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6年5次起訴終於離婚 前夫又上訴:要求返還近9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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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華又要上訴了。”

7月中旬,寧順花正式收到了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要求她參與陳定華的訴訟開庭。



(寧順花收到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

這場一度“名聲大噪”的離婚判決剛結束不久。5月1日,結婚6年訴訟離婚5次均未成功的寧順花,終於在衡陽市人民法院的宣判下,當場離婚,結束了她口中那段充滿家暴、控製與不尊重的婚姻。



(5月1日當庭宣判的判決書)

庭審結束後,寧順花與律師、朋友們在飯店慶祝“恢複自由”,此前一直戴著嚴密口罩與帽子的她,也終於大釋一口氣,露出了笑容。

誰料,“勝利”持續不久,縣法院打電話告訴寧順花,其前夫陳定華又一次提交了民事上訴狀,要求改判離婚判決。





民事上訴狀(圖源:人民資訊)

他提出向前妻寧順花索賠38萬欠款與50萬精神損失費的條件,同時返還彩禮、紅包及首飾折現等90多萬人民幣。

7月中旬,寧順花正式收到了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要求她參與陳定華的訴訟開庭。

“他上訴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但訴求97萬多,感到意外,知道他是無賴,不知道有這麽無賴,想靠離婚發財,很無語。”寧順花無奈地告訴《南風窗》記者。

“我沒拿過他的錢,當然有信心”



“湖南女子5年起訴4次離婚”是寧順花此前出現在公眾輿論視線裏的焦點,彼時,圍繞她及其家人的境況,是被前夫陳定華多次威脅、家暴;而圍繞陳定華的關鍵詞,是嗜賭、無業、暴戾與無賴。



離婚案上訴案審理當天,陳定華在衡陽中院門口搶走了寧順花的身份證(圖源:上遊新聞)

過去5年間,這段傷痕累累的婚姻,屢屢因為“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而未能被判離。

在與前夫對簿公堂的5年間,寧順花從衡陽老家逃到廣東打工,買菜刀藏在床頭,每次開庭前寫好遺書,每次回家出庭都忐忑緊張。直到5月的第6次開庭判離,她為終於擺脫前夫的“魔爪”而慶幸,且沒有要一分一毫的婚內財產,包括陳定華在衡陽買的一套房子。

第一次見到寧順花時,她提起過自己的微信頭像趙麗穎——很多人都認為她提供了一種當代獨立女性的情感處理範式。

而這次收到傳票後,寧順花頂著趙麗穎的頭像發了一條朋友圈,寫道:“如果有人冤枉你吃了他的東西,你不要拋開肚子以證清白,你應該挖下他的眼睛咽下去,讓他在你肚子裏看個清楚。”

剛從前夫的陰影中逃出來還不到一個月的寧順花,看起來似乎比上次要“硬氣”了一些。

相比起上一次的忐忑,這次的寧順花,不論從語氣還是狀態上看,都要硬朗許多,“我沒有拿過他的錢,當然是有信心的。”

但在陳定華口中,離不離、拿到多少賠償,已經不是他上訴的重點了。

 

 

“上訴是我必須要走的程序,但不是最終目的”



7月20日下午,《南風窗》記者撥通了陳定華的電話,電話定位顯示著廣東東莞的位置,陳定華一開口就自稱,正在調查前妻寧順花,而且掌握了很多“證據”,足以讓寧順花“身敗名裂。”

陳定華表示,在上一次(5月1日)開庭前,他的訴求一直是不要離婚,所以沒有將對寧順花不利的證據如轉賬記錄、開房證明等放出來,“當庭宣判離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一字一句地說,“你們媒體對我的評價是不是很不好?她把我搞得身敗名裂,我當然要上訴。”



衡陽縣人民法院關於“寧順花訴陳定華離婚糾紛案”的情況通報(圖源:衡陽市衡陽縣法院微博)

陳定華在電話裏反複提到一位與寧順花“有染”的五十歲男子,在上一次開庭前,他就曾對媒體表示,該名男子在婚前已與寧順花有長時間曖昧,甚至在買婚戒當天去“開房”。陳定華堅信,寧順花執著離婚的原因,與該名男子脫離不了幹係。

自2020年寧順花試圖通過媒體求助開始,輿論逐漸熱議沸騰,紛紛聲討陳定華。

對於網絡紛紛譴責的家暴行為,陳定華仍然堅持幾個月前的說辭,即很多次產生肢體暴力都是雙方行為,“我隻在09年剛結婚的時候動手打過(寧順花)一次”,陳定華咬定,後麵媒體廣傳的寧順花父親的傷,則“是她爸先動手打我的。”



寧順花父親寧明忠被陳定華毆打致左眼紅腫(圖源:上遊新聞)

而陳定華在這次提交的訴狀裏,還要求寧順花歸還他38萬欠款。

這38萬包含他在婚內交給寧順花的30多萬裝修費,以及寧順花離家出走後,陳定華分批一次次轉給寧順花的錢,“轉賬記錄都還在,隻是我上次沒有拿出來。”陳定華表示。

在陳定華的計劃裏,上訴隻是第一道程序,他甚至設計要在村口拉橫條,“六句話,概括寧順花的所作所為”,要怎麽寫,他已經想好了。

“上訴這道程序我是必須要走的,至少讓我以後在討公道的路上師出有名。”陳定華咬牙切齒地說,“我把一切都賠進這段婚姻裏了,還搞得身敗名裂,我是不會放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