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繪圖,著作權究竟應該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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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浩瀚的沙漠,混合了午夜藍和普魯士藍色的星空,一把燃起火焰的篝火”,隨著“哢嗒”一聲,四幅AI畫作出現了。

使用近期爆火的AI繪圖軟件Midjourney隻要在提示詞區域輸入希望得到的圖片的文字描述,該軟件便可以自動生成不同樣式的作品,供人挑選。目前已經有不少用戶自發建立免費資源庫。

Midjourney這類AI繪圖軟件的出現讓一些美術行業從業者感到危機。泡泡是一名數字繪畫師,主要業務是在社交媒體平台上接客戶定製的繪圖稿件。她告訴《方圓》記者,她們這個圈子內的很多設計師感覺拓展新客源比之前難太多了,“一些客戶會用AI繪圖軟件自己定製,還有一些人以‘低價’和‘高效’作為賣點,用AI繪圖軟件作圖,擠壓我們的生存空間”。

被“偷”了的畫

AI繪圖為何備受青睞?首先,它的第一個誘人之處在於,使用AI繪圖幾乎沒有門檻。隻要使用者能夠精準地用文字描述出需求,它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作圖。

其次,AI繪圖軟件的價格合理。以Midjourney為例,截至2023年6月27日,該軟件推出三種訂閱計劃,費用在每月10美元至60美元不等。相較於它強大的功能來說,這樣的價格並不算高。

最後,AI技術正以飛快的速度不斷革新,能更快響應人們的需求。當人類的學習和成長需要漫長的時間來堆砌時,Midjourney的兩代主力模型的發布時間僅僅間隔不到5個月。

即便如此,AI繪圖仍麵臨著不少挑戰,緊緊扼住其咽喉的是不可忽視的法律風險。作為人工智能生成物,其著作權問題一直是爭論的焦點。

“我的畫曾經被AI畫師‘偷’過,維權卻十分困難。”泡泡說,“一天,我朋友告訴我她在某網站上看到了我的‘新作’。我非常疑惑,結果發現那根本就不是我畫的!”

相似的色彩基調和線條風格讓泡泡感到自己被抄襲了,她立刻私信對方說明了這一情況。對方卻表示,“這是用軟件繪圖的成果,不存在侵權”。於是泡泡向平台投訴和舉報,但平台卻以“對方有標注分享的標簽”“提供的證據不足,無法核實”為由,拒絕了泡泡的請求。

“使用這些色彩與線條本就不是專屬於某人的特權,客觀上也不構成侵權。”對方如此解釋道。

不同於反響強烈的從業者,青年油畫家章旦鼎對於AI繪畫的態度較為冷靜。他認為,不能僅憑兩幅畫作表現出相似的創意就認定AI有抄襲、竊取的行為。

“在AI繪畫沒有誕生之前,也有不同的人產生相同的創意的案例,但並不能武斷地將一方定性為竊取創意,因為創意取決於人的見識和思維上的偶然,但兩人甚至更多人的創意上的偶然並非完全沒有可能,隻不過概率很小。”章旦鼎說,“AI加速了創意產生的進度,從而增加了相同創意誕生的概率。”因此,若想界定AI繪畫是否侵權,需要從多個維度進行綜合衡量,如相似的程度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一方的成果是否更早地被公布或認證等。

AI作品具備獨創性嗎

“AI繪圖著作權的問題主要涉及兩方麵,”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化耿向《方圓》記者介紹,“一是AI繪圖是否符合我國著作權法中‘作品’的認定標準;二是如果構成作品的話,著作權歸屬問題。”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其構成包括四個要件:內容須為文學、藝術、科學領域,具有獨創性,能夠以一定形式表現,是一種智力成果。

徐化耿解釋,一方麵,AI繪圖是符合上述領域的標準的。另一方麵,AI繪圖的成果並非一種停留在AI模型“內心世界”的思想,它能夠被客觀感知,並通過印刷品等形式複製傳播,具備有形性和可複製性。因此,爭議聚焦到了“獨創性”和“智力成果”這兩部分,其中獨創性又可以拆分為“作者獨立完成”和“最低限度地創作(具備足以與既有作品相區分的差異性,而非複製抄襲)兩個條件。

理論界對此有三種觀點:反對論、支持論和中立論。反對論者認為,AI繪圖的底層基礎是算法,它依賴於人類的智慧,不能認為其具有獨創性。支持論者認為,AI繪圖無須依靠他人,便能實現作畫過程,是具備獨立繪畫能力的。深度學習能力也使得它具備一定的主動性,可以突破預先的算法進行創作。中立論者認為,在AI發展至一定階段時可以通過修改現行法律規定以與其相適應、匹配。

資深算法工程師阿宗從技術的角度向《方圓》記者闡述道:“AI在生成畫作的過程中,有兩個環節至關重要,分別是‘利用’和‘探索’。我們一直在找尋二者的平衡,如果利用太多,就沒有所謂的創新,非常僵硬;如果探索太多,預測或者說生成的準確性就會降低。”也就是說,AI繪圖的創作以過往的數據作為底色,同時融合了自己的“心思”,一點點嚐試衝出邊界。

由此看來,AI繪圖或許可以被視作一個相對獨立的過程——它所需要的數據和規則是人類給予的,但中間的運算卻是它獨立完成的。這一過程就像是一個黑盒,我們無法觀察它到底是如何運用這些數據和規則的,我們看到的隻有進去的數據和出來的結果。而人的大腦似乎也是同樣的運作原理。我們的大腦接收外界傳來的信息,從中汲取知識和經驗,利用前人設定的規則對提取後的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人腦是怎樣進行運轉的,人腦的計算過程同樣是一個黑盒,但我們從未否定人類具有獨創性。那麽,能否僅因我們看不見AI獨立創作的過程就以此否定AI具備獨創性這一可能本身?

