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人民公社?三中全會前通過這新法
自由亞洲
2024-06-30 08:45:16
圖為廣東花都農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已經由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自2025年5月1日實施。路透社
根據政府最新公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6月28日簽署第26號主席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已經由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自2025年5月1日實施。
該法法條指出,所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製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包括鄉鎮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法條也指出,通過這個法的主要目的是“發展壯大新型農業集體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製…提升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這個組織法的通過迅速在牆外引發批評,經營油管頻道的資深媒體人王劍指出,“集體經濟就是公有製,接下來就是人民公社”。
公民記者張展在法律公布後在推特上批評,“這是要開倒車嗎?還是叫民間互害再來一波?人大常委會和人民代表大會形同虛設”。
海外時事評論人式士蔡慎坤在推特上表示,“很多人認為不可能再搞集體經濟。沒有想到習近平穩紮穩打一步步把中國強拉回到毛澤東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