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小天沈陽網吧遭搶劫 跟警察麵對三把鋼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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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小天

一人趁機要偷印小天手機
印小天與警察追搶手機的兩個人
三個人拿起刀直奔警察
三人倉皇逃跑
三把兩尺長的鋼刀,三個身體健壯的男子,麵對這架勢,《拿什麽拯救你我的愛人》中韓丁的扮演者印小天慌了。因為這不是拍電影,而是實打實的搶劫。

  上網遇上陌生人

  記者(以下簡稱記):昨日(3月13日)本報報道了你在網吧被搶的事,我想問你,從春節到現在你一直在沈陽嗎?怎麽又會到網吧去呢?

  印小天(以下簡稱印):我馬上要跟大S拍一部新戲,為了完成戲中的角色,我就一直在沈陽家裏練吉他,趕巧的一天去網吧,就被別人搶了手機。

  記:能具體還原一下當時的情形嗎?

  印:那是2005年3月5日晚上8時,我回到家時發現我爸媽出去遊泳了,我就溜達到一家網吧打遊戲,戒備心理比較差的我到了網吧就把白色的手機跟深顏色的錢包放在了白色的電腦桌上。我就開始跟旁邊的一個朋友玩四國軍棋,正玩得起興時,忽然一雙手搭在了我的左肩膀上,而從右肩膀處傳來一個陌生的聲音:“這個人你認識麽?”我一回頭,隻見我後邊還有一個小個子的男的,我就邊看邊說不認識。

  記:他們是兩個人嗎?

  印:啊,對啊,你聽我說,當時我看問我話的人神情還挺緊張的。也就三十多歲,一米七左右,有點黑。可誰知道我說“不認識”的話音還沒落,一雙手已經拿起了我的手機。那個人拿完我的手機就往外跑。誰知道會那麽巧,門口剛好有個出租車,那個人開個門就要上車。那個小個也要往出租車裏鑽。

  跟警察麵對三把鋼刀

  記:你沒反應嗎?不能讓他跑了啊!

  印:我跟著也追出來了,這個時候旁邊一個男的也跟我躥了出去,我上去就把小個子給抓住了,並高喊:“手機還我沒事。”然後我就往外拽那個人。旁邊的那個跟我一起出去的男的也幫助我把拿我手機的那個人給拽住了,還高喊:“我是警察,出來!”

  記:和你一起出來的男的是見義勇為的啊?

  印:對,後來我才知道,他真是警察。

  記:他是執行公務,還是恰好也在玩呢?

  印:他可能也是在玩,具體的當時我沒問,因為我不知道他是真警察。

  記:你們兩個不就可以把車裏的兩個人給抓住了?

  印:什麽啊,這時從網吧裏又出來一個男的,掏出一把兩尺長的鋼刀,被抓到的那兩個人也掏出一把鋼刀……他們三個人直奔那個自稱警察的人過去了。

  記:他們來真的了啊?你當時怎麽想的?

  印:我哪還有什麽時間想啥啊,當時我都蒙了,我一看這三個人拿著家夥不管我了,直奔剛才見義勇為的那個自稱警察的人去了,我一看不行啊,這不是要出事麽,我馬上就喊:“行了,得了,手機不要了,你們趕緊走吧,不要了。”三個人見狀,馬上打著車就跑了。

  記:車牌號記住沒?

  印:就在車開走的一刹那,在搏鬥中那個自稱警察的皮包掉在了地上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就沒記住車牌號碼。

  記:別人也沒記住車號嗎?

  印:大家都在看熱鬧,而且看他們三個亮出了刀,誰還敢亂動啊?不過這兩天我回憶起來才想起來,那是個紅色的捷達或者是桑塔納車,車號應該是遼AE,最後一位是3。

  記:那個警察呢?

  印:我幫他撿起包來,發現他的剃須刀摔裂開了,不過沒壞,我當時就特別感激他,留下了他的電話,他還告訴我他姓劉。

  記:從被搶到匪徒離開,整個過程大約多長時間。

  印:大約半個小時吧。

  玩贏遊戲才報警

  記:然後你就走了嗎?

  印:沒有,我又回到網吧,剛才跟我玩的那個人還問我呢,他說你幹嘛去了,我又跟他玩了把四國軍棋,我還贏了。後來我錢包還在啊,我就跟那個自稱警察的人說我請他玩了,然後我離開網吧就越想越生氣。

  記:為什麽不第一時間報警呢?

  印:我跟網吧的人說被搶的事了,她們說你最好找點人把他們砍了不就得了,而且還說這裏經常有類似丟手機的事發生,我合計來合計去還是撥打了110,當警車到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左手的無名指已經被刀劃破了。

  記:經過這麽一場驚險的經曆,你有哪些啟示呢?

  印:我覺得第一我太大意了,被搶後許多認出我的人都那種眼光看我,那意思說你這樣的公眾人物怎麽可以到這地方來呢!

  另外我發現他們沒搶我錢包可能他們也心虛,因為錢包的顏色跟白色電腦桌的色彩對比明顯,不像我的手機和桌麵有點靠色,所以他們沒敢拿我的錢包,怕我發現,另外我估計出租車可能跟他們也是一夥的,要麽怎麽就那麽一輛車正好在門口等著呢?

  記:現在案件處理得怎麽樣呢?

  印:我已經把情況跟附近的一個派出所匯報了,後來跟他們的一個所長聊起來那個見義勇為的人,才知道他可能真是個警察。派出所的人還提醒我說,那裏邊還有好幾撥人早就盯上了我。他們正在積極破案,而且我準備約那個劉先生感謝感謝他。

  事後,記者用電話聯係了印小天所說的派出所負責人,他表示該案件已經立案偵查,該人員還提醒上網人員,時刻警惕自己所帶的貴重物品,最好貼身保管,不要掛在椅子上或放在桌子上。同時該人員表示,那個見義勇為的人是否是警察還沒有最後核實。(高源 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