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於案發2小時後前往北埔派出所投案。 (圖/翻攝畫麵)
▲楊男坦承,鎮暴槍是向友人借的。 (圖/翻攝畫麵)
王姓繼父送醫後性命無礙,楊男則是在案發2小時後自行投案,全案依殺人未遂、傷害、槍炮彈藥刀械管製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據警方了解,43歲王男和李女是一對夫妻,13日晚間王男喝了酒,和妻子李女發生爭吵。 19歲的兒子楊男(李女與前夫所生)見到王男和媽媽發生衝突,為了維護媽媽,於是上前與王男拉扯,在爭吵過程中,楊男拿出鎮暴槍向王男射擊了5槍,造成王男左後腦、下巴、左手臂受傷,經救護人員送醫後並無大礙。
楊男開槍後騎車逃離現場,警方得知涉案人身份後立即展開調查並通報分局協助攔查,楊男自知難逃法網,於案發後2小時,也就是14日0時許前往北埔派出所投案,並交出鎮暴槍1把、彈夾1個,全案依殺人未遂、傷害、槍炮彈藥刀械管製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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