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傑倫新公司大樓曝光 頭等大事要回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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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傑倫自3月1日起正式恢複自由身。中國台灣地區媒體日前披露,早在1月26日,周傑倫就已悄悄注冊“傑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記者昨日從周傑倫大陸經紀公司巨室音樂獲悉,因為周傑倫的電影《灌籃》還在拍攝,其本人對錄音室的要求也很嚴格,裝修進程仍未結束,新公司初定在6月1日開業,而開業後的頭等大事,仍舊是向老東家阿爾發要回之前7張專輯的版權。

據台灣地區媒體報道,周傑倫的“傑威爾音樂有限公司”位於台北市長春路新大樓內,新公司租下了大廈整整一層樓麵用於辦公。周傑倫舊團隊的不少工作人員也都隨周董一同“遷入”新公司。

籌備新公司之餘,周傑倫日前表示,要和阿爾發“好合好散”,但新合夥人楊峻榮卻稱,為爭回7 張舊專輯的著作權,不惜將對方告上法庭。版權歸屬的確定,將直接關係到阿爾發是否有權在KTV使用伴奏帶。楊峻榮助理古小姐昨日告訴記者,“我們會盡力保證歌迷在KTV有歌唱,目前仍在和對方溝通,但在本周內不方便做出回應。”據了解,雙方的分歧主要是對周傑倫唱片版權“代理”的理解不同。周傑倫1999 年3月1日和當時的經紀人吳宗憲簽下合約,在父親周耀中的特別要求下,第三條“權利義務”的第一項條文規定:“甲方(阿爾發)獨家全權代理乙方(周傑倫)著作物……”據此,阿爾發公司堅持要繼續擁有專輯版權,而楊峻榮則對外強調:“代理不等於擁有,期滿之後當然要還給傑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