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文小娟的丈夫沈春爐得知起訴後心情平靜的說,現在他帶著一對兒女共同生活,“我和她的緣分已盡了,會訴請離婚”;女兒現在吃東西前,都會緊張問“這個可以吃嗎?”
檢警調查,文小娟11年前嫁給務農的沈春爐,因生活習慣南轅北轍,夫妻不睦。文女經常對兩名子女說:“那個人(沈春爐)怎麽還不死。”今年3月,她將劇毒農藥摻入菜包,丈夫食用後昏迷,急救脫險;文女不死心,4月再度在三明治裏下毒。
警方調查時,意外發現5年前她曾在婆婆補品中下毒,婆婆食用後不到6小時發作送醫,到院前死亡,醫院當時診斷死因是心髒衰竭。
檢方7月開棺驗屍,婆婆遺體竟未腐化;法醫采集胃等器官組織化驗,但未驗出毒物反應。檢方認為,文女婆婆的死,是否因她下毒所致,因時間久遠,沒有任何積極證據證明,僅能依文女偵查中自白認定她曾毒殺婆婆,屬殺人未遂,連同兩度殺夫未遂,一共起訴三項殺人未遂罪名。
檢察官認為,被告與夫家不和,竟用毒害手法“殺人於無形”,心態比直接用刀還惡劣;這三次毒殺行為,犯意不同,與連續犯不同,要求分論並罰,分別求處有期徒刑8年、10年及12年。
文小娟曾多次寫信說:“我不是好媳婦、好妻子,但我是標準的好媽媽,讓我在你身邊贖罪吧。”
沈春爐說,妻子收押後,他曾到看守所探視一次,妻子哀求不要離婚,嶽父家也多次打電話求情,“但我不會再心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