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明代古堡內民居被拆後建新房,省文物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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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居民反映稱,位於河曲縣的省級保護文物單位羅圈堡疑似被破壞,明代古堡內的民居被拆除後蓋了新房,新房近期也被拆除。12月7日,新京報記者從山西省文物局獲悉,羅圈堡包括被拆民居在內均在省級文物保護範圍內,有關工作人員正在調查處理此事。



大型機械設備在拆除羅圈堡內房屋。受訪者供圖

網傳視頻顯示,羅圈堡四周由土牆圍住,大型機械設備在拆除堡內房屋,不遠處是明長城遺址和烽火台。

“去年把老百姓的舊房子拆了,後半年建了一些二層的樓房,新建的房子主要是搞旅遊的,現在不合格又拆了。”羅圈堡文物管理人員魯先生介紹,羅圈堡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堡內有一座戲台和兩座古廟,是重點管理的文物。堡內民居在保護範圍內,但居住其中的居民幾乎都已遷走。

新京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羅圈堡此前修建的新建築屬於鄉村振興項目。據河曲縣人民政府官網,羅圈堡村鄉村振興項目由華鹿陽坡泉煤業有限公司進行投資開發,立足“繼承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依托長城、古堡、民居,田園風光,特色農業等資源,打造邊塞軍事文化感受地。該項目於2022年8月份正式開工建設,計劃於2023年年底正式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

據當地的長城保護誌願者介紹,羅圈堡是黃河畔上最重要的古堡之一,羅圈堡的關堡、古民居、古廟是一個整體,都需要進行保護。而當地因開發旅遊把堡裏麵的古民居、古巷等基本拆除,新建了現代化的樓房。

12月6日,河曲縣文旅局局長喬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羅圈堡內之前拆除的主要是老舊的危房,後來新建的民宿密度過大,今年又拆除了一部分建築。他表示,“倒塌的、沒頂的(房屋)拆了,原來是文物的、保存好的(房屋),還沒動。”



羅圈堡航拍圖。受訪者供圖

有網友質疑在羅圈堡內拆建房屋,是否會破壞文物並違反相關保護法規?

據山西省文物局官網顯示,羅圈堡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於明代,構成為“堡一座”,類型為“古遺址”。其保護範圍為:以牆體的馬麵、關堡和相關遺存的牆基外緣為基線向四周各擴50米作為邊界;建設控製地帶:自保護範圍邊界外擴200米作為邊界。



羅圈堡文物範圍。圖源:山西省文物局

“以牆體的馬麵、關堡和相關遺存的牆基外緣為基線向四周各擴50米作為邊界”,山西省長城保護研究會理事吳永春介紹,這是羅圈堡外部的範圍界定,在這個範圍內不允許大搞拆建,而在“建設控製地帶”也不能隨便動土。

至於堡內的民居是否屬於文物保護單位,吳永春認為要根據這些民居的年代和價值來判斷,需要專業人員進行界定。但在堡內新建建築,建築的高度應該受到文物保護法的限製。“如果這些民居不屬於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就不受文物保護法律的約束。”

吳永春指出,目前地方文物保護法規存在不健全之處,有些具備文物價值的民居也可能被居民自行拆除,未能得到及時保護。他表示,在山西有許多像羅圈堡這樣的古堡,以前人們還會在古堡城牆取土,給古堡的保護造成隱患,相關保護意識需要提高。

“羅圈堡屬於明長城配套的軍事設施,也受到相關的長城保護條例保護。”吳永春介紹,山西省、市均出台了相關的長城保護條例,可以據此落實保護措施。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忻州市出台的《忻州市長城保護條例》有相關的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長城,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由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認定並公布的長城牆體、壕塹、單體建築、關堡、相關設施等文物本體和相關遺存,長城文化景觀構成要素,其他與長城直接關聯的景觀風貌和生態環境。第二十四條,在長城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一)隨意傾倒垃圾、排放汙水、丟棄危害長城安全的廢棄物;(二)擅自進行取土、開溝、挖渠以及修建房址、墳墓等活動;(三)從事開山、采石、采砂、采礦、擅伐林木等破壞長城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