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博士一封家書與母絕情 農婦母親一怒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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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3日電 昨日上午10時47分,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61歲的原告袁和梅神情呆滯,她對麵的被告席空著。案子是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入審理程序的。那裏,本應該坐著她38年未曾謀麵的兒子羅丹會,如今身為博士的他定居於美國邁阿密。   據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報道,袁和梅是重慶市忠縣野鶴鄉一介農婦,1962年與第一任丈夫羅繼流結婚,次年6月生下兒子羅丹會。孩子才10個月大的時候,在忠縣煤礦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袁和梅說,當時在長春教書的羅繼汪(丈夫的哥哥,羅丹會的伯伯)告訴自己,為了羅丹會的前途和羅家的興旺,希望孩子由他來代為照管。為了小丹會的未來,她同意了。母子分開的那一年,孩子還不到4歲。   在訴狀上,袁和梅這樣說道:“這麽多年來,並不是當媽的我對不起你,隻是我確實不知你們遠在東北的地址,經我多方打聽也都無結果……”2001年4月25日,一封從美國寄來的信件突然出現在了袁和梅麵前,落款人是“羅丹會”,可她還來不及激動,就被信的內容驚呆了。信上,羅丹會說,他是一個普通人,有恩怨分明的做人原則,“生母未有盡到撫養責任,我也自然沒有贍養義務……”   “他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養他到3歲,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袁和梅說自己很委屈,但她始終不相信羅丹會如此絕情。2002年,袁和梅將起訴羅丹會的訴狀遞到了萬州區人民法院,要求羅丹會支付他應該支付又從來沒有支付過的贍養費。2003年,萬州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這一贍養糾紛案。   但因羅丹會當時已經搬家,在美國的住址不詳,無法向其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開庭,但由於沒有通知到羅丹會,為符合法律程序,該院又依法用公告的形式向其送達。   昨日,又是此案開庭的日子。“我起訴不是為了贍養費,我隻是想逼他(羅丹會)出來,當麵叫我一聲媽,要他認我這個媽啊!”   11時24分,此案正式開庭,在被告未到場的情況下缺席審理此案。11時56分變化突生,審判長得知袁和梅有羅丹會在美國的最新地址後宣布休庭,要求按照此新地址再次發出傳票,“這樣才符合法律程序”。走出審判廳大門,袁和梅等人都不知所措,她知道,這次休庭後也許又將是一個漫長的等待。   法院傳票將在近日發出,袁和梅呆在家裏,等候著地球另一麵傳來消息。羅丹會究竟會如何應對此事,本報隨後將揭開謎底。(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