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18歲少年強奸9名女童 村民知道犯罪但不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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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28日,星期六,武定縣人民法院在縣文化館廣場公審10餘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錢庚案幾乎攪沸了大半個縣城。

據廣場旁邊一家武校的教練楊海學介紹,公審當天中午,整個廣場擠滿了人,“很多人都是衝著那個小孩來的”“太小了,看上去也就十二三歲,個子矮矮的,瘦瘦的”“聽法官說這個孩子強奸了9個女孩,真是無法想象!”

事實 上,民眾的語氣中對孩子的指責並不強烈,除了對孩子的年齡表示驚奇之外,大多數人還是將責任歸咎於孩子的家長和社會。

“父母幹嘛去了?小小年紀不讓孩子讀書,放養著,當然會出事了。”

“現在的孩子,整天在外麵混,外麵什麽亂七八糟的都有,都學壞了。”

縣文化館的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被公審的“那個小孩”剛滿18歲,從小沒有父親,母親也改嫁了,“家裏隻有一個哥哥,聽說是在昆明工作,這孩子就和孤兒一樣,沒人管。”

直到11月1日,縣城裏的人對此事仍然議論紛紛。在文化館廣場旁開商店的陳大媽說,真搞不懂現在的孩子都怎麽了,“按道理說,鄉下的孩子應該比城裏的孩子要老實得多,城裏的孩子接觸了這麽多亂七八糟的東西,學壞更容易一些。鄉下有什麽啊?哪兒來的那麽多事兒?”

記者在隨機采訪中,一半以上的受訪者(10人左右)認為,孩子的父母應該對這件事負主要責任,“首先,孩子正處於受教育的年齡,為什麽不送去讀書?其次,孩子犯罪時還是未成年人,家長負有一定的監護責任。”而認為孩子犯罪是社會環境造成的,則占兩成左右。

一名叫張斌的男子自稱在縣裏的某中學當老師,其分析認為,未成年孩子向成年過渡這個階段,身體、心理等方麵會發生一係列顯著的變化,“這個時候最需要家長和老師的教育嗬護,如果缺少了這個環節,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很容易受到影響,甚至會影響到將來的發展。”

孩子的“草樣年華”

11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錢庚的家——武定縣田心鄉德德卡村委會安衣達村。小村莊在群山環抱中,屋舍整齊,風景秀麗,中間有一個大池塘可以養魚放鴨,池塘邊的大樹下,三五村民或打牌或聊天。

向村民一打聽,都知道錢庚的家。在村長的帶領下,我們在村子邊上找到了一間土坯房,周邊僅有兩三戶鄰居,屋外荒草叢生,大門已經被鎖死。村長設法領我們進了院子,裏麵長滿了沒膝的荒草,倒是有一棵柿子樹,果實熟得像紅燈籠。

村長說,錢庚從小就沒了父親,母親長年在外打工,一年前改嫁到另一個離這很遠的村子;錢庚有一個哥哥,在楚雄州讀完書後就去昆明工作了。對於錢庚為什麽不讀書,村長說,可能是這孩子“讀不下去”,“這孩子平時不愛說話,但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不過誰也沒放在心上,眼皮底下看著呢,還能掀起什麽大浪?”對於錢庚的所為,村長說“到了那個年齡了,自然就發生了唄。”

武定縣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判決書》上寫著:據公安機關調查,從2005年12月開始,錢庚先後在自家屋裏、廁所裏、住房旁和山上的涵洞裏,對本村王某、唐某、錢某等9名女孩實施奸淫,其中年齡最大的10歲,最小的才4歲。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錢庚主觀上具有奸淫幼女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奸淫的行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奸,且奸淫幼女多人”,但因其犯罪時未滿18歲,故法院最後判處錢庚有期徒刑10年。

村長告訴記者,其實錢庚最初的幾次犯罪,村民們都已經知道了,但是一直沒有人報案,“村民覺得女孩子也沒受到什麽傷害,再說這些孩子的家長又不在家。”最後報案的,竟然是一位70歲的老奶奶徐朝芝。

徐奶奶是和錢庚一家最近的鄰居,房子都是兩家一塊兒蓋起來的。徐奶奶介紹,2006年6月2日中午,她正在家裏洗衣服,從一個口袋裏掏出2角錢,就隨手放在台階上了。這時,4歲的孫女小玲(化名)出來,拿了錢就向村子裏走去,正好碰見錢庚過來,於是,錢庚就將小玲誘騙到自家圍牆外的案樹林中實施了奸淫。兩天後,小玲的媽媽從縣城回來,才知道女兒的事,趕緊領到醫院去治療。“他把我孫女欺負成這樣,我就跑到縣裏的公安局報案!”

徐奶奶說,小玲的父母都在縣城打工,一般1個月才回來一次,家裏就隻有三個老人和一個小孩子。徐奶奶是看著錢庚長大的,“他媽不在家,他就混吃混喝,走到哪裏吃到哪裏。他媽回來,他就跑到別人家住,他媽走了,他才回去住。”

記者采訪的時候,小玲就端著飯碗在旁邊看,她才4歲,還不明白發生的這些事對她的影響。

“留守兒童”問題突出

村長說,錢庚前幾次的行為村民都知道,但是遲遲沒有報案的原因,就是因為錢庚家沒有大人,被侵犯的孩子家也沒有大人,“沒人能做這個主,別人不可能管這個閑事。”

安衣達村已經成為當下中國農村的一個縮影,錢庚案暴露出了一個極其普遍而又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於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家裏,形成大量的“空巢”,留守兒童的身心教育出現無人監護的真空狀態。

據資料統計,我國目前有1.2億農民常年在城市務工經商,產生了近2000萬留守兒童。88.2%的留守兒童隻能通過打電話與父母聯係,其中有64.8%的留守兒童是一周以上或者更長的時間才能與外出的父母聯係一次,有8.7%的兒童甚至與父母就沒有聯係。49.7%的孩子表示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有24.2%的留守兒童與照顧他們的成人很少或從不聊天……而雲南省有83.7%的家庭在農村,農村留守人口超過80萬人。雖然在農村具體有多少留守兒童尚無準確統計,但關注這部分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已經成為一個日趨緊迫的社會問題。

對於大部分留守兒童而言,母愛或者父愛已經成為被擱置的名詞。他們童年的時光,將與各種不確定性的社會因素相伴隨,從而滋生各種農村青少年犯罪問題。

2004年底,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院長葉敬忠教授主持了一項對中西部農村“留守兒童”的調查研究,並得出初步結論:“留守兒童”群體是轉型期間的產物,外出打工的農民不可能全部回家,否則他們就會失去主要的收入來源;進城務工者也不可能將孩子帶在身邊,城鄉二元結構沒有給他們的子女提供方便的生活和受教育的機會。2006年9月14日,全國婦聯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促進未成年人全麵健康成長”這一主題,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進一步對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進行部署。

事後,雲南省人大常委會一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雖然我省留守兒童情況不像四川、河南等外出務工人員大省那樣嚴重,但問題確實存在,而且隨著時間推移和經濟發展,留守兒童的數量還會繼續增加。”其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加強源頭參與,推動出台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相關政策和規定,積極為他們提供有效服務,關心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並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同時,要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關愛留守兒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最後,還要整合社會各方麵力量,促進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監護網絡,充分顯現關愛的力量和效應,把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落到實處。

另據記者了解,省婦聯和省教育廳將在年內展開對我省留守兒童情況的抽樣調查。省婦聯一官員還說:“不能讓事情大了才開始做。對留守兒童的工作要從萌芽狀態開始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