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遭到全球通緝的加州華人移民律師陳丹虹(Danhong "Jean"
Chen,音譯)在亞洲國家吉爾吉斯共和國被逮捕後,引渡回美國受審。
她被指控14項罪名,包括簽證欺詐、妨礙司法和身份盜竊等等,麵臨最高127年刑期。3月7日下午,該案首次在加州聖何塞聯邦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據報道,現年60歲的陳丹虹已經完全沒有以往精致的妝容,她身穿豆青色長袖上衣,外搭墨綠短袖,神情略顯緊張,並不時與律師低聲交流。
實際上,陳丹虹是一名資深的移民律師,2003年,她和前夫葉建雲(Jianyun “Tony”
Ye,音譯)在聖何塞成立了“陳丹虹律師事務所”,開始辦理移民案件。
後來,投資移民集中爆發後,陳丹虹利用信息差開始胡作非為,大肆攫取財富。
根據起訴書指控,陳丹虹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虛假文件,其中包含偽造簽名與不實資訊,借此誤導移民局認定申請人符合EB-5投資移民計劃資格。
起訴書還顯示,陳丹虹通過偽造文件,隱瞞區域中心的真正所有權,以詐欺手法獲取移民利益。例如,2014年,陳女購買“金州區域中心”(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及其它實體後,隨即將所有權轉移至一名不知情的代持人,並向移民局提交文件。以維持該中心的合法身份。
通過這種操作,陳丹虹除了賺取律師費外,還將客戶用於投資移民(最低50萬美元)的錢也轉入自己名下,涉案金額高達5200萬美元。
除此以外,在得知自己遭到聯邦調查後,她還涉嫌指示他人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供虛假陳述,並刪除涉及SEC和FBI調查的相關電子郵件。
陳丹虹的違規行為在2018年敗露。2018年10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其進行調查。隨後,聯邦調查局(FBI)也介入調查。2019年3月,陳丹虹夫妻被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指控他們透過美國EB-5投資移民計劃涉嫌簽證詐欺及相關犯罪,為百餘名外國投資人獲取移民利益。
指控
共14項罪名最高刑期127年
在遭到SEC調查後,陳丹虹就迅速逃離美國,有報道稱陳丹虹獲得了多米尼加的國籍,之後躲藏在南美洲和亞洲。
最終,在躲藏了6年之後,陳丹虹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被逮捕,並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
根據起訴書,陳丹虹被指控的罪名如下:
10項簽證詐欺罪(違反 18 U.S.C. § 1546(a)),每項罪名最高可判10年刑期,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1項妨礙司法罪(違反 18 U.S.C. § 1505),最高可判5年刑期,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1項妨礙司法罪(違反 18 U.S.C. § 1512(b)(3)),最高可判20年刑期,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1項加重身份盜竊罪(違反 18 U.S.C. § 1028A),最低刑期2年(須與其他刑罰連續執行),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後果
凡她經手的綠卡或被吊銷
值得一提的是,陳丹虹經手的移民案件,有不少人是成功拿到綠卡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投資移民的50萬美元,在拿到綠卡後是可以返還的。而有些人在拿到綠卡後,即使被告知投資虧本無法拿回本金,也默不作聲,就當50萬美元買了一張綠卡。
而實際上,這些移民程序大多都是通過偽造材料、偽造簽名等方式獲得的,因此凡是陳丹虹經手的綠卡,都麵臨被重新審查,甚至吊銷,就連已經入籍的也不例外。
目前,陳丹虹仍在等待進一步審判。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和庭審推進,預計未來將有更多細節浮出水麵,法庭將於3月14日繼續開庭審理。
杜絕詐騙
川普500萬開賣綠卡
實際上,投資移民行業充滿了不確定因素,詐騙事件也屢屢發生。2017年,FBI突襲了洛杉磯華人區一家名叫“加州移民投資基金”的公司,逮捕了兩名華人陳達(Ta
Chan、音譯)和陳瑩瑩(Victoria Chan,音譯)。
這對父女律師,被指控從100多名中國富人哪裏騙取了5000萬美元用於投資移民辦綠卡,實際上錢都進了他們的口袋。
今年2月,川普宣布用“黃金綠卡”來取代投資移民,價格是500萬美元,直接付錢給美國政府,就可以拿綠卡,沒有任何風險,也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在3月5日的國會演講中,川普再一次解釋了這個政策,表示大公司會為傑出人才辦理“黃金綠卡”。川普在國會演講中強調:“這(金卡)就像綠卡,但更好、更複雜。這些人必須在我們國家納稅。”他進一步表示,該簽證不僅適用於企業家,還將幫助富裕學生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