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以奸殺罪羈押600餘天後證據不足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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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羈押在韓城市看守所的餘治安夫婦十分激動,因為渭南市檢察院檢察官向他們一家三口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此前,餘治安和兒子餘路平以涉嫌強奸和故意殺人被采取強製措施,而餘治安的妻子張秀芳也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逮捕。 昨日下午,這對夫妻終於走出看守所。他們的兒子今天將被釋放。 事發當天一家三口被帶走 2005年3月23日7時許,韓城市金塔公園後門後發現一具女屍,死者年齡不到20歲。韓城警方初步斷定是一起強奸殺人案。附近居住的重慶人張秀芳也趕到現場看熱鬧,看後被嚇了一大跳,這個閨女她認識,叫亢林娜,曾在他們家住過。距案發現場約120米處,是張秀芳家。張秀芳20歲的兒子餘路平正在家睡覺,突然幾個警察走了進來。警察詢問餘路平昨晚穿什麽衣服、褲子和鞋後就走了。餘路平接著睡覺。 大約半小時後,兩位警察將他帶走。餘路平的父親餘治安隨後不久也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下午6時,張秀芳也被帶走。當天,警察對3人在新城派出所內進行“監視居住”。 警方僅用10天就破了案 2005年3月23日當天,韓城市公安局就對這起案件立案。韓城市刑偵隊中隊長王高峰等人開始偵查。韓城警方赴公安部對亢林娜陰道擦拭物和餘家父子的血樣進行DNA檢驗,結果顯示:亢陰道內的精斑係餘路平所留。因為亢體內精斑及死者身下餘治安的黑馬甲,警方認定他們強奸殺人成立。 辦案人員認定疑犯犯罪事實如下:此前兩天亢林娜在韓城市找工作,沒住處就住餘家中。當晚10時許,餘治安采用捂嘴等手段,將看電視的亢林娜強奸。遭亢反抗時,餘治安怕被人聽見,就拿扳手將其打昏。餘治安將妻子和兒子叫回家商量後,3人用三輪車將亢林娜運到距家約120米處的一小巷拐彎處時,由張秀芳望風,餘治安唆使餘路平將亢林娜強奸,偽造強奸殺人現場。隨後父子二人將亢林娜殺死。 4月3日,警方宣布案件偵破,作案者為餘家3人。當地一律師說,有關部門對迅速偵破該案高度重視,並給辦案人員和單位慶功。 4月8日,在韓城市公安局主持的公開拘留大會上,餘路平一家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示眾。死者亢林娜的母親幾次欲衝上前,均被警察攔住。 餘路平一家3人,5月13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疑犯曾從看守所發出求救信 渭南市72歲的律師高全義被餘家親屬請來為餘路平辯護。第一次見餘路平時,餘說“我沒有殺人”。餘告訴高全義,他受到刑訊逼供和誘供。2005年11月3日,在合陽縣看守所羈押的餘路平給律師高全義發出求救信稱,他多次遭到刑訊逼供。此外,他還承認與亢處過對象,在亢遇害的前兩天,他們發生過性關係。 在4次會見中,餘路平都給高全義講他遭遇的刑訊逼供。高全義感到案件有問題,3次給韓城市和渭南市檢察院發出舉報信,“餘路平可能遭遇刑訊逼供。” 錄了5份口供證人卻成疑犯 餘路平3月22日當晚在和朋友陶立(化名)在一起擺夜市賣蝦尾。警察對亢遇害時間定為晚上10時到次日零時兩個小時內,餘路平這段時間到底在幹什麽就非常關鍵。 陶立的父親說:“在給孩子錄了5份口供後,他們將這個證人也當成了疑犯。”警方宣告破案當天,就以涉嫌包庇罪刑拘陶立。隨後,警方又認為陶立“結夥作案”對其延長拘留。陶立父親最後交了1000元錢將兒子取保候審。 一家三口在看守所被羈押600餘天後,渭南市檢察院終於作出“不起訴決定書”。12月21日下午4時52分,在餘家親屬給韓城市看守所交了4000元夥食費後,餘治安和妻子張秀芳被釋放。在看守所外等候多時的餘家親屬,將兩親人緊緊抱住哭成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