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救援隊含淚拒絕夜間水域作業 自身安危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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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北京房山、門頭溝之後,河北涿州的汛情嚴重。為了幫助災區同胞,除了官方救援外,已有多支民間救援隊馳援。

而網上流傳著一條短視頻:涿州一名男子是一家工廠廠長,該廠有21名被困女工,他請求斑馬救援隊前去救援。但由於是晚上,違反了規定,且救援地點是不明水域,隊員們又連續幾天泡在水裏精疲力盡,因此無法救援,隊長含淚懇請大家理解。

斑馬救援隊是民間救援組織,據報道,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斑馬救援隊多人第一時間趕往涿州,為幫助災區同胞而努力。作為民間救援人員,提供的是純公益性服務,不從中獲取任何報酬,該男子可以提出救援請求,救援人員也有權根據自身條件、所處環境等因素做出判斷,不能因此變成一種強迫。

從涿州一線救援隊隊員的反饋來看,當地受災嚴重,近日水位有所降低,但最深處仍有五六米,食品、藥品暫未滿足。救援人員長時間處於高強度、精神和體力極度緊張的救援工作中,已經盡到了最大努力。此時要求救援人員繼續在不明情況的前提下,貿然進入被水淹的廠區救人,危險係數大增。

夜間水域救援難就難在“水域”和“夜間”兩個關鍵因素。相比於陸地,水域更加複雜多變:水下是什麽情況?廠區低處是否變成了深不可測的“漩渦”?如果被淹處有雜草或者尖銳物,是否會纏住救援人員手腳或給他們帶來生命危險?救援人員長時間泡在水中,體溫下降,如果發生腳抽筋、體力透支等現象,很容易溺水。洪澇期間,水位連續上升,甚至有可能繼續出現強降雨,造成更洶湧的水流,如果缺乏足夠的救生設備,哪怕找到了被困人員,也可能造成更多人被困。

對比白天的救援行動,夜間救援難度更大,由於能見度低,人的視距變短,哪怕配備專業設備如夜視儀等,對周邊事物的觀察也會明顯比白天差,對於民間救援組織而言,無論是人員專業能力還是設備,未必能達到救援所需要求。因此,水上救援是突發性強、技術要求高、救援難度大、危險性高的項目。不要說是民間救援人員,哪怕是專業救援機構,對相關救援流程也有嚴格規定。

《消防救援隊伍作戰訓練安全行動手冊》明確,嚴禁盲目超極限、超強度作業,嚴禁貿然深入危險的災害現場內部,水域救援時,須著專用救生衣、激流救生衣,水下救援須配備潛水設備。

此外,各地近年來相繼出台了水上搜尋救助的管理條例,如《上海市水上搜尋救助條例》就明確,應設立搜救分中心或者指定機構,市應急、公安、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生態環境、氣象、地震、水務(海洋)等部門以及救助、打撈、航海保障、海警機構等其他搜救中心成員單位,在搜救中心統一協調指揮下,承擔水上搜救應急、搶險救災、支持保障、善後處理等工作。

該條例還規定,船舶、設施、航空器及人員在水上遇險的,應當立即向搜救中心報告,發現者應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救助遇險人員,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搜救中心,由搜救中心協調指揮有關部門、專業搜救隊伍、社會有關單位等各方搜救力量參加搜救。

可見,水上救援是一項牽涉麵廣、多部門協同配合的工程,具有詳細的執行流程,由搜救中心負責整個救援工作的管理,不是個體或一家民間救援組織僅靠激情就能完成的。

“救人者先須自救”,在災情麵前,生命價值是對等的,對災區同胞最大限度施以援手的同時,救援人員自身安危同樣重要。對於夜間水上救援,嚴格管理及設立高標準救援門檻,就是為了讓專業的人做好專業的事,民間救援機構麵對災民的要求,對自身救援能力進行客觀評估,方能讓救援成為行之有效的義舉。在夜間水上救援過程中,應秉持“救援人員自己優先,其次是隊友,最後是被救者”的安全管理原則。

從長遠發展來看,夜間水上救援體係的完善尚需更多政府投入。比如,加快資金劃撥,為各地包括水域在內的夜間救援提供足夠的專業設備,對當地消防等專業機構人員進行長期係統化的夜間救援能力培訓,從而更好適應不同條件、不同環境下的夜間水域救援需求。

中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應急救援體係建設也還處於發展階段。多年前抗洪救災,大家第一印象就是堆沙包,但隨著經濟、科技等方麵的發展,可快速架設、保障數十噸重型設備及車輛通行的動力舟橋,可在山坡、河邊作業的步履式挖掘機,單台效率可比數十人的砂石自動裝袋機等新興設備,不僅能提高救援效率,及時救出更多災民,也為救援人員提供了減少風險的專業保障。

從“拚意誌、拚人力”的傳統救援方式,轉向“拚技術、拚設備、拚專業、拚係統化”的專業救援方式,理應成為中國應急救援體係的發展方向。夜間水上救援同樣也要朝著這一趨勢演進。一方麵,政府應加大資金投入,聯動科研機構、院校、企業,研製更多高水平夜間水域救援設備,為有誌於投身夜間水域救援的民間誌願者和官方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專業培訓,從而持續提升“軟硬件”。另一方麵,政府也要加大相關科普,讓公眾了解夜間水上救援需要做到什麽、哪些是“禁止”事項,從而減少盲目參與帶來的不必要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