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價因少寫一個0致14萬鑽戒僅賣1.3萬 商家願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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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枚價值14萬左右的鑽戒,被兩位顧客以13037元買走。別以為這是天方夜譚,這事昨晚就發生在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

  1.3萬買走1克拉鑽戒

  昨晚6點40分,一對操著外省口音的年輕情侶,走進了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挑選結婚鑽戒。兩人閑逛一陣後,看中了一枚鑲有1.119克拉璀璨鑽石、標價為13037元的鑽戒。據接待二人的營業員王小姐介紹,這對情侶在看到鑽戒後,5分鍾內便下叉了。

  很快兩人付了錢,拿著鑽戒等待辦完有關手續,王小姐立即在櫃台內翻找證書,準備一起給顧客裝好。“我核對鑽戒重量時,發現這枚鑽戒有一點幾克拉。”王小姐稱,自己馬上意識到這枚鑽戒應該不止1萬多。她立刻請示店長。經核實,這確實是一起因標價引起的重大失誤。據店長介紹,當時他們當即向顧客說明情況,希望退還鑽戒,但顧客卻拿著鑽戒徑直走出店外。

  價簽原來少了個“0”

  由於顧客執意要離開,不肯退還,協商未果後,店方撥打了110。晚上19點30分,三峽廣場派出所民警趕往現場,將僵持的雙方帶到派出所。

  昨晚,記者趕到現場時,雙方仍然在派出所協商。該金店負責人陳先生說,他曾經提出,顧客隻要將鑽戒退,店方將贈送一枚價值5000元的戒指作為賠償,“但他們不接受,認為自己是照價付款。”

  陳先生稱,這款戒指原價為148150元,但不知何故,在標價時少簽了一個“0”,變成了14815元。“由於今天(26日)是試營業,所以標價再打八折,折後價為13037元,也是最後的成交價。”店長稱,他們隨後向西南片區的老總請示。

  店家表示願為此埋單

  此事發生後,店方一邊派人與顧客繼續協商,一邊全麵檢查所有金品的價格標簽,“不能再出錯了。”

  店方向記者出示了顧客當時購買鑽戒的小票及證書,上麵標明:質量3.666克,形狀圓鑽型,顏色H,淨度VVS,鑽石重1.119克拉。據悉,H色和淨度VVS的鑽戒價格一般都不菲。

  “我們願意埋單!”經協商後,西南片區的老總表示,由於是剛開始營業,出現這種重大失誤主要責任還是在店方。店方以保護顧客隱私為由,拒絕透露兩位顧客的聯係方式,隻知道姓閆。但店方表示,已與顧客約好,今天將再到店裏完善有關手續。

  “我也是個商人,但我是真誠來消費的,不是來找茬兒的。”顧客事後致電店方負責人陳先生說,自己將於今天再次來店給個說法。

  律師說可解除這樁交易

  重慶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董浩律師稱,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相關規定,店方可以以“重大誤解”為由,解除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但店方由於自己的失誤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可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消費者不肯解除買賣合同,店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