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一小夫妻婚後 , 公婆想要回婚房!兒媳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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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對老夫妻將自己的兒子、兒媳以及才 2 歲多的孫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搬離自己名下的住房

聽到這裏,不少網友會納悶,究竟是什原因讓兩位老人把自己的親兒子和兒媳趕走?

還將親兒子一家三口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兒子顧先生和兒媳王女士自覺倍感委屈。

原來,就在顧先生準備結婚時,因買不起房,便想把家裏的房子賣掉,置換成條件好一點的房子。但老人沒同意,稱名下位於彭浦新村的房子,可以給顧先生夫妻倆當婚房住。

對於父母想把自己 " 趕出 " 住房,顧先生表示:" 為什麽不在七年前,這套婚房裝修的時候提出這套房子被占有呢?" 甚至,他還抱怨早知道父母不給房子,就不結婚了!



兒媳王女士更是直言

自己婚前就有一套房

但結婚就應當男方家裏有房子

要不是因為男方家裏有房子

不然自己就不會結這個婚了

王女士:哪怕是在農村,也得借錢蓋個房子吧!誰家沒有房子,難道自己去住雞舍嗎?沒有房子那嫁給男方幹什麽呢?



王女士表示:老人當時告訴他們可以一直住下去,最多就是老人去世後,分一點給姐姐,也就是老人家的女兒顧女士就行。當時承諾給住的房子,現在又不讓給住,自己覺得上當受騙了。



那麽

究竟是發生了什麽

讓老人家和親兒子

鬧上法庭呢?

兒媳王女士有自己的不滿。她表示,當時她和顧先生結婚時,沒有彩禮、連酒席錢也是小夫妻自己出的、老人也沒給多少錢買首飾。

兒子顧先生也有怨言,自己的女兒當時因為早產進 ICU 重症監控室,老人在照顧老婆坐月子時,老婆因為產後情緒不好,老人便覺得是給臉色看。

可是,老人家卻不這麽認為。老人家的律師表示,其實老人和兒子兒媳原本關係不錯的,兒媳坐月子時,老人每天都坐公交趕過去照顧。

真正讓他們搬走的原因,其實是因為老夫妻出了首付錢,給顧先生和王女士買好了經適房。如今,經適房已經裝修好,一直跟自己女兒住在一起的老人家,想要住回自己的房子。



另外,顧先生和王女士另購買了一套房子,他們小兩口名下已經有兩套房。老夫妻的觀點是,你們名下已經有兩套房,就不應該再霸占他們老人名下自己的房子了。

但兒媳王女士堅持認為,愛情是一回事,按照習俗,結婚的新房就是他們的。



對此,記者聽到這裏也有了疑問:" 如果王女士愛顧先生的話,完全可以住在王女士的房子裏,或者以後存錢買房子啊?"

王女士聽到這裏馬上表示:" 你作為記者,沒辦法聊下去了。我現在已經非常氣憤了,我已經被騙了!我碰到了一家子的無賴!你跟我說愛情?拜托,那是小說裏麵的!走了!"



王女士向負責本案的靜安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如果當初自己能夠防到這一手的話,就會要求加名字,要麽賣房子重新買。

對此,負責本案的法官直截了當地表示,這樣的價值觀和價值取向,作為承辦法官自己並不認同。

麵對法官的不認同,王女士也是理直氣壯:" 對,法官您是不認同,但這個社會上就是這樣。"

法官再次告訴王女士,應當要依靠自己的能力,獨立自主地生活。



就是簡單的家務事

鬧上了法庭

案件在法理上很簡單:

老人名下的房子

老人有完全的支配權

經過法庭調解

小夫妻同意限期搬離

有網友表示

房子本就屬於父母

他們要回天經地義

















也有人覺得

當初答應了又反悔

這就是欺騙

理解兒子兒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