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四年的男友竟已有倆娃,女孩被騙7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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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禾苗(化名)有著較好的工作,長相、學識也不錯,常常與網友林某傾訴自己的煩惱,雙方後來也變成了戀人關係。每次聽說林某遇到困難,善良的禾苗總是伸出援手,四年間給對方多次轉賬。讓她沒想到的是,這個看似深情的 " 男友 ",其實早已經結婚,而且還有了兩個孩子,隻是偽裝成單身欺騙她,先後總計騙取 73 萬餘元。3 月 29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江蘇如皋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林某是禾苗幾年前在網上找工作時認識的網友。在前一次戀愛分手後,禾苗久久不能釋懷,常常將自己的煩惱與網友林某傾訴。當時林某在蘇州一家公司做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隨著雙方網絡交流的增多,禾苗逐漸敞開了自己的心扉,林某也向禾苗講述了自己的情況,目前單身,前妻是蘇州一家公司老總的女兒,已經去世,有一個孩子,隨外公外婆定居在國外。2014 年初,兩人確立戀愛關係。

2014 年 5 月的一天,正在上班的禾苗接到林某焦急的電話,說因為父親重病住院,手術後續費用還沒有著落。善良的禾苗當即轉賬 6000 元,又讓林某借用自己的信用卡刷了 5000 元。2015 年 7 月,林某告訴禾苗,自己開辦的裝飾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讓禾苗轉點錢給他,禾苗立即轉賬 10000 元 …… 就這樣,林某以公司多地工程項目需要支付工人工資、墊付原材料,公司遭遇拆遷、需要遷址、開門店等多種理由向禾苗 " 借 " 錢。身陷戀愛溫情中的禾苗 " 義無反顧 ",有求必應,資金不夠時,甚至向朋友、父母借款,支持男友林某的 " 事業 "。

戀愛過程中,禾苗曾多次催促林某安排雙方父母見麵,商量結婚的事,林某總是推脫工作太忙,父母在浙江采茶,抽不出時間。禾苗這頭,應父母要求,林某多次以 " 準女婿 " 的身份上門拜訪,贏得禾苗父母的認可。

2017 年的一天,林某在與禾苗通話時,得知她在陪一位男性朋友買車。心虛的林某猜測,因為自己遲遲沒有結婚的打算,兩人之間的 " 戀愛 " 關係遲早要破裂,也別想再向禾苗 " 借 " 錢了。他隨即加大了 " 借 " 錢的幅度,編造理由一次性向禾苗借款 15 萬元,用於到河南鄭州購買商品房支付首付款。這些禾苗全然不知情。

2018 年 10 月,禾苗多次提出讓林某先還一部分錢,無錢可還的林某拉黑了禾苗,並重新注冊了一個微信號,以自己小姨的名義添加禾苗的微信,聲稱 " 林某出車禍了,被關在公安局,急需 70 萬元私了。" 所幸,這次禾苗沒有急於轉錢,而是選擇了報警。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林某是浙江人,2009 年登記結婚,已有兩個小孩,其妻子一直在家中照顧老人和孩子。林某到案後也交代,當時編造自己單身的謊言,是怕禾苗知道自己已婚,不會跟自己談戀愛,自己從禾苗處要不到錢。因為擔心禾苗識破,林某從來不敢告訴禾苗自己的家庭住址,更不敢讓雙方家長見麵。

庭審中,林某陳述自己從禾苗處 " 借 " 來的錢用於支付商品房首付款、購買汽車,其餘的用於維持公司開支、償還貸款等。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林某口中提到的裝飾公司係林某與朋友合夥開辦,公司運營以來一直處於虧損狀態。

綜合種種證據顯示,禾苗從 2014 年 5 月份到 2018 年 12 月間轉賬給林某 87 萬餘元,其間林某通過轉給禾苗 13 萬餘元,騙取金額合計 73 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林某曾一度提出自己不構成詐騙,僅僅是向女友借款,屬於借貸行為。對此法官認為,林某在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與被害人禾苗建立戀愛關係,並編造種種借款理由,騙取被害人的財物。結合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陳述及相關證人證言,足以證實被告人林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且實施了詐騙行為。故應當以詐騙罪論處,而非林某辯解的民事借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