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金牌女配角”的演員洪學敏,因在上世紀80年代出演電影《喜盈門》中“小姑子”仁芳一角走紅全國。如今,頻頻在媒體上以“成功女商人”身份出現的洪學敏,卻因賴賬500萬元被告上法庭。昨天上午,這起債務糾紛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據悉,上午8時30分此案正式開庭約半小時後,由於始終聯係不上洪學敏,法官當庭宣布:洪學敏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法庭參加庭審,法院決定依法缺席審理。法庭上,原告王先生的律師提交了9份證據。其中,包括一段7月24日妻子與洪學敏商談還錢事宜的電話錄音。法官表示,由於洪學敏未到庭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
目前,法院已經根據王先生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決定對洪學敏價值110萬元的財產進行保全。
昔日洪學敏
多次被追債 寫下承諾書
2006年12月,洪學敏以辦事為由,分三次向王先生借了500萬元。其間,王先生曾多次要求洪學敏還錢。洪學敏還在2008年1月16日作出承諾,保證在年底還清借款,並寫下“承諾書”。但至今洪學敏以種種理由推托,拒絕還款。
因討債無望,王先生將洪學敏告上法庭。
被告說法 “我生病了改天再說”
前晚,記者撥通了洪學敏的手機。聽說是記者,洪學敏在電話裏說:“我在生病,感冒了,過兩天再打電話好嗎?”當記者問能否簡單說兩句時,洪學敏說:“你說吧。”
但一聽到是有關與王先生借款糾紛的事情,洪學敏打斷記者的話說:“我在生病,你現在還跟我說這事,真是……改天再說吧。”之後便掛斷了電話。
對話原告 初次結識很有明星範兒
開庭前,此案的原告王先生向記者講述了與洪學敏結識並借款500萬元的過程。
記者:你當初是怎麽跟洪學敏相識的?
王先生:大約是2005年年底,在一個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我看過她演的不少電影,所以一下子就認出她了。她說自己早就下海經商了,後來就互留了電話。
記者:她給你的第一印象怎麽樣?
王先生:她非常有明星的風采。通過聊天,覺得她是一位非常可親的大姐。
記者:你們後來來往多嗎?
王先生:認識大約兩周後,她就主動打電話約我吃飯。我和太太感覺她非常有閱曆和經驗,又是個明星,所以也願意跟她長久交往。
打借款收條關係鬧僵了
記者:第一筆50萬是在什麽情況下借的?
王先生:2006年的時候,她打電話說有急事,急要500萬元。我們見麵後,她讓我先幫她弄50萬元
王先生:沒有。當時雙方完全是一種特別信任的關係。她當時連借都沒明說,就說讓我幫忙周轉一下,我感覺她會很快還上。
記者:借第二筆錢時她還是很著急嗎?
王先生:是的,特別急。當天下午,我就給她匯了款。兩周後,她又給我打電話說要用100萬。我當時正好在外地,就讓朋友給她匯的錢。
記者:借給她這麽多錢,當時就沒讓她打個收條嗎?
王先生:我覺得她是個公眾人物,很信任她。那段時間我們還是經常聚會。她有時從外地回來比較晚,我就讓司機去機場接她。
記者:後來怎麽想到讓她打收條的?
王先生:大約在半年之後,我們雖然一直有來往,但她從來不提還錢的事兒。我覺得有點不對勁,後來一位律師朋友提醒我應該讓她寫個收條。
記者:打收條順利嗎?
王先生:我去找她,讓她給我寫個收條。她顯得很不高興地說:“你都堵家門口了!拿筆拿紙,我給你寫!”當時弄得我很尷尬,之後我們的關係就很僵了。
記者:這個收條約定了還款時間嗎?
王先生:她當時的反應,讓我就覺得大事不妙。一個月後,我和太太就約她當麵協商還錢的事兒。她說:“我洪學敏這仨字還能值這點兒錢吧。”後來她寫了一張承諾書,保證在2008年年底前還錢。
跟名人打交道也得當心
記者:在2008年年底前你又給她打過電話嗎?
王先生:打過,但她很不耐煩地在電話裏說我催賬。在聖誕節和元旦前,我太太又給她發了兩條短信約她出來談,她也不回。我意識到必須法庭見了。
記者:起訴前有沒有再去找過她?
王先生:去找過,但她家已經變成辦公室了。我當時一看就傻了。
記者:被起訴後,洪學敏主動聯係過你嗎?
王先生:一直沒有。為了顧及她的麵子,我和太太曾告訴她在開庭前隨時可以給我打電話。我現在已經徹底不信任她了。
記者:你為什麽願意就這件事接受采訪呢?
王先生:這件事對社會大眾也是個警示,跟名人打交道也得當心。不要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就過分相信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