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個全民狗仔網 明星名流不幸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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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猛於虎也,而比狗仔更猛的,是全世界人民聯合起來,人人做狗仔!   這是一個大膽的設想,但並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行走在世界各個角落的每個人,就是最好的線人資源。在紐約,這樣一個狗仔指揮中心已由一個名為Gawker的網站建成。設想一下,從此以後,娛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的明星,人民來狗仔。   美國有一個全民狗仔網 就算是上帝,能知道的也就這麽多   來自紐約的狗仔指揮中心   也許你還不知道Gawker。這個單詞的本意是“拉長脖子呆看的人”,但在這篇文章裏,我們將把他們稱之為“搞客”。是的,惡搞的搞,博客的客。或者,紐約客的客。   搞客是如今全美最紅的文娛八卦資訊博客,搞客們是紐約最不按規則出牌的紐約客。   搞客最大的特點就是他們一點都不客氣。他們一拍腦袋,全紐約的文娛名流們都會跟著打個寒戰。被搞客點名,永遠都沒好事。最近,搞客們又搞大了,他們正煽動全紐約市民爭當線人,第一時間舉報他們隨時隨地目擊到的明星動態。這個日均訪問量超過30萬次的博客在世界各地都有它的擁躉,而這竟是傳媒史上誰都沒想過要動用的線人資源。   搞客做到了。   二月,搞客們僅僅收到兩條報料。自三月份以來,差不多每隔15分鍾的樣子,就有一條明星的行蹤被放到網上。長此以往,明星出門再也不用躲避狗仔了,因為人人都是狗仔!   最讓明星們頭皮發麻的是,所有這些目擊信息,都由電子郵件舉報,不經任何審查、核實。也就是說,舉報者完全可以編造一場目擊,而這也是全民狗仔樂趣的一部分。   比“明星住址地圖”更動態   截止到發稿時,已經有超過兩百名各行各業的明星名流不幸落網,長住紐約的娛樂明星簡直已經要被一網打盡。賈斯汀·汀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與卡梅隆·迪亞茲(Cameron Diaz)共進午餐被人碰到,烏瑪·瑟曼和情人剛起床就被撞了個正著,林賽·羅翰、德魯·巴裏摩爾、喬治·克魯尼(George Clooney)則是最近上榜最多的幾位明星。   從3月14日開始,搞客們又引入了Google的地圖工具,將明星的即時動態標注在地圖上,從而將紐約市全民狗仔計劃朝著更立體、更動態的方向跨出了一大步。在衛星定位的實時地圖上,你可以隨時知道哪個明星正在哪條街上、哪家店裏穿著什麽衣服和什麽人在一起說著什麽話——就算是上帝,知道的事也就這麽多吧?   在搞客們的實時狗仔指揮中心成立之前,另外一個叫做名人地圖的網站(www.celebrity-maps.com)已經同樣是借助Google Earth為工具,搜集各方情報將明星們的住址以地圖的形式標注出來。想知道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或者哈裏·貝瑞(Helly Berry)的住址麽?這個網址可以告訴你答案。跟名人地圖相比,搞客進了一大步,它提供動態明星行蹤,讓你真正隨時隨地把握明星的一舉一動。   更重要的是,搞客恰到好處地挑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心。你所需要做的,隻是發一封電子郵件,立刻就可以加入娛記的行列,分享最新娛樂情報。現在的問題隻是,這個位於紐約市的狗仔指揮中心會否將其影響力擴大到全世界?會不會有效仿者瓜分這片江山?真是這樣的話,全民狗仔的那一天就為時不遠了。   “《紐約時報》也要參考我們”   在自己博客最醒目的位置上,搞客打出了這樣豪邁的口號:來自曼哈頓的新聞八卦及閑言碎語,搞客在世界中心為您直播。   搞客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是為了和傳統媒體對著幹。他們都是來自紐約的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但他們一天到晚以拿主流大報開玩笑為樂。他們自稱是紐約所有編輯和記者們的每日必讀,紐約市的各個娛樂周刊們都要根據他們的報料情況來決定選題。“稍微體麵一些的媒體也一樣,比如《紐約時報》。”   去年年底,雅虎簽下搞客,轉發線報和內容。著名品牌也紛紛投入巨額廣告,如NIKE。搞客傳媒如今是全美最賺錢的集成博客發布商之一,和傳統媒體形成分庭抗禮之勢。   搞客們拒絕傳統新聞理念:這裏是一個八卦網站。我們發布的內容包括流言、推測、以及未經證實的新聞。