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11歲“姐弟戀”遭到反對 有情人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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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小冬和33歲的李萌戀愛了,但這份“姐弟戀”卻遭到家人反對。昨日,小冬給本報打來電話,表示絕不放棄這份感情。

  小冬是名治安巡邏隊員,去年11月認識了家住青龍場的李萌,對方的關心體貼使少年時經曆了父母離異的小冬感受到了母親般的溫暖。隨著交往的深入,小冬向李萌坦白了愛意。而遭受過感情創傷的李萌也愛上了這個厚道的“小男人”。

  然而為此事,已經離異的父母親形成了“反對”統一戰線。小冬告訴記者,父親告訴他如果不與李萌斷絕關係,將不準小冬再踏入家門,甚至“威脅”要讓兒子失去工作;母親則表示將從老家達州趕來成都,24小時監控他,直到他與李萌一刀兩斷。

  小冬稱婚姻法規定戀愛、婚姻自由,父母不應以年齡差距作為反對理由。李萌告訴記者,重重壓力下她也曾想放棄這段感情,但是終究難以割舍……

  據小冬的父親稱,兩人年齡差得太多,其感情不可能有什麽結果,因此家人非常擔心孩子上當受騙或者感情上受到傷害。如果兩人執意相愛,真心要在一起,做父母的也隻得作罷,但關鍵是他曾和女方通過幾次電話,希望對方能夠到家裏來見麵詳談,但遭到女方推諉,女方的這種態度更讓他們憂心忡忡。(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