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香火排行榜”借逝者吸金?請還“清明”以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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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供圖

在網絡平台創建紀念館,留下逝者的音容笑貌,為名人先烈獻花點蠟,以 " 雲祭祀 " 的方式追憶故人、寄托哀思,這本是清明節祭祀的新風尚。然而,在利益驅動下,一些網絡祭祀平台亂象頻出:有的縱容用戶給活人亂建網墓,將網絡祭祀演變成了網絡暴力;更有甚者,一些祭祀平台開始設置 " 香火排行榜 ",祭拜品越多,紀念館排名就越高 ……

" 半畝荒山埋世愛,一丘淨土斷塵緣;墳前敬上三杯酒,萬語千言付紙錢。" 綿延 2500 多年的清明節,是一個慎終追遠的日子。清明祭掃作為一種莊嚴肅穆的祭祀文化,核心價值是對先人的追思和緬懷,更是洗滌精神家園、弘揚家族遺風的一種形式。

" 祭如在 ",祭掃的關鍵在於內心的虔誠情感,形式隻是一種表達的載體而已。囿於種種條件的限製,一些人親臨現場祭掃確實心有餘而力不足,得益於互聯網思維與技術手段的網上祭掃就不失為寄托哀思的好載體。同樣道理,在網絡紀念館為名人先烈獻上一束花、點燃幾根蠟燭,不僅可以聊表公眾的景仰之意,還能向社會傳導正能量,有助於涵養 " 清明 " 之風。

利用現代科技表達深切哀思,既是 " 成人之美 " 之舉,也可以推動祭祀方式走向綠色、健康、文明,當然是一樁好事。令人遺憾的是,由於缺乏必要的規範和監管,一些網絡祭祀亂象也隨之而起,嚴重違背了初衷。

好好活著的人,卻被人在網絡平台建立紀念館 " 祭奠 ",有頭像還有悼詞 ……" 人還活著卻被人網絡祭奠 4.3 萬次 ",如此離譜至極的事情一度引爆輿情。令人擔憂的是,每一個活人都有可能被祭祀。此類網站大都使用方便,注冊用戶後即可免費在網上建立紀念館,上傳逝者照片,添加生平簡介,事跡、文集等,並供大家祭拜留言。利益考量下的管理缺位甚至是放縱,無疑給 " 惡作劇 " 者提供了可操作空間。

給活人建網墓如果還可以算作 " 惡搞 ",平台設置 " 香火排行榜 ",搞出複雜的供品道具和套餐體係,誘導祭掃者充值打榜,甚至借名人、烈士 " 吸金 ",那無疑就是在 " 唯利是圖 " 了。

法治時代,治 " 亂 " 基礎是完善法規。我國現行管理殯葬的法規是《殯葬管理條例(2012 年修正本)》,沒有涉及網絡祭祀的相關內容。2018 年,民政部公布《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雖然提到了網絡祭掃等追思活動,但基本上限於鼓勵倡導,還需要進一步製定具體可操作的規範,才能更好地約束網絡祭祀活動中的種種亂象。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職能部門固然要依然加強對 " 新業態 " 的監管規範,相關平台也要端正認識,切莫觸碰紅線。借名人、烈士 " 吸金 ",以及讓虛擬人物等進 " 烈士 " 紀念館,就明顯違背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精神,一旦被投訴,難逃法律製裁。

此外,《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 人還活著卻被人網絡祭奠 4.3 萬次 " 事件中,法院認為被告網絡祭奠平台未嚴格審查被紀念者的信息、未嚴格落實注冊用戶實名認證,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 互聯網 +" 時代," 雲祭祀 " 是一種與時俱進的創新,但必須嚴守相關法規與社會公序良俗。網絡祭祀雖然是虛擬空間,其所表達的情感應該是真實不虛的,絕不容玷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