
陸委會還指出,楊智淵案顯示中國的“懲治台獨22條意見”聲稱“隻針對極少數台獨份子”的說法是“欺騙台灣民眾的謊言”。該意見今年6月發布,分析普遍指出其定義及適用範圍模糊;其刑罰最重可判死刑、境外被告適用“缺席審判”等規定,都引發爭議。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進一步批評中國的“軟硬兩手”策略。他稱中國鼓吹台灣人到中國發展,配合少數的台灣“協力者”呼應中國的訴求,是希望“鬆懈”台灣人的心防。陸委會也再度提醒台灣民眾“慎思”前往中國的必要性,並“留意兩岸法規及體製不同”。
楊智淵案始末
楊智淵是台灣民族黨共同創辦人,2022年8月遭中國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當時正好是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高調訪台不久後;隔年4月,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分裂國家罪”起訴並批準逮捕楊智淵。
今年8月13日,中國國安部微信公眾號發布“堅決打好涉台反分裂反間諜鬥爭”一文,提到了楊智淵,把他形容為“台獨頭目”,並聲稱中國國安機構“連續破獲千餘起台灣間諜竊密案件”。
對此,台灣陸委會曾回應,這若不是“誇大業績”,就是再次宣示中方的“濫權羈押”,“把不符中共政治意識形態,主張民主自由的台灣人民,都當成‘台獨分裂勢力’或‘間諜’”。
人權團體批中國“任意逮捕”台人
今年8月30日“國際強迫失蹤日”當天,台灣人權團體及民進黨立法委員沈伯洋、洪申翰在記者會上,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在中國被“強迫失蹤”或“任意逮捕”的台灣人,並保障其人權。
大赦國際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雖然因中國司法不透明而難以獲得準確數據,但根據各方管道統計,過去10年來,至少有857位台灣人在中國被“強迫失蹤”或“任意逮捕”。楊智淵是其中之一,其他案例還有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商人李孟居、出版商富察等人。
被中國關押5年、2022年獲釋的李明哲在記者會上指出,在中國發布“懲治台獨22條意見”之後,“未來隻要中國政府認為你是‘台獨’,就可以直接把你判刑,縱使你根本不在法庭”。
人權團體也呼籲,台灣政府應更積極應對台人在中國被任意逮捕的情況,建立係統性的調查研究與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