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在商場借試衣偷走5件名牌女裝 月收入上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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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上5000元的空姐也貪小便宜?昨天,江北區法院,一名空姐站上被告席,檢察院指控她涉嫌在江北一大商場趁試衣服,偷走5件名牌衣服。不過,空姐卻當庭翻供,不承認是偷來的。 商場試衣偷走衣服 據江北區檢察院指控,今年3月21日晚10時許,觀音橋商業區治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江北某大商場報警,稱他們在商場外捉住一名偷衣服的年輕女子。 民警隨即趕到現場,隻見一名身高約1.65米的漂亮美眉被商場保安和營業員控製。據營業員秦某、何某等人稱,10多分鍾前,他們在清點衣服時發現丟了東西,隨後,她們想起剛進試衣間裏試衣服的女子不見了,而且拿走的兩件“寶姿”女裝也沒歸還,她們立即跑出商場,將這名女子捉住。 隨後,民警從女子身上搜出了6件名牌女裝(2件“寶姿”和4件“公雞”牌女裝,價值2000餘元)。據秦某、何某等人指認,其中有5件正是剛剛發現不見的衣服。民警隨後將該女子帶走。經突審,20多歲的馮某竟是某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她對盜竊商場衣服的事實供認不諱,警方隨即將其刑拘。 空姐辯稱是街上買的 盡管在公安機關交代了偷竊事實,馮某昨日卻當庭翻供,稱當時說的不是實話。她辯稱,從她包裏搜出的4件“公雞”牌女裝是當天下午在街上花50元一件從一中年婦女處買來的便宜貨。她說,因中年婦女稱不是冒牌貨,她隨後將其帶到江北某商場找真“公雞”牌女裝對比。而另兩件“寶姿”是因和營業員發生爭執,賭氣準備拿走,本身並無占有的故意。馮某的辯護人也為她作了無罪辯護,稱商場沒能及時提供相關的錄像證據,證據不充分,且馮某收入也高,主觀上沒作案動機。 公訴機關對此進行了反駁,稱商場專櫃處、試衣間沒安攝像頭,但其他證據已能形成鎖鏈,馮某的盜竊罪名已成立。鑒於本案爭議較大,法院將擇日宣判。 空姐和父親抱頭痛哭 在最後作陳訴時,馮某開始掩麵而泣。她說,自己受過良好的教育,不會幹偷東西這樣的傻事,她哭著回頭看了自己的父親一眼,低聲說:“爸爸,女兒對不起你!“ 庭審後,當法警押她上警車時,馮某突然將父親一把抱住,兩人一陣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