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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我的曾祖父 詩篇一百一十二篇隨想

(2026-03-11 18:02:26) 下一個

紀念我的曾祖父

詩篇一百一十二篇隨想

經上說,

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 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 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 他的公義存到永遠。詩篇112:2-3 )

讀到這兩節經文讓我想起我的祖先,據說我祖上曾有人中了舉人,皇帝恩準跑馬一周圈地,而後便成了大戶人家(地主)。我曾爺爺早年留洋學習法律,後來一直在民國政府任職,擔任地方法院院長,家中擁有三進落的大院。

內戰後期民國政府撤退台灣,爺爺認為自己不過是解釋法律的人,加之家中有十個孩子,不便一同前往台灣。後來在土改中被政府抓去勞改,全家被掃地出門。如今這三進院落被政府修繕一新,成為名人故居供遊客參觀,曾租人做為國術的中醫堂,大概經營不善關門,如今曾在熱火招商中,但作為“無主”房產,拒絕歸還後人。我一直耿耿於懷,沒有機會成為富四代。

直至讀到這兩節經文,心中豁然釋懷。我的曾爺爺確實留下了豐厚的財富,隻是不願以富二代、拆二代的方式留給後人;而他被官方刻在石欄上的姓名,讓更多人紀念他的公正。我的堂兄弟們也確實都是事業有成的人士。至於我,正驗證經上所說: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哥林多後書 12:9)

因著我的軟弱,讓我更依靠神的憐憫而得勝有餘。

而上一節經文,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 這人便為有福!” (詩篇112:1)

這節經蘊含著更深的人生道理,顯然我爺爺並非信主之人,我隻能憑信心相信神的普世恩典。有福的人生是尊守神心意而生活的人。我爺爺在那個悲劇的時代堅持人的良善與公正卻付出生命的代價,地上雖有苦難,天家必有安慰。

經上說,

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發現; 他有恩惠,有憐憫,有公義。” (詩篇112:4)

如此看來紀念我爺爺是紀念他的正直與善良,而如今人的"事業有成"確是天父的恩惠和憐憫,並有公義。

經上又說,

施恩與人、借貸與人的,這人事情順利; 他被審判的時候要訴明自己的冤。 他施舍錢財,周濟貧窮; 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 (詩篇112:5, 9 )

這二節經文極難理解,我肯定沒有能力借貸與人,也沒有道德的力量施恩與人,人若有善良的行為不過是天父憐憫的神性在我們身上張顯。我爺爺並非自願地去救濟窮人,但據說被沒收的房產確實安置於十幾房貧困人家,人生艱難- "審判的時候要訴明自己"至少我爺爺的後人都沒有乞討之人和待救濟的人。在軟弱的人之間神的愛如此顯明了,神的公義始終高懸於人類敗壞的曆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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