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恩-潘再次申請離婚 共享撫養權拒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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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恩-潘夫婦

北京時間5月1日消息,據香港媒體報道,早前申請離婚後與太太複合的影帝西恩-潘,上周再次向法庭申請離婚,結束十幾年婚姻。西恩-潘還要求各自付律師費及要求法官終止法庭賜予太太獲贍養費的權利,免得被太太分財產。


  西恩-潘與太太羅冰-韋特一九九六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曾於二〇○七年十二月申請離婚,當時西恩-潘與名模Petra Nemcova出席奧斯卡派對及到夜店狂歡。但四個月後西恩-潘又遞交撤銷離婚申請,再與太太複合。直至今年奧斯卡,當西恩-潘獲影帝上台致謝辭時,竟沒有答謝老婆,事後隻解釋老婆會明白,羅冰則為丈夫解圍說是致謝時間太短所致。

  三月底,西恩-潘與曾在去年戛納電影節一同作評審的娜塔莉-波特曼傳出緋聞,有報道說二人現身一酒店酒吧,還不時有身體接觸,又說二人搭電梯消失了近四十五分鍾,並被職員在酒吧暗角位撞破:“他們見到我時,樣子好驚訝,不過很快鎮靜下來。”事後雙方的朋友均代否認緋聞。

  想不到事隔不到兩個月,西恩-潘上周再次申請與太太離婚,文件中可見他們在結婚十三周年紀念日前四日申請離婚,真是可惜。而西恩-潘也在文件中以不可和解的分歧為離婚理由,又要求各自繳付律師費,以及要求法官取消法庭賜予太太獲贍養費的權利,即變相拒付贍養費,不讓太太分身家。至於現年十八及十五歲的兩名子女,西恩-潘想與太太共享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