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接手該案、專打刑事案的律師林彼得(Peter Lindsay)不諱言,由於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即這名小偷),已承認在其當事人陳旺的超市內偷竊的罪名,並且是個被重判的罪犯,法官是會考慮到這點的,就是陳為自衛及保護其店鋪而捉賊,而這小偷也承認了偷竊罪。
林彼得24日向該報證實,這名小偷已於上月17日承認今年5月23日,在陳的超市內偷竊的罪名,以及另一宗約於1年前發生、也是從一間商店偷盆栽的罪名,兩項罪名各被判入獄30天,以及守行為12個月,不計算被拘留的10天,兩項刑期同時執行。
林彼得稱,據如此重罰可以下的結論,就是這名小偷是有冗長的刑事紀錄,一般商店盜竊是絕對不會如此重判的。他相信陳旺並非首名因捉拿這名小偷而惹上官非的店主,除了陳之外,還有很多同樣的受害人。
陳旺雖於3天前跟這名新換的代表律師初步見過麵,但他24日才獲悉這個會對他有利的消息。陳旺表示,其案件的“受害人”認了偷竊罪,無可否認會對他有幫助,但這仍要視乎檢控官和法官的看法。他盼望法官能夠明白,繼而撤銷對他的指控,或最終能夠洗脫罪名。
林彼得指出,他目前正在準備下月22日的初審,他本身十分同情陳旺,知道對方是名勤奮和正直的店主,捉賊是為了捍衛其店鋪。他今次以非常低的收費來接該案,皆因這是宗很值得同情的案件,他堅信如陳旺等的市民所持的權利。
他更稱,他也視今次接該案為“樂事”,因為打刑事案的律師,都是不會特別喜歡(被認為是壞人的)其當事人的,所以今次為陳旺這名好人服務,會給他對該案有一個優勢。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召集人陳弘基也表示,既然本案真正是犯罪的一方已認了罪,是否還要嚴格執行針對陳旺的控罪。他希望今次新進展可有助陳旺獲撤銷控罪,因為如今次證明了陳旺捉賊的行為並非沒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