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遭內幕人出書大曝其私生活,用詞極度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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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遭內幕人出書大曝其私生活,用詞極度火爆(圖)  
  
前段時間,有關章子怡的書籍在市麵上大量出現,一些記錄章子怡演藝經曆及私生活的書尤其火爆。奧斯卡頒獎典禮後,章子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些書沒有任何一本經過她的授權。在昨天的追訪中,有出版社承認未能獲得章子怡授權。

書中大肆炒作章子怡私生活

今年初,就有《子怡的世界》以及《章子怡成長日誌》兩本書上市,而兩書的作者都聲稱自己和章子怡私交甚深,並用了大量時間跟隨章子怡做貼身采訪。尤其是《子怡的世界》一書,作者王靜極其詳盡地描述了章子怡的感情生活,將她和霍啟山的相戀過程公布於眾,用詞極度火爆,還用諸如“二人的激情便像火山似的爆發了”、“那天晚上,章子怡失眠了”等語句描述兩人相愛的經曆。

 

《章子怡成長日誌》還曝料章子怡曾經因為成龍緋聞而自閉。在宣傳上,出版社更是將這些章子怡的私生活作為該書的賣點,進行大肆炒作。

章子怡發聲明要求停止侵權

3月10日,章子怡委托律師田鳳常在某門戶網站發表4點聲明。聲明稱,章子怡從未授權任何作者及出版社撰寫或發表出版任何形式的有關章子怡的個人畫冊、傳記及寫真集,目前市場上出售的相關出版物均未得到合法授權。

該聲明還表示,已經出版了相關傳記及寫真集的出版社及作者,應盡快停止名下相關出版物的繼續出版與銷售,停止侵權行為。未經授權的網站、單位或個人以其他任何形式生產、出版、銷售載有章子怡肖像的產品、照片的行為都屬於侵權行為。聲明最後還寫道,“本人及章子怡小姐將繼續密切關注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的正當權利。”

一出版社承認未獲授權

昨日,記者分別采訪了出版《子怡的世界》的中信出版社,以及出版《章子怡成長日誌》的中國青年出版社相關負責人。

《子怡的世界》的責任編輯符紅霞承認沒有拿到章子怡的授權書。不過她認為,在創作上,作者有寫作的自由。“作者對章子怡感興趣,應該可以寫吧。以前張曼玉的書也是這樣操作的。”符紅霞說,“在《子怡的世界》之前,市麵上關於章子怡的書已經有很多了,我相信他們也沒有得到授權。”

《子怡的世界》一書中,最為搶眼的部分是有關章子怡和香港富豪之子霍啟山的戀情,書中詳細描述了章子怡和霍啟山的相戀過程,連兩人“煲電話粥”講的情話也公布於眾,文中披露的情節也有如小說。

符紅霞說,作為一個娛樂記者,《子怡的世界》的作者王靜“一直在她(章子怡)身邊做報道”,書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圖片則是出版社通過購買方式得來的,“實際上這些圖片的版權並不在章子怡,而是在攝影師的手中。”當記者問她出版此類書籍是否需經當事人授權時,她也稱不知道。

另一出版社稱出書“有合同”

與《子怡的世界》一樣,去年七月出版的《章子怡成長日誌》,也是出自一個號稱與章子怡非常熟悉,“一直追蹤她成長的相關專業內幕人士”之手,作者杜麗以章子怡的“成長”為主線,從一個“胡同裏的女孩”到“並不是最出色的學生”,一路講到她與張藝謀、李安、王家衛等大導演的合作,曝出章子怡的不少私生活,包括章子怡曾因成龍緋聞而自閉等。

“這本書我們應該是有合同的。”中國青年出版社營銷中心的副總吳方澤表示,他要查找一下有關原始合同。

業內觀點:沒有授權肯定違法

一位出版界資深人士告訴記者,一般授權都要有書麵協議,作者在得到授權後,著作權就已成立,如果沒有授權,肯定是違法的。而作者有了當事人的授權,再和出版社達成協議,出版社就有了該書的獨家專有出版權。

不過,如果作者沒有拿到當事人的授權,出版社出版了該書,除了作者要受到法律追究外,出版社也要負連帶責任。如果作者有偽造授權書的嫌疑,授權書又沒有明顯漏洞,出版社可以委托司法機關或當事人進行鑒定;如授權書有明顯漏洞,出版社也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