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冒名”逃犯坐牢9年,申訴四次延期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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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因身揣逃犯身份證,智障男子坐牢9年的“李四強搶劫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022年5月31日,李四強哥哥李奎星及代理律師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訴材料,法院受理申請,對是否符合立案再審條件進行審查。同年8月11日,此案實際參與者劉西文在李奎星的檢舉下落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而李四強早在2016年就已服刑完畢,但出獄後兩個月因病重不治,離開了人世。

▲李四強 受訪者供圖

10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李奎星及代理律師處獲悉,該申訴案件經過四次延期,目前法院尚未有審查結論。今年5月,68歲的李奎星被診斷出重病後住院治療。“我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有生之年能看到弟弟案件重啟調查,還他一個清白。”李奎星稱。

“李四強搶劫案”申訴已受理

家屬:經四次延期尚未有結果

安徽省利辛縣孫集鎮人李四強,是個天生智力殘缺的人。2005年,他從家人和村民的視線中“消失”,音訊全無。2007年,因身上持有一張汕頭搶劫案在逃犯“劉西文”的身份證,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強當場被南京建鄴警方抓捕,後以劉西文的身份被判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法院判決書和在案資料顯示,服刑期間,監獄管教發現被抓者真實姓名是李四強,這一“烏龍”被上報後,李四強沒有獲得自由。法院調查後,裁定他冒用“劉西文”身份參與了汕頭搶劫案,隨後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為“李四強”,李四強繼續在獄中服刑。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資料稱,經審查,2009年12月,該案原審合議庭接到龍湖區人民檢察院來函,發現被告人“劉西文”應為“李四強”。核實後,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2009年12月14日到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對正服刑的“劉西文”(李四強)進行提審。該資料顯示,李四強承認其借用劉西文身份證,且身份證的照片又像其本人,在詢問審判過程中,仍繼續冒名為“劉西文”,“李四強還供述原先交代的作案經過確係本人實施,隻是冒用了劉西文的名字,對(2007)龍刑初字第256號刑事判決書審理查明及認定的犯罪事實均沒有意見。”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資料稱,李四強承認其借用劉西文身份證作案

2016年,兩次獲得減刑的李四強服刑完畢,回到老家。李四強哥哥李奎星及家人得知他的經曆後,認為搶劫案發時間段,李四強在安徽利辛的村子裏,不在廣東汕頭,沒有作案可能,於是決定幫他申訴。

七年過去了,李四強的家人始終沒有放棄申訴,而李四強已在出獄後兩個月因病重不治,離開了人世。

▲李四強釋放證明書 圖據受訪者

2022年5月,李奎星及代理律師因不服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龍刑初字第256號刑事判決及(2007)龍刑初字第256-1號刑事裁定,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申訴材料,申請再審。5月3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對是否符合再審立案條件進行審查。案號為(2022)粵刑申312號。

▲廣東高院受理通知書

時隔一年半,該案最新進展如何?10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李奎星及代理律師處獲悉,該申訴案件經過四次延期,目前法院尚未有審查結論。

李四強案代理律師朱小董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四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立案審查的申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以內做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案件疑難複雜重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審查期限的,參照相關規定處理。“法院受理六個月後,2022年11月30日,法院對本案審查期限已滿,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延期。”

朱小董介紹,刑事訴訟法解釋相關規定,因特殊情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予以批準的,可以延長審理期限一至三個月。期限屆滿仍不能審結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延期三個月後,2023年2月28日,案件延期期限又已滿,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報請延期。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又在5月、8月兩次申請延期,至2023年10月,該申訴案件經過四次延期,尚無審查結論。“這起案件審理過程牽涉的人員複雜,調查需要時間。我們都在等申訴案件審查結果出來後,由法院出具一份符合立案再審條件後的裁定文書,後續李四強家屬才能申請對本案重新啟動調查。”朱小董律師稱。

10月2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就此申訴案件致電廣東高院該案承辦法官,對方表示暫不方便對外回複。廣東高院今年2月22日曾在官微公開回應稱,申訴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已被受理,目前正在審查中。

“冒名”逃犯劉西文已被判刑十年

李四強哥哥病重罹患癌症

李四強被抓時,身上懷揣的是搶劫案在逃犯“劉西文”的身份證。李四強出獄6年後,2022年8月,此案實際參與者劉西文在李四強家人的檢舉下落網。

在案資料顯示,劉西文籍貫也是安徽省利辛縣,家在李集鎮,距李四強家所在的孫集鎮約30公裏。李奎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22年5月,李四強被指參與的團夥搶劫案主犯李某某刑滿釋放,2022年8月9日,李四強案的代理律師找到李某某,其稱並不認識李四強,李四強未與他們一起搶劫,同時李某某指認與其一起實施搶劫的是劉西文。

▲出獄同案犯人員用文字寫下不認識照片中的人,未曾與他一起作案。照片為李四強。圖據受訪者

得知這一情況後,李奎星同月11日向安徽省利辛縣公安局遞交舉報材料,檢舉劉西文係汕頭團夥搶劫案的真凶,逍遙法外多年。受理舉報材料當天,利辛縣公安局民警即將劉西文抓獲。此後,劉西文被移交給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

據新京報報道,記者從劉西文家屬處獲悉,2023年2月2日,劉西文因犯搶劫罪被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劉西文未提起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判決書中認定,劉西文采用結夥暴力威脅手段搶劫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屬於多次搶劫,鑒於劉西文在共同犯罪中積極參與作案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結合持凶器實施作案,可予酌定從重處罰。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罰,遂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李奎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李四強服刑完畢回安徽老家後,家屬已往返廣東安徽兩地為他申訴多年。但李四強已在2016年出獄後兩個月因病重去世。去年從廣東回安徽後,李奎星也發現自己身體不適。當地醫院病曆顯示,今年5月8日,68歲的李奎星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繼發性肺惡性腫瘤和淋巴結繼發性惡性腫瘤,被送入安徽利辛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我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有生之年能看到弟弟案件重啟調查,還他一個清白。”李奎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