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事件新走向——楊麗娟爸爸死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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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看了這個報道~起初跟大家一樣,隻覺得這一家人精神有病~現在才發現,他們沒病!他們清楚地很,她父親跳海是早有預謀的,為了讓母女倆能在香港過下去,逃避內地的負債,隻好犧牲他了。
  
  證據如下:
  
  1.遺書大家想必都看到了,字跡工整,紙張幹淨,用的紙張也很明顯是內地過去常用的信紙。
   據楊家人說是去了以後在快餐店匆匆寫就的,我仔細看了看遺書的照片,12頁信紙是如此之幹淨,且沒有一個錯別字,沒有一點改動的地方~也沒有一點臨死前悲傷的眼淚之類的痕跡~,隻能說,大哥你在臨死前還如此冷靜,如此認真~~你太有才了!
  
  2.遺書全文大家想必已經在網上看過了,這裏指出一點奇怪的地方,遺書據說是見完劉德華之後寫就的。然而僅是通篇斥罵,沒有提到一點劉德華昨日接見她女兒的事情,卻有一句話“這次我又借高利錢來香港,你姓劉的仍怕見我們孩子,這為什麽?為什麽?你這種做法對她公平嗎?”
   劉德華有怕見你的孩子麽?劉德華不是見了並且合影了麽?為什麽他要這麽寫?
   隻能說明一點,這個信是早就在內地寫好了,帶來的!楊家人千算萬算忘記了以時據進的修改遺囑!這就是他們最大的破綻~
  
  3.遺書中又說到“因為楊麗娟從94年16歲的花季開始,連續3年作了關於你的夢,並在以後的十多年中,你的影子幾乎都出現在每個夢中,她隻是把你當作家裏的一員、自己的親人、多年不見的大哥一樣,以這種感情想見你一麵,簽個名而已,不圖錢和名利,難道你連這都不理解嗎?”
   試問見麵了吧,簽名雖然沒有但是合影比簽名要幸福的多吧,為什麽實現了這麽長久的理想,他反倒更不滿足了呢,更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呢?因為見麵簽名根本不是他們的理想,他們唯一需要的是香港政府的福利救助,使他們可以在香港生活下去,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管劉德華當時怎麽對待楊麗娟,楊父都是非死不可的~他是被女兒妻子對於香港的向往逼死的!
  
  
  4.最終要的一點~
   大家可以去找找遺書的落款“楊勤冀07.3.23”哈哈~真相大白了吧~劉德華是25號見到楊麗娟的,楊父是26號跳海的,而遺書是23號寫成的~~劉德華,算你倒黴了,就算你25號再怎麽對楊麗娟私下交流,簽名合影,她父親也是必死無疑了~~遺書都寫好了……
  
  
  4.再看通篇遺書7個地方提到了借債,負債累累,欠錢,賣房子之類,楊父在這裏想告訴大家什麽呢?想告訴大家我們已經沒有錢了,活不下去了,我們是為了香港的劉德華才這樣的,香港政府,劉德華你們要替我把妻女養老送終!當然,她們這個願望是實現不了了~~
  
  5.本來以上還都是我的推測,畢竟很少有人願意用家人的生命換取自己的稍微幸福一點的生活,但是看到早晨的新聞我憤怒了,警方稱 “28日15:40,香港警署警察公共關係科的接線警員首次披露當日記錄,警方記錄與先前媒體報道細節有所不符:楊麗娟的父親跳海時,楊母並非在通宵營業的快餐店內睡覺,而是與楊父一起坐在海邊,目睹丈夫落海並報警求助。具體記錄如下:……”
  
  現在我認為,楊父遺書跳海都是事先預謀的,楊父跳海時,楊母不僅在場,並且是眼睜睜看著丈夫淹死才報警的,這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法,涉嫌“不作為致人死亡”,應該立即追究她們的刑事責任!!


我忽然覺得,他父親可能是被她們兩個逼著去死的,但是又沒辦法說出來,所以故意留下那個落款那麽明顯的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