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華裔男子溺水變植物人 法庭裁決讓其“餓死”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據澳洲《星島日報》報道,澳洲一名礁釣遇溺變成植物人的華裔男子,可以讓其“餓死”的決定獲行政決定審裁處維持不變。案中的事主現年47 歲,2005年6月3日在悉尼一處石灘垂釣,被巨浪卷走,被救起時已因腦部缺氧,變成植物人,需用維生器延續性命,24小時需人照顧,進入療養院。   事主偕妻兒在1996年到澳洲,兒子現已20歲。

  監護權審裁處頒發財政安排令,容許事主的妻子管理事主的財務,另外又委任公共監護人為事主的監護人,負責作出有關事主住宿及健康需要的決定,包括作出 “生命盡頭護理決定,包括臨終關懷計劃決定”,其中公共監護人決定,若事主的胃喉再次阻塞,將不會重駁或予以疏通。這些決定雖獲事主的妻兒支持,但卻被事主在中國的家人反對。

  事主在廣東的侄女和侄女婿申請將事主送往廣東軍區人民解放軍醫院治理,遭公共監護人反對,遂起訴訟。



  事主的侄女及侄女婿隔洋入稟行政決定審裁處,反對公共監護人兩項決定,分別為胃喉阻塞而讓事主餓死,及拒絕轉送中國醫治。

  事主在中國的家人自從事主遇事,經常來悉尼探望 。在審裁處聆訊時,事主的侄女明顯為事主擔心,並對公共監護人批準的決定感到不安。

  不過,審裁處認為,公共監護人的兩項決定,均符合事主至親親人的意願,所以判上訴失敗,維持公共監護人的決定。

  不過,審裁處接受申請人的要求,在事主危急關頭,協助中國的家人辦快證趕來悉尼。公共監護人向審裁處表明,會盡力協助,與移民當局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