麵對這個問題,徐化耿持審慎態度:“人工智能技術確實呈現出了一定的創造性。但是目前來看,AI技術仍然在人類理解和設定的規則及算法下進行工作,思維乃至感性方麵與人類相比仍有一定距離,所以仍然具有可控性。”基於此,傳統意義上的“智力”是人所獨有的,將AI生成物稱為“智力成果”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理論界爭議得熱火朝天,法律因其天然的滯後性也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這給AI繪圖的著作權歸屬帶來很大的難題,AI繪圖的著作權在現有的法律體係中似乎變得無處安放。對此,徐化耿表示:“著作權的目的是解決作者與其他人之間的爭議,是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就是權利認定及邊界問題。所以AI作品著作權如果歸屬於AI的開發者、運營者或者使用者,那麽其實不會產生太大問題,它仍然是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但如果說它歸屬於AI本身,那麽是關於AI是否具有主體資格的問題。

那能否像法人一樣賦予AI以虛擬人格,使其成為“擬製人”從而具備主體資格?徐化耿認為,目前來看,難度較大。法人之所以能享有主體資格,主要原因是其具備獨立參加活動和承擔責任的能力,同時也有利於市場發展,但AI在這方麵尚有所欠缺。

那麽歸於AI算法開發者呢?似乎從“出力”的角度來看,開發者是最有資格的,然而這也存在著問題。阿宗解釋,AI模型的開發往往並非一人之力,是多個團隊甚至多個研究機構的產物,因此難以固定所有的權利主體。

再來看運營者和使用者。他們沒有參與模型的研發工作,在一些情況下對AI繪圖軟件可能並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權,是占有或使用的關係。部分學者指出,僅僅基於弱效力的關係就將強效力的著作權歸屬於他們,仍值得商榷。

基於以上觀點,如果通過充分舉證證明侵權事實確實存在,如AI在訓練過程中擅自抓取數據造成侵權,或者有人利用AI繪圖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等,責任仍然應當由開發者、運營者或使用者承擔。“目前來看,AI不具備獨立人格,因此解決思路就是把AI當作侵權工具,進而確定具體的侵權行為人,由該行為人承擔責任。”徐化耿說。

7月10日,國家網信辦等7部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辦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提出了要求,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術特點作出了規定,並針對相關產業特點,鼓勵其發展。

“最新出台的《辦法》對人工智能侵權問題作了進一步強調,主要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管,兼及規製使用者的行為,為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法製保障。”徐化耿介紹道,“該辦法再次重申了不得侵犯他人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知識產權、隱私權及其他人格權等問題,但其規定得比較有原則性,而且位階較低,並不屬於法律,隻是部門規章。因此,一旦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仍需要依據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確定具體法律責任。

不宜強化其著作權問題

如果之後AI技術發展到了強人工智能,甚至超人工智能的階段,以上問題的答案會有不同嗎?在徐化耿看來,這主要取決於人工智能能否完全取代人類,“尤其是具有獨立意誌,否則的話仍然隻是高級工具”。

“鑒於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而AI的快速發展以及智能程度的不斷提升需要以數據的開放、共享、流通為前提,所以我個人認為不宜強化其著作權問題,尤其是大模型的發展需要調用海量既有數據,不宜賦予AI繪圖類軟件著作權。”徐化耿說。

作為一名美術行業從業者,章旦鼎並不認為自己受到了“威脅”。章旦鼎提到“媒介”這一因素對於抵抗衝擊也是十分重要的。美術行業內部也存在著不同的細分賽道,而AI繪畫挑戰的主要是“數字媒介”這一賽道,傳統的油畫賽道並不會受到太多搶占。

“好的油畫作品除了需要獨到的創意、引人深思的想法以及觸及靈魂的深邃情感,還有厚重如凝脂、璀璨如寶石的油畫顏料。這就是為什麽欣賞油畫一定要看原作的原因。”章旦鼎認為,人們通過眼睛觀察、鼻子嗅聞、手指觸摸、耳朵傾聽,與麵前的畫作產生共鳴,這種震撼是數字作品所無法比擬的。

阿宗對《方圓》記者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像詩歌、繪畫、雕塑這種創作型的東西,真正能夠流傳千古的作品所囊括的不僅有‘利用’和‘探索’,還有‘傾注’——它所需要的不僅僅是創造力和表現力,還有人類在創作過程中為其傾注的情感。”同時,他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現階段AI的本質終究是基於曆史而訓練出的數據。但如果人類一直依賴AI,或許將無法再現‘從中世紀走向文藝複興’的史詩級跨越。”

不允許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簡單地說,放下畫板,看看出錢買作品的人用它們來幹什麽,和他們去拚,和人類拚,避免和AI做無謂的競爭。
不允許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相似的色彩基調和線條風格讓泡泡感到自己被抄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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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敏感了吧?MidJourney抄襲一個無名畫工的風格?

絕望是難免的,能不能自己搞點創作,也利用AI生成的圖,不要再跟AI搶買苦力的活了,搶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