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跨海遺產官司 調查範圍限於美國新澤西州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08p/PhotoN/081108/081108271ta_3.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資料圖:2008年11月8日,台灣經營之神、台塑關係企業創辦人王永慶追思告別儀式在台北縣林口的長庚大學活動中心舉行。台塑另一創辦人、86歲的王永在在儀式上哭泣親念祭文。 中新社發 台塑 攝


  王文洋跨海遺產官司,調查範圍成為當前兩造雙方攻防焦點。王瑞華委任律師宋耀明3日表示,本月2日新澤西法院裁定確定,調查範圍限定在王永慶先生過世時在新澤西州有無遺產;對此,王瑞華小姐對紐澤西州法院10月2日裁定表示尊重。

  據台灣《工商時報》報道,宋耀明說,由於王永慶先生過世時在美國確無任何財產,對台塑美國及南亞美國等公司也沒有股權,相信在新澤西州法院進行調查後,可以確定新澤西州法院對王永慶先生之遺產管理,沒有管轄權。

  宋耀明指出,美國新澤西州法院在9月1日,針對紐澤西州法院對於王永慶先生遺產之輔助管理(Ancillary Administration)有無管轄權,限定調查之範圍限於“王永慶先生過世時在新澤西州有無遺產”,並駁回王文洋多項調查證據的請求。王文洋先生對法院的裁定提出異議(objection),新澤西法院已於本月2日再度為裁定。

  宋耀明強調,新澤西法院在10月2日的裁定中,再次闡明:針對新澤西法院對王永慶先生遺產進行輔助管理(Ancillary Administration)有無管轄權的調查,僅能請求台塑美國及南亞美國等公司提出王永慶先生過世時,在這些公司有“直接所有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