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寫了200首歌 羅大佑《戀曲1990》最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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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父羅大佑日前到新加坡參加義演,演唱了兩首歌曲就為病友籌得逾 40萬新元的善款,證明他的魅力不減。現在已經51歲的羅大佑在28年中寫了200首歌,作品有勇批政客、彈社會現象、罵人心的,情歌也一直廣為傳唱。其中,最賺錢的竟然是《戀曲1990》。反倒是唱了近30年的《童年》最“不值錢”。
  
  羅大佑說:“《童年》太早了,以前的版權保障意識不夠,沒有拿到什麽版稅。”談到自己從1977年的處男作《閃亮的日子》至今的演藝生活,他說,當年棄醫從樂的決定是正確的。至少他讓父母看到他靠音樂也可以過得很好,收入不比醫生少。而情歌《戀曲1990》從卡拉OK的版稅、演唱會、電影到廣告,這首歌的“吸金力”超強,他估計至少賺了台幣1000 萬元。“我的收入都有報稅,說出來也沒有關係。”以前,他覺得30年寫200首歌曲已經太多了,不過,他現在想增產,目標是300首歌曲。
  
  羅大佑承認自己很有女人緣,有一位青梅竹馬的異性朋友陪他走了41年歲月,隨時在旁幫他、聽他傾訴。甚至連他與兄弟之間的問題,青梅竹馬的女友也幫他出麵溝通。“我跟她就好像親人那樣,不過,沒有愛情,她已經結婚了。”羅大佑也清楚表示,不想再結婚了,但不能不談戀愛,緣分來時,他不會做“愛的逃兵”。
  
  愛情對他來說,是寫歌的動力,像《童年》,就有暗戀隔壁班同學的影子。他笑說:“我念小學五年級就有兩三個暗戀的對象了。”他說:“我對感情的基本態度是誠實、不騙人,跟幾個人交往都坦白承認,讓她們自己作選擇。”
  
  既然認為自己女人緣不減,那他是否會在戀愛時做第三者呢?“不會,到了這個年紀,我會很小心跟異性接觸,不是怕狗仔隊拍到,是自律。”他不想被人家說他的作品跟為人是兩個極端,隻會罵人卻不懂得自我檢討,削弱了歌曲的滲透力。
  
  不過,他聲明,他創作的歌曲“火氣”還是很大,就是要罵、敢罵。“情歌還是會寫。”他特別補上這麽一句。接下來的一年半,羅大佑將投身籌備音樂舞台劇,從歌曲到選角一手包辦,希望2007年就可以搬上舞台。(林早)
  
  暗戀的滋味讓羅大佑創作了《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