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茶餐廳用餐限時30分鍾 英文列用餐時間多XX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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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茶餐廳用餐限時30分鍾 英文列用餐時間多XX分鍾

香港餐飲業為了提高翻桌率,一般都會設有用餐時間約45-60分鍾,而無論國籍,隻要是餐廳用餐客人,均需要享受同一餐廳規矩,而近日就有茶餐廳門口貼告示,用餐時間竟改為得30分鍾,而且中文與英文的表述存在差異,引來兩地網民留言熱烈討論“動不動就被歧視,花錢受氣”。

日前有網民在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發帖文,並以“有點過分了”為題,附上一張中英對照的用餐限時告示,寫明若有客人正在排隊,“本店的用餐時間為30分鍾”,但在英文翻譯卻寫為“meal time for each table will be 40 minutes ”(每張台的用餐時間將會是40分鍾),指出中文標示為30分鍾,而英文卻寫為40分鍾,餐廳亦更設有日文翻譯,表示店內有附圖片的英文翻譯菜單。


帖文隨即引來極多網民的質疑與討論,部分網民認為餐廳此行為已經構成歧視“用日文寫我們有日文菜單,用英文寫用餐限時40分鍾,用中文寫用餐限時30分鍾分三六九等也不用這麽明顯吧”、“為什麽英文是40分鍾,中文隻有30分鍾”、“在中國最不敢去的地方就是香港,好像我們大陸人去總是動不動就被歧視,花錢受氣”、“避雷,因為擔心被歧視至今不敢去香港”、“我俾錢黎食飯仲要得30分鍾食,請比俾一個我要幫襯你嘅理由”、“為什麽香港人能忍受這種服務”。

亦有少部分網民支持餐廳做法,“可能佢考慮埋外國人唔識order,俾多10分鍾佢諗食乜”、“這家店都寫了‘如有人排隊,用餐時間30分鍾。’我和朋友在晚餐店去的,我們坐了不止45分鍾呢。而且服務態度很好,不停倒水又問有沒有什麽需要。”

根據香港法例,在《種族歧視條例》下,保障任何人不會基於其種族而遭受歧視、騷擾及中傷,使人受害歧視亦屬違法,“種族”指該人的種族、膚色、世係、民族或人種,在訂明活動範疇內,任何人基於某人的種族而歧視、騷擾及中傷該人,即屬違法。訂明活動範疇包括:雇傭、教育、貨品、服務及/或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及/或管理、谘詢團體的投票資格以及被選入或委入該等團體、會社的參與。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第45條、第46條,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罰款100,000元或最高監禁兩年。

m301 發表評論於
看把有些人興奮得
HZ999888 發表評論於
誰再去這家吃飯就是賤了。
flyingdragm 發表評論於
想讓說英文的人在餐廳多浪費時間,進而浪費他們的生命。這無疑是圖財害命(魯迅說的),這就是赤裸裸的歧視,歧視說英語的人。
馬年生 發表評論於
在香港九龍的廣東道的奢侈品店應該是另外的風景。大陸客是最受歡迎的。
vincentsjtu 發表評論於
香港一向如此的,打電話預訂熱門一點的餐廳,中文打電話,直接說預約滿了,英文打電話,馬上能訂到位!現在香港越來越不好玩了,已經有五六年沒去香港了,即使路過也不想去逛,欺人太甚的地方,根本沒必要去
willisliu 發表評論於
不應該,中英文時間不同明顯雙重標準,在大多數文明國家都是違法的,
沒想到香港還搞這個。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生意太好了不想賺錢?
還是老李 發表評論於
香港被大陸政權搞成這樣,隻有那些舔共的高層李家超之類的官員擁共,至於普通市民麽,你猜他們對大陸民眾是什麽心態?幾年前百萬市民遊行抗議你以為是假的?是北京聲稱的“少數亂亂港分子”?普通香港市民心裏一本帳清楚得很。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香港政府該罰這茶餐廳。
Panda-2020 發表評論於
幹嘛要去這種餐廳吃飯?
jin_yin_hua 發表評論於
可能英文需要更多時間來點菜吧. 可以改為如特殊情況可延長10分鍾,如殘疾人小孩老人等
世事滄桑 發表評論於
這個是過分。英文也三十分鍾不就行了,其實也沒幾個隻懂英文的老外去你那茶餐廳。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中國人去香港的確很憋扭。黨和國家的宣傳上,明明說好是中國的一部分;可實際操作上,又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東北老蔫 發表評論於
大陸都是白眼狼,牙口好,時間短點,正常!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多10分鐘用餐時間就用歧視來上綱上線。人家門口寫明了,不喜歡可以不去。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我想了下可能是美國人給點的多。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是說外國人牙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