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出租”的殘疾證:虛假掛靠雙方各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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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租”的殘疾證:虛假掛靠雙方各有所圖,蛇頭 “80%也是殘疾人”

2023年10月10日,在湖南某殘疾人托養綜合服務中心托管車間,殘障人士在趕製鞋墊。

“為了我手中這張殘疾證,一些企業甚至願意讓我們白拿工資,就是為了免交殘保金。”持有重度殘疾證的盲人徐大強(化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殘保金全稱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保金政策的主要目的為推動殘疾人就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殘疾人崗位比例不低於員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各地可視情況調整),即可免交殘保金。

據知情人士透露,有的大企業每年應交的殘保金高達百萬元。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與企業合作,勞務公司幫企業虛假掛靠殘疾證,企業在付出較少的工資支出後,即可減免數額較大的殘保金;而對於殘疾人來說,相當於隻把殘疾證“租”出去,還能得到一部分的工資和社保收益。

相關勞動法專家表示,這種看似“雙贏”的模式,和政府設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初衷顯然背道而馳。坑的是國家,並隱藏著許多法律風險。對於企業來說,這種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偷逃稅的嫌疑;對殘疾人來說,也可能隨時被追繳虛假掛靠殘疾證收益。

類似虛假掛靠已引起相關管理部門的重視。與殘疾人相關的部門表示,“企業掛靠殘疾證”現象確實存在,這屬於違規行為。由於背後隱蔽性高,監督起來,還有難度。

殘保金的收繳和年審由稅務部門負責。國家稅務總局曾專門針對虛假掛靠現象發函。2016年,國稅總局發稅總函〔2016〕609號提及,如稅務機關發現企業存在“掛名未上崗”或其他情形導致不符合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的,應將其發生相應違法違規行為年度內實際享受到的減(退)稅款全額追繳入庫。

虛假掛靠雙方各有所圖

2020年,徐大強接到了一個殘疾人朋友的電話。電話裏朋友語氣“略顯神秘”,說:“我這裏有份營生,不幹活,有工資,又給上社保,幹不幹?”

徐大強一口答應下來。今年30歲的他,十幾年前因為一次意外事故失去了視力。長期以來他在用工市場備受歧視,就業崗位也被牢牢固定在了“盲人按摩師”這一職業上。

朋友要走了徐大強的殘疾證、身份證等證件,過了數月,徐大強先是在一家殘疾人勞務公司進行登記,隨後又與某知名企業簽訂了用工合同。

從那之後的幾個月內,徐大強上了社保,每月能領到一筆600——800元的工資。但是,他從未到崗。

“這種方式就是虛假掛靠。企業表麵上招聘了殘疾人,也就減免了殘保金。”某大型殘疾人勞務公司前銷售王京(化名)說,“據我了解,有些企業就是通過虛假掛靠的方式減免殘保金。”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虛假掛靠的用工合同,一般由企業與殘疾人簽署,合同上的崗位一般為行政專員、服務專員、電話專員、按摩員等。殘疾人不用到崗,工資與社保多為當地最低標準。

王京說,用人單位虛假掛靠殘疾證的業務,大概是從2015年後大規模開始的。“2015年之前,因為殘保金數額不大,許多企業會直接繳納殘保金。但那年之後,殘保金的計算方法迎來改革,數額大幅提升。”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企業殘保金有一個較複雜的計算公式,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掛鉤。經換算,新政前的殘保金隻有新政後的60%。比如一個1000人規模、平均年薪為20萬元的企業,新政前企業的殘保金最高為每年180萬元,新政後則增長到了最高每年300萬元。據某殘疾人勞務公司前高管梁軍(化名)介紹,此前他接觸的某些企業平均年薪高達70萬,“他們的殘保金簡直是個天文數字。”

梁軍說,2015年後,選擇虛假掛靠殘疾證的企業明顯增多。“殘疾人一般都拿當地的最低工資。以某一線城市為例,雇傭殘疾人或掛靠一張殘疾證的成本,包含社保每人每月共4700元。目前大部分地區對企業減免殘保金需雇傭殘疾人的比例要求為總職工的1.5%,也就是1000人的企業需雇傭15名殘疾人,且按相關規定,雇傭一名重度殘疾人還可算作兩個雇傭名額。粗略計算,掛靠殘疾證的成本大約是繳納殘保金的30%。”

