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4 日,# 絲芭傳媒申請限消馮薪朵 # 衝上微博熱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被強製執行 120 餘萬馮薪朵被限製消費
公開資料顯示,SNH48
原成員馮薪朵新增一則限製消費令,申請人為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涉及該公司和馮薪朵相關合同糾紛案件。今年
2 月,馮薪朵已因此案被強製執行 120 萬餘元。
據法院此前公布的一審文書顯示,法院認為,在雙方合同履行期屆滿前,馮薪朵未能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未能積極履行合同,經絲芭催告仍不履行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判決馮薪朵賠償絲芭傳媒違約金
120 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馮薪朵,1992 年 1 月 24 日出生於遼寧省大連市,中國內地女歌手、演員。
2013 年 11 月 2 日,參與公演《劇場女神》,並由此出道。曾獲得 SNH48 第二屆偶像年度人氣總選舉第 12
名、SNH48 第三屆偶像年度人氣總決選第 5 名、SNH48 第四屆總決選第 4 名、第五屆總決選第 3
名。曾參與過多部熱播綜藝,出演過《拯救悟空》等網絡大電影。
2020 年 9 月 4 日,據 SNH48 GROUP
運營方絲芭傳媒官方公告稱,馮薪朵因個人或其他原因,後續無法正常參與團內活動,退出 SNH48。
黃婷婷被強製執行 350 萬出道 10 年隻有 9
萬元財產
2 月 28 日,SNH48
成員黃婷婷在個人社交平台發文回應了自己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事,表示自己在請律師積極協商解決方法和賠償方式,會盡快處理好自己的經濟問題。
黃婷婷稱,本人尊重司法判決,在收到法院判決後,也在請律師積極協商解決方法和賠償方式,但沒想到以這樣的方式收到公司的回應。
我會盡快處理好自己的經濟問題,用好的狀態和作品感謝大家的支持。也很抱歉因為個人的事情占用公共資源。
2 月 28
日,絲芭傳媒發文稱因黃婷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現已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目前法院已對黃婷婷采取限製高消費令措施。
據絲芭傳媒介紹,判決生效至今,黃婷婷女士在被法院查明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經絲芭傳媒多次催告依然未支付任何違約費用。
據九派新聞,2019 年,黃婷婷起訴絲芭要求解約,被告絲芭公司提起反訴,請求法院判令雙方解約並由黃婷婷賠償違約金 1000
萬。法院認為 1000 萬元違約金金額過高,酌情予以調整。最終,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合約黃婷婷支付絲芭公司違約金 350 萬元。
2019 年,黃婷婷單方麵在社交平台發布解約聲明,SNH48
官方微博對此回應道,公司對該解約聲明事先毫不知情,深感震驚與失望。黃婷婷依然為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簽約藝人。
2021 年,SNH48
官方微博再次發文表示,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為黃婷婷女士唯一獨家經紀公司,未經絲芭公司書麵授權確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代理該藝人的演藝活動。
經法院審理,黃婷婷女士應繼續履行與我司的專屬藝人合約,該判決已經生效。敦促黃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規,恪守契約精神。
從 2013 年算起,黃婷婷已經出道 10 年了。然而令廣大網友跌破眼鏡的是,做了 10
年的藝人,黃婷婷竟然被法院查出來僅有 9 萬元財產。
經紀公司
與旗下大量藝人存在合同糾紛
企查查資料顯示,絲芭傳媒名下涉及大量合同糾紛官司,原告被告都有。
合同糾紛對象幾乎都是其旗下的藝人,SNH48
的曆屆成員們。除了馮薪朵和黃婷婷外,還包括趙嘉敏、徐子軒、林憶寧、嚴佼君、陳慧婧、陶波爾、孔肖吟、陳美君、李豆豆、曾豔芬、牛聰聰、龔詩淇、陳怡馨、張菡筱、鍾惠玲、俞慧文、丁紫妍、蔣羽熙、董芷依等數十人。
其中,李豆豆被執行 30 萬元違約金。
陳怡馨被判支付 50 萬違約金,俞慧文、丁紫妍均被執行 20 萬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