本網站的信息可能會包含錯誤和失準之處。本網站不保證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如果還不知道什麽是“搞客”,看這裏 ?   以下是Gawker.com列出的FAQ(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常見問題解答)。   問:人們都說你們這個網站是重複性地虐待明星,難道你們都有過很不愉快的童年嗎?還是因為有別的原因讓你們這麽變態?   答:首先我覺得我們挺和善的,你要是想看有禮貌的東西,就去看《紐約時報》吧。其實那裏很多報道都很二百五。我們至少很誠實。   問:我特想給你們發點兒我老板的猛料,邪惡的、有趣的、甚至是變態的,但我真的承受不了被炒魷魚的後果。   答:別汗。所有的報料都可以匿名發布,除非有人要求“把老子的名字打上!”(目前為止還沒人提這個要求),從不被監控的電腦上用私人信箱(hotmail和yahoo是大家的好哥們兒)發郵件過來就可以了。想從我們這裏獲得聯係人名單是要驚動州司法當局的聽證的,紐約州的公民權利保護法案既保護紙麵報告也保護網上報告。如果當事人確實很敏感或者你確實有被害妄想症,也可以匿名郵寄,不要放炸彈就行。   問:為什麽大夥兒這麽關心Gawker?我看不出有什麽好大驚小怪的。   答:媒體都是最自戀的。我們跟他們開玩笑,他們就會特當回事。   問:怎麽看來看去都是些關於同誌的事?   答:你最近來過紐約麽?你要麽是同誌要麽是猶太人,否則你就什麽都不是。   問:怎麽搞這麽多粗口?有點兒煩。   答:部分原因是現在報紙上也不印髒字兒。所以我們矯枉過正一下,這在心理學上叫過度補償。另外,我們的嘴確實比較髒。   問:為什麽紐約的博客都在互相攻擊,你們真的覺得這樣很有趣麽?   答:我們真的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但是,紐約人就是這樣永遠都在討論別人——為什麽我們要和他們不同?(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摘編。)   媒體評論   “……它是全國性的必讀站點,如果你想跟上誹謗的步伐……是媒體精英和當下流行文化的趨勢。” ——《紐約時報》   “在曼哈頓,每個人、任何人都在看gawker.com——至少是應該看。”——《紐約每日新聞》   “睿智的文筆、平實的題材、幹淨的頁麵,博客為一個沉悶的媒體時代帶來了趣味。” ——《名利場》   他們違法嗎?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中國內地,相關法律條文是這樣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2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嚴格來說這種狗仔行為是違法的,而引發的後果(即發表目擊證詞、指出地點等)就是侵害他人隱私,一般由媒體承責。   英美法係對於這種行為的容忍態度以及準則跟我國內地的法係會有區別,但法律原則差別不大。如果情節嚴重(比如對明星肆意侮辱、誹謗)則會被認定違法。綜上所述,Gawker.com的確有違法嫌疑。 法律顧問 肖曼麗   最近一周被舉報的明星行蹤   目擊明星:科林·法瑞爾(Colin Farrell)   時間地點:3月14日下午4時,十二號街西100號   目擊證詞:他走得很急,戴著一頂淺色的軟呢帽,法蘭絨睡褲。據我所見,看上去很恐怖。   目擊明星:賈斯汀·汀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與卡梅隆·迪亞茲(Cameron Diaz)   時間地點:3月15日下午1時,百老匯1800號   目擊證詞:我看到賈斯汀與卡梅隆共進午餐,他們穿得都很休閑還戴了帽子,因此沒什麽人認得出他們。卡梅隆顯然沒有化妝。   目擊明星:喬治·克魯尼(George Clooney)和悉尼·波拉克(Sydney Pollack)   時間地點:3月14日晚12時,麥迪遜大街靠東五十四街   目擊證詞:喬治·克魯尼和悉尼·波拉克正在比爾酒吧拍電影《邁克·克萊頓》。   目擊明星:茱迪·福斯特(Jodie Foster)   時間地點:3月10日晚上9時,第五大道西52號   目擊證詞:朱迪·福斯特走在第五大道上,和一個看上去很漂亮的女友一起。她穿著一條有很多裝飾的牛仔褲,頭發很短。   目擊明星:娜塔莉·波特曼(Natalie Portman)   時間地點:3月10日晚上8時,第五大道256號   目擊證詞:看到她在TEMPO店,看上去超級可愛。她和兩個年長的人在一起(父母?),還有一個年輕的男孩。他們看上去很熱鬧,店裏每個人都殷勤地給他們端茶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