新京報記者調查得知,企業掛靠殘疾證的現象並不少見。杭州某上市企業人力資源相關負責人說,自己的企業“掛靠著一張殘疾證”,持證人平時不到崗,發放當地最低工資。企業每年向勞務公司繳納12000元服務費。上海某上市企業則表示,自己企業中掛靠著10張殘疾證,每年向勞務公司繳納約29000元服務費。

知情人士介紹,一般掛靠業務都是勞務公司直接找到企業,向他們推薦殘保金減免業務,許多企業並不了解相關殘疾人的情況。

新京報記者致電上海、青島、杭州等地的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多家公司表示“殘疾人隻掛靠殘疾證,不用到崗”。

某大型殘疾人勞務公司則表示:“我們隻提供殘疾人勞動力,至於他們的工作內容,是否到崗,是由用人企業和殘疾人協商”。

蛇頭盤踞的掛靠產業鏈

知情人士透露,在虛假掛靠殘疾證背後,是一個由用人單位、勞務公司、蛇頭、殘疾人組成的“產業鏈”。

“該條產業鏈的運轉模式已經日益精密和隱蔽。”某殘疾人勞務公司前高管梁軍透露,殘疾證由殘疾人集中交付蛇頭,再由蛇頭集中交付勞務公司,最後由勞務公司交付企業,配合企業完成殘疾證掛靠,為企業免除殘保金。

梁軍說,其中每個環節都能產生利益。一張殘疾證掛靠完畢後,企業會向勞務公司付一筆服務費,而勞務公司又會向蛇頭發放一筆提成。

新京報記者調查得知,蛇頭因為上接勞務公司,下接殘疾人。許多蛇頭夥同勞務公司,將手伸向了殘疾人的工資,每月向他們抽成。據悉,這筆抽成的“市場價”平均為每月 600元。

“向殘疾人收取的費用一般由蛇頭代收,然後再與某些勞務公司分賬。”梁軍說,“這個過程非常隱蔽,是由對接蛇頭的管理人員經辦。轉賬的方式一般為現金或者交付抵押物等‘類洗錢’的手段。有時蛇頭對接的收款人還不是勞務公司員工,錢需再轉手進入公司賬目。”

知情人透露,蛇頭 “80%也是殘疾人”,蛇頭一般與勞務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許多蛇頭都是勞務公司雇員的親戚或者朋友。蛇頭向殘疾人“抽成”的費用並不按“市場價”執行。“有些小蛇頭每月向殘疾人的抽水多達1000甚至2000元,還有的會將殘疾人的工資卡和密碼收在自己手中,每月將他們的工資都劃走。然而還有比這更誇張的,他們不僅會將殘疾人的工資全部收走,還會額外向殘疾人收取幾百元的‘管理費’,他們的話術是‘都給你上社保了,收點錢是應該的’。”

目前這條產業鏈正處於隱秘的角落,亂象叢生。有的蛇頭為了利益還會“一證多掛”。某知情人告訴記者,此前,有關部門曾發現幾家企業名下掛著同一張殘疾證、同一位殘疾人,企業也因此遭受了處罰。

梁軍對新京報記者說,這種一證多掛的現象並不是個例,企業往往被查處後才知道自己名下的殘疾人還掛靠著其他公司,而這往往都是蛇頭和勞務公司暗箱操作的。

梁軍透露,目前殘疾證掛靠業務的幾家頭部公司,每家統籌的殘疾證在10000張左右。“規模最大的殘疾人勞務公司,大約有16000個殘疾人的安置規模。”近幾年,隨著“做這個業務的公司越來越多”,企業掛靠殘疾證的規模越來越大。

雇用殘疾員工企業擔心成本

殘保金的收繳和年審由稅務部門負責。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目前的年審流程為企業將名下的殘疾證等相關證件、證明交由殘聯審核殘疾職工人數,審核通過後會將相關數據推送至稅務係統,最後由企業方在“電子稅務局”平台申報殘保金減免。

王京告訴記者,2022年之前,許多企業會在申請減免殘保金前“集中掛靠”大批殘疾證,每證隻掛靠一個月,企業隻需給殘疾人繳納一個月社保、發放一個月工資。

2022年,殘聯下發了一份《中殘聯辦公廳關於明確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後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梁軍解釋,“就是每名殘疾人必須雇滿一年才能減免殘保金了。”

記者也對此產生疑惑:殘疾人雇滿一年,企業要付出相關的工資和社保,還要給勞務公司交納一筆管理費。為什麽錢都交了,還要冒著被查的風險做虛假掛靠,為什麽不讓殘疾人直接去工作呢?

