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徐帆涉嫌違規拍廣告 經紀人稱不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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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熱心讀者向記者反映,近日經常在不少頻道看見馮小剛和徐帆夫婦代言的止瀉藥電視廣告。明星代言藥品,是否有違規的嫌疑?對此,專業人士表示,如果代言明星試用過藥品,廣告內容真實可靠,就不算違規。   據悉,在電視廣告中,徐帆讓馮小剛猜一樣物品,答案是××止瀉藥,而在該商品的站牌廣告上,馮小剛從背後摟著徐帆,旁邊的廣告詞寫著:“我們家徐帆說沒錯,腹瀉了記得用××。”廣告初看雖然沒什麽問題,但據了解,明星代言藥品有很多禁忌。2005年4月2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11個部門聯合發布了《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提出,社會公眾人物在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廣告中以消費者、患者、專家的身份,向受眾推薦商品服務或者介紹商品服務的優點、特點、性能、效果等,屬於虛假違法廣告行為。記者還了解到,因以消費者形象出現,廣告內容不規範,由著名演員陳小藝與其兒子代言的某品牌口服液兩個版本的廣告,還被北京電視媒體停播。   就明星代言藥品是否違規一事,記者昨日采訪了工商局廣告部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明星可以作為藥品的形象代言人,但是不能在廣告中扮作消費者來使用藥品,說藥品好之類的話(如果他本人沒有用藥的經曆),如果代言明星試用過,廣告內容真實可靠,就不算違規。   從馮氏夫婦拍攝的廣告內容來看,馮小剛是在扮演消費者的角色,並強調了藥品的用處。那麽馮小剛夫婦有沒有試用過該產品呢?昨日,馮小剛夫婦一直沒有接聽記者撥打的電話。而馮小剛經紀人張述一聽到記者問有關該廣告的事,立刻表明:“我沒有聽說過這事。我剛從國外回來,這個事情我沒有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