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狀告6旬老太婆 隻因所賣雜誌報道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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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睛 被告:武漢66歲徐太婆 原告:劉曉慶
事由:徐太婆報攤上的雜誌刊登了《誰把劉曉慶送進了監獄》一文結果:法院裁定本案與徐太婆無關
一個是大名鼎鼎的明星,一個是平靜生活了66年的太婆。兩個本來井水不犯河水的人,因為官司,稀裏糊塗地聯係到了一起。“收到法院傳票時,我幾天都睡不著覺。”被劉曉慶告上法庭的徐太婆訴說,這個一輩子和法院沒沾上過邊的太婆簡直難以相信眼前的事實。然而在法院的起訴書上,赫然寫著徐太婆的姓名,她是第二被告,原因是她的報攤賣了一本讓劉曉慶很不高興的登有《誰把劉曉慶送進了監獄》文章的雜誌。
A、想起神秘購書人
“全國那麽多報攤,幹嗎選上我的?”善良本分的徐太婆難以理解。而那本惹禍的《參花》雜誌,她一共也沒賣過幾本,“那是個小雜誌,根本就沒什麽人買。”
接到法院傳票後,百思不得其解的徐太婆絞盡腦汁,才想到了一個神秘的購書人。“當時,有個人來買書,點名就要這本《參花》雜誌,買完後,很奇怪地要我蓋個章子。我這個小報攤哪有什麽正規的公章,就隻有蓋了個財務章。”但就是這個章子給太婆惹來了想都不敢想的麻煩。
B、收到傳票好冤枉
“劉曉慶早有預謀。”徐家人憤怒地說,他們已經看清楚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當劉曉慶打算狀告《參花》雜誌社時,她想到需要一個該雜誌被廣泛傳播的證據,而很不幸,在離沈陽千裏之遙的武漢,徐太婆卻成了劉曉慶的目標。“真的很冤枉。”這是徐太婆在詫異之後的第一反應。
在剛剛接到傳票時,徐太婆的家人是有些衝動的,他們甚至打算反告劉曉慶。但徐太婆又說:“隻要劉曉慶不再追究我們的責任,我們想還是算了。”
C、雜誌社出麵講清楚
記者致電“惹禍”的雜誌———《參花》雜誌社的社長、主編王懷宇。他說,因為《參花》雜誌對該案的“管轄權”提出了異議,即武漢
市中級法院不具備審理該案的權限,現在,案件已移交到長春市中級法院。
王懷宇說,2002年8月,《參花》雜誌刊登過一篇《誰把劉曉慶送進了監獄》一文。該文是外麵的來稿,作者署名“江海”,正這篇文章被認為侵權。後來,劉曉慶在武漢買到了這本雜誌,於是在今年8月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客觀地看這篇文章,王懷宇說,確實寫得有問題,人格侮辱的話也有,不是很客觀。文章中有“引號”的話,到底是不是劉曉慶說的,也無從考證。劉曉慶本來也沒準備起訴雜誌,隻要雜誌提供那位署名“江海”的作者以提起訴訟,可是這位作者可能用了假身份證,人也找不到。後來,就起訴雜誌了。
D、公開致歉解決問題
王懷宇透露:我們已和劉曉慶的律師溝通了,雙方初步達成了諒解,《參花》雜誌準備坦誠地給劉曉慶寫一封道歉信,發表在全國的大媒體上。
劉曉慶當初告的賣雜誌的武漢太婆,武漢市中級法院已經裁定,本案與太婆無關,告太婆告錯了。因此,本案現在與武漢已沒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