上海浩信律所律師王璐認為,這背後反映的其實就是殘疾人用工成本的問題。

某知名企業前人力資源專員李紅(化名)說,對企業來說,給殘疾人配置相應的便捷設施、單獨為殘疾人設置崗位培訓,這些都是成本。更重要的是,如果有糾紛,對象是殘疾人的話影響往往更大,這對於企業來說是無形的成本。

從法律層麵來講,殘疾人因為特殊的生理原因,在工作甚至通勤過程中往往更容易發生事故。“要知道這可是算工傷的。有些企業在雇傭殘疾人時也會有這方麵的顧慮。”王璐說。

梁軍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曾發生過類似糾紛。2019年前後,將殘疾證掛靠在某企業的殘疾人張某在家中不慎受傷,後來他便以“簽有用工合同”“在合同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受傷”等理由,要求掛靠企業支付“工傷賠償”。該糾紛最終由企業與張某私了。

“其實不管殘疾人對企業的要求是否合理,因為殘疾人在輿論場的特殊性,企業都不願與殘疾人發生糾紛。”王璐說。

種種原因,讓企業增添了雇傭殘疾人員工的顧慮。

虛假掛靠隱藏諸多法律風險

10月中旬,新京報記者進入了一個“殘疾人就業互助群”,群裏除了殘疾人,還有一些自稱用人單位負責人的人,他們不時發布殘疾證掛靠需求。

新京報記者進入了一個“殘疾人就業互助群”,群內不時發布殘疾證掛靠需求。網絡截圖

徐大強說:“畢竟掛靠也算份不幹活,有收入,又給上社保的工作。隻要不遇到克扣、詐騙,很多殘疾人是願意將自己的殘疾證掛靠出去的。”

但這件看似“坐等拿錢”的事情,背後隱藏著許多法律風險。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蒙表示,根據《勞動法》,這種虛假掛靠並不是建立了真正的勞動關係。依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25條、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虛假掛靠殘疾證行為,將可能麵臨補繳滯納金、行政處罰等,情形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王璐律師認為,對於企業來說,虛假掛靠殘疾證的性質屬於“騙取”,且因為殘保金帶有一定的稅收性質,用人企業也有偷逃稅的嫌疑;對於殘疾人來說,因為沒有建立真正的勞動關係,掛靠所得也可能被判為非法收入,會被追繳。

據《檢查日報》報道,2021年3月,湖北宜昌市西陵區檢察院發現有企業虛假掛靠殘疾證問題。後經調查,該院又發現轄區部分企業未依法及時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符合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條件但未及時申報的情況。隨後,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宜昌市國家稅務局及西陵區分局嚴格履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職責,並督促符合免征條件的用人單位履行申報義務。半個月後,相關單位共追繳殘保金650餘萬元。

李蒙說,從法律實質要求來看,殘保金是為了確保殘疾人實現真正的就業而設立,通過掛靠殘疾人證完成“形式就業”,其真實目的是逃避繳納殘保金,顯然違背了《殘疾人就業條例》的立法目的,應依法予以打擊。

但是,法律層麵如何認定虛假掛靠尚有空白。“目前並無法律明確規定,殘疾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必須時刻在公司、工位上工作。”王璐說,“尤其是近幾年,隨著在家辦公、遠程辦公的崗位增多,也間接為殘疾證虛假掛靠提供了土壤。當有關部門調查時,用人企業可能會將‘遠程辦公’作為殘疾人未到崗的理由。”

除了法律層麵,殘疾證虛假掛靠成風,對於殘疾人本身的職業發展也有較大影響。梁軍認為,掛靠崗位增多勢必會擠壓殘疾人正常上崗就業,對於有職業追求的殘疾人來說,這不是個公平的現象。而且,殘疾人到崗率的降低,也為這個特殊群體融入社會設置了障礙。

新京報記者就此與多家殘聯組織聯係采訪。多家區級殘聯表示,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不工作隻掛靠的情況確實存在,按規定是不允許的,但監督有難度。

徐大強更希望有一份實打實的工作。他說,其實自己也有職業理想,但作為盲人,除了按摩師的工作外,他的選擇的確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