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日,重慶市潼南區發生一起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近日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將此事定性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多人被追責處理。
3名老人相約外出散步被撞身亡,平均年齡約83歲,其中兩人係夫妻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重慶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此事發生的時間是2023 年 10 月 2
日下午2:54左右,地點位於重慶市潼南區建設路原婦幼保健院外麵。
該局在官網上公布的圖片顯示,事發現場是一個弧形轉彎處,附近有一個公交車站,旁邊一輛白色小車停在停車線內,該車左邊地上躺著一人。
事發地點位於重慶市潼南區建設路原婦幼保健院外
事發現場
附近一商販回憶起當時的情況稱,開始聽到“砰”的一聲傳來,隨即有人在大喊“撞倒人了。”後來,很多人跑過去發現兩名老太和一名老翁倒在地上,這時有人撥打120和110報警,救護車和交巡警很快趕到現場展開救治和調查,“那名肇事司機當即被交巡警控製住。”
潼南警方稱,當天事發後,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得知有一輛小車撞到3名行人,且傷情嚴重,便立即指令交巡警支隊派交巡警前去處置。
據介紹,120到達現場後確認1名老太當場死亡,另外2名傷者被送到潼南區人民醫院救治。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稱,當場死亡的是79歲的範姓老太,受傷倒地的是她82歲的老伴,以及87歲的老朋友唐老太,2023年10 月 3 日淩晨
3:10,範老太的老伴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此前事發當天下午5:30左右,唐老太也因搶救無效在潼南區人民醫院不幸去世。
知情人稱,他們3人都是潼南區當地人,事發前相約外出散步,孰料發生不幸,令人悲慟萬分。
潼南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書證實,範老太和唐老太均符合顱腦損傷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範老太的老伴符合顱腦損傷合並創傷性休克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事發後,潼南區政府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當地街道等部門組成的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采取“一對一”方式接待安撫家屬。
後來,3名老人的遺體由家人自行安葬,損害賠償事宜由家人向潼南區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重慶市多部門聯合介入調查,定性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稱,根據相關規定,事後成立由該局牽頭,
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潼南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派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潼南區紀委監委、區檢察院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稱,當時司機李某駕駛渝A牌小型新能源轎車沿潼南區建設路由原縣車隊往大佛中學方向行駛,行至原婦幼保健院外時,與前方同方向在道路上行走的3位老人以及停放在路邊停車位的一輛渝
C牌的小轎車相撞,造成1名老太當場死亡,2名老人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於2024年7月10日出具了《重慶潼南大佛街道建設路“10·2”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稱該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6.4556 萬元。
肇事網約車司機近3年共有20次交通違法,其中多次未禮讓行人
調查顯示,肇事司機李某係重慶潼南區人,同時也是深圳萬順叫車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萬順叫車重慶公司)的一名網約車司機,該公司成立於2017
年 4 月 7 日,注冊地址在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負責人姓廖,該公司取得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經查,李某於2002年7月29日初次領取駕駛證,準駕車型是A2;2017年6月19日,在廣西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注銷準駕車型,由A2降為B1B2;2019年9月27日,在該車輛管理所有滿分學習記錄,準駕車型由B1B2變動為C1;2022年11月2日由廣西轉入重慶,準駕車型為
C1。李某同時取得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調查查詢得知,近3年來,李某共有20次交通違法,但均已處理完畢。其中,2020-2021年度在江蘇無錫、2022年度以後在重慶潼南,其主要違法行為是違法停車11次、違反禁令標誌指示2次、不按規定行駛導向車道
2 次、遇行人正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禮讓的2次,另外還有超速行駛等。
另據介紹,事發時李某駕駛的那輛渝A牌照的比亞迪小轎車,是從潼南區一家租賃公司租來的,近3年該車共有 7 次交通違法記錄,包括2022
年違法闖交通信號燈1次、超速1 次,2023年不禮讓行人2次、違法停車2次以及其他,事發前也已處理完畢。
調查顯示,事發當天清晨6:04開始,網約車司機李某通過萬順叫車重慶公司平台接單,在潼南城區從事預約出租服務。當天下午
2:42接單後,載客從潼南區外灘濱江路出發至宏陽小區,經濱江路、大同街、建設路前往宏陽小區,行至事發現場時,車輛偏離直行車道軌跡碰撞3行人發生事故。
經鑒定,該車事發時的行駛速度為37km/h,排除李某酒駕、毒駕可能。
交巡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稱,李某駕車時注意力分散,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偏離正常行駛軌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多人被追責,萬順叫車回應稱從事網約車要求嚴格有專人負責審核
調查認定,萬順叫車重慶公司教育和督促網約車駕駛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章製度不力,未按照內部規定對他們開展崗前教育培訓考核,且未進行理論及路麵考試,未確保網約車司機李某掌握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同時稱,該租賃公司教育和督促駕駛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章製度不力,未按照規定的學時要求對駕駛員李某開展崗前安全教育,未嚴格落實公司安全例會製度,未能教育督促駕駛員李某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調查同時稱,潼南區交通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措施不力,實施執法檢查和處理不規範。潼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開展轄區道路事故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對事故路段違規設置臨時停車位影響車輛駕駛的事故隱患未采取相應排查治理措施。
潼南區城市管理局對事故臨時停車位設置失察失管,未開展事故路段臨時停車位評估調整。對於事故臨時停車位明顯存在違規設置的情況,未能依法及時進行撤除或調整。
調查組稱肇事司機李某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發次日被刑拘,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
同時建議由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對萬順叫車重慶公司處以 125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公司總經理廖某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由重慶市應急管理局處以2.1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那家租賃公司也被罰款120萬元,其負責人被罰款2萬餘元。
調查組稱,對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有關部門及其公職人員履職方麵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根據管理權限移交潼南區紀委監委和永川區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對有關人員的黨
政紀處分和有關單位的處理意見由紀委監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員由紀委監委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調查還稱,當前網約車準入門檻低,網約車駕駛人普遍存在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技能不強等問題,同時網約車安全隱患較大、交通事故特別是較大事故多發頻發,要求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網約車平台公司、網約車車屬公司、網約車駕駛人
的安全管理規定,要督促指導網約車相關企業不斷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製度,要進一步加大網約車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防範網約車事故的發生。
8月30日下午,萬順科技客服中心回應稱,年齡在18歲至60歲的市民,隻要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吸毒和酒駕以及沒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在取得相關網約車證件後均可注冊成為網約車司機,“我們的審核是非常嚴格的,有專員專門負責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