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頭天淩晨加班 次日宿舍去世 是否認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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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資本局7月23日消息,近日,河南的馮女士向紅星資本局表示,其丈夫蔣先生為牧原股份(002714.SZ)子公司的一名銷售人員,2023年元旦當天被同事發現在宿舍床上去世,年僅30歲。馮女士稱,丈夫入職後長期加班,去世前一天仍工作至淩晨3點多,導致過勞死亡,應據此認定為工傷。

7月22日,蔣先生所在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向紅星資本局表示,事發後公司一直在協助家屬進行工傷認定,並給予了5萬元的人道主義補償。

根據人社部《工傷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職工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的,視同工傷,可按照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紅星資本局了解到,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內鄉縣人社局”)於2023年12月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顯示,蔣先生在去世當天沒有工作痕跡,不屬於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視同工傷的情形。

員工被發現於宿舍內死亡

家屬稱其前一天工作至淩晨3點

據馮女士介紹,2022年1月,蔣先生入職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下稱“牧原公司”)銷售部,該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製。在完成入職培訓後,蔣先生便一直留在公司的杭州服務站,負責當地的銷售工作,並住在員工宿舍。

2022年12月31日淩晨,馮女士收到丈夫的多條微信,稱自己仍在加班,最後一條消息發自淩晨3點41分,語音條裏向妻子講述了大量開會以及工作內容。但讓馮女士沒想到的是,2023年1月1日上午,她便收到噩耗,丈夫被同事發現昏迷在宿舍床上,120到達現場後宣布人已經死亡。



馮女士與丈夫的聊天記錄 受訪者供圖

馮女士提供的杭州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病曆顯示,2023年1月1日上午9時許,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經評估宣布患者死亡,且死亡時間較長,無搶救意義。因現場無家屬,同事要求就近送往下沙邵逸夫醫院,到達醫院時患者仍未恢複自主心跳及呼吸。馮女士稱,因未進行屍檢,法醫推測丈夫可能於2023年1月1日淩晨三四點就已去世。



杭州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病曆 受訪者供圖

事後馮女士得知,2022年12月30日下午,蔣先生就因胸部疼痛到杭州城東醫院就診,醫院診斷為肺部感染,出於工作需要,蔣先生在醫院開藥後便返回工作的服務站,之後依然正常工作。馮女士回憶,此前她就從丈夫發來的消息得知,在其入職近一年的時間裏,“經常要加班到晚上10點以後”。

此外,馮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2022年12月31日上午,蔣先生的一名同事多次發來消息,讓蔣先生去買菜做飯,並稱“站長說的”。當天下午5時許,蔣先生回複“我做不了,心口痛,快死掉了”。





蔣先生微信中與同事的聊天記錄 受訪者供圖

天眼查顯示,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注冊地址位於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由A股上市公司牧原股份(002714.SZ)100%持股。

未被認定為工傷

公司:已給予人道主義補償

在馮女士看來,蔣先生的死亡主因是肺部感染後未得到充分休息、仍過度加班工作導致的病情惡化。馮女士表示,蔣先生居住的宿舍由牧原公司提供,因工作繁忙,蔣先生長期夜裏開會、加班,實際上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已經完全混同,並且在去世前一天仍持續工作至淩晨近4點,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認定蔣先生的死亡視同工傷。

2023年1月,牧原公司向內鄉縣人社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經材料補正後,內鄉縣人社局於2023年7月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因不服該決定,馮女士於2023年8月向內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023年11月,內鄉縣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認為內鄉縣人社局未參考結合公安機關的現場調查取證材料綜合查明案件事實,責令縣人社局重新進行工傷認定。2023年12月,內鄉縣人社局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內鄉縣人社局指出,蔣先生在2022年12月30日看病之後就返回服務站,次日處理了部分工作,2023年1月1日9時被發現死亡,其去看病到死亡的時間並不具有連貫性,此外蔣先生工作的服務站分為兩部分,其中客廳為辦公場所,臥室為職工睡覺、休息的宿舍,蔣先生是在宿舍的床上死亡。

“我局調查了最先發現蔣某某異常的同事,其稱當時蔣某某臉朝牆,蓋著被子躺在床上,且當天沒有蔣某某工作的任何痕跡,可見其發病時並不是處於工作狀態,不屬於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視同工傷的情形。”綜上,內鄉縣人社局認定蔣先生的情況屬於不得認定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內鄉縣人社局未予認定工傷 受訪者供圖

2024年4月,內鄉縣人民政府再次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內鄉縣人社局於2023年12月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內鄉縣人民政府指出,本機關對蔣某某的不幸死亡也感到十分的同情和惋惜,但因其不屬於《條例》所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所以被申請人內鄉縣人社局依法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於法有據,並無不當。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人社部《工傷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職工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的,視同工傷,可按照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針對蔣先生是否應當被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進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一問題,內鄉縣人民政府指出,人社部關於如何理解《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複函顯示,建議對該條款中“視同工亡”的理解和適用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徑直送醫院搶救等四要件並重,具有同時性、連貫性來掌握;至於其他情形,如雖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發病或者自感不適,但未送醫院搶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時內死亡的,不應視同工傷。

7月22日,牧原公司相關負責人向紅星資本局證實了內鄉縣人社局兩次未予認定工傷一事。對於馮女士提及的“公司經常性加班”等說法,該負責人予以否認。該負責人表示,2022年12月31日當天蔣先生是處於休息狀態。但馮女士認為,公司允許蔣先生請假休息的意思是可以不用打卡坐在崗位上,“但是你的工作還需要按時完成”。

該負責人表示,事發後一直在協助家屬進行工傷認定,並給予了5萬元的人道主義補償,後續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和家屬意願繼續進行協商。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因不服內鄉縣人社局的認定結果,馮女士已向內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依法撤銷其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以及內鄉縣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並判決內鄉縣人社局重新作出認定工傷決定。7月16日,該案已在內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hkzs 發表評論於
韭菜不要傻乎乎地加班,死了算活該。到點就要走人。不要給資本家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