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 母 遺 訓 指 路 明
芮少麟
小引:這是筆者多年前憶念母親生前留言的一篇未畢文稿。近來,84歲後,體能及記憶力,似有衰減,耄耋之年,於居住國入籍,再閱此文,感慨諸多,聚湧心田,遂逐一檢點,修改定稿,以感懷慈母臨終前的教誨。
1972年2月,母親在被文革與癌腫浸潤的雙重煎熬催逼下,久臥病榻。一日,她在被抄家搶房逼遷蝸居的閣樓上,勉強起身,望著窗前伏龍山上那幾寸厚的皚皚白雪,心知來日已無多。瞻前思後,心事重重,淒情遂起,繼想兩個小女兒,於無休止文革中隻能居家待業,尚未自立,人生出路的希望安在?另個子女大學和研究生畢業分配在外地,難得聚首,子女皆未成家,她自己更無力以虔誠與敬意,來懺悔記錄被壓抑及剝奪信仰的後半生……。淒情之下,她隻能強忍日趨加重的病痛,以感歎人生、袒露內心淒悲的二十餘首遺詩,憶念父親,寄望子女,向少不更事的五個子女,尤其是麵前我這性躁心粗的長子,舐犢情深地叮囑留別。
由於所處時代環境與所受教育不同,即使是所謂出身卑賤的子女,永遠也無責難父母生育自己的權力。文革中期,慈母身形日趨消瘦,她字裏行間透顯的細膩情感與孤獨悲切,躍然紙上,讓身負家庭長子重任的我,痛不欲生,心聲共鳴,久難釋懷。
母親平靜卻又心碎的遺詩中,既有悼念先父的“冬盡春來又一年,滿腔心思向誰言,伏龍山下雙修館,人去樓空一悵然”,還有諄諄教導兩個大孩子的“誌大才疏年太輕,蕭蘭不辨偽與真,舌敝唇焦言多少,總說魚目是珠精”,乃至囑托五個子女的“莫教伏龍山上月,笑汝負娘萬縷情!”等語重心長的訣別話語,其用心良苦,寄托遙深,亦成為日後影響鞭策我等拓寬視野,建樹相對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於奮力工作外,撰寫家庭傳記、紀實文學習作的指路明燈。
先母黃哲淵(1911—1972),祖籍湖北廣濟,中學教師,篤信基督,獻身教育。早年在中國著名教會中學——九江儒勵女中、金陵女大、上海光華大學,接受過係統教育及普世價值觀的洗禮,1937年6月她完成教育心理學專業學士論文答辯後畢業,任職武昌工部局聖希理達女中從教。抗戰爆發後,她規避戰火,輾轉於漢、港、滬、平等地的基督教的教育機構工作。1941年春,她辭去時人稱羨的基督教北平女青年會教育幹事的職務,走出淪陷區裏有著牛奶咖啡彈簧床的美式象牙塔,蜜月裏奔赴極其艱困的魯南敵後遊擊區,投身於中華民族抗戰。
1942年春,她從蘇州產後百天,抱嬰隨夫,輾轉脫離淪陷區,以“八千裏路雲和月”的情懷,跋山涉水,參與了千百萬同胞輾轉奔赴陪都重慶的人生大轉移,即使蝸居歌樂山茅屋的含辛茹苦,她都不曾有過絲毫的怨悔,並將這前半生的經曆,刻留在1948年她於青島由王統照、蕭繼宗先生作序出版的自傳體《離亂十年》裏。
城頭變換大王旗後,她又不得不替枉陷政治嫌疑刑案的父親,向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法院,再三書麵申訴,申辯冤情,在攜扶父親雪夜渡斷橋脫難的同時,她繼續以教育奉獻為宗旨,春蠶紅燭,勤奮畢生,有過“桃李滿天下”的自豪和教書育人尊嚴。
母親在艱難的饑荒年代,帶領全家度過悲情歲月,1965年送走久臥病榻的父親後,她以自己後半生的政治運動經曆,與文革夢魘,硬挺到遭難期的1972年,再也經受不起那沒完沒了的清理階級隊伍與癌腫的雙重熬煎。在寫完二十餘首遺詩後,她從容、平靜、慈祥地麵對主的召喚和悅納,臥床十餘天,那時慈母癌病擴散的淒苦與磨折,已令我不忍卒睹,她那六十二年的生命風帆,已再難撐起。
清晨,我在慈母床沿,她硬撐著一夜未眠的病體,竭力讓我扶她起身,將頭依偎在我左肩,我知她彌留的大限將至,我們皆已無淚可泣,她脒著眼,在朦朧中,哀喃叨念著先父名號,伴隨著她拚盡的最後一絲氣力,吐口的是“我願和你們在一起”這幾個字,於青島市南區的伏龍山陋室,黯然西去。
母子情深的大廈崩塌後,天人永隔,母愛慰籍已去,對她依戀的歲月也消逝不再,這天倫之樂難再聚首的離別,我痛惜萬分,百感交集,她也成為追隨父親而去的又一位文革時代的被奠祭者,撒手離開了那臭老九們多災多難,難得瞑目的悲情塵世。
文革中期,作為長子的我,潸然淚下時,隻能用“天堂相見再續緣”的默默祈禱,領著留在青島的兩個妹妹,與慈母訣別,願她與父親逝去的靈魂,盡快相聚,並伴攜著我們子女同在。
父母一生飽經時代憂患,苦難過早奪去了他們的生命,成為對身心極度疲憊和憂鬱寡歡的一種解脫。他們追求民主正義,和對文化教育事業熱愛的身教,也成為我的人生榜樣。
慘不忍憶敘當年,親情的感知雖已不在,但自己若能續寫出兩代人的經曆情感,及周邊時事,是身為長子的心結。父母曾把文學夢想,寫留在落寞中,分別以默言或有語的終局,結束了各自的人生謝幕。上世紀三、四十年代,他們於文壇出版遺存的《神州遊記》、《莽蒼蒼行》和《離亂十年》、《產婦日記》、《中國女子教育新論》等幾本各自的代表作,也標誌著父母人世遊的不虛此行。
父母雖永結同心,但常經悲歡離合,更難到地老天荒。毋庸諱言,父親1965年五十六歲時,以無言的悲戚,愴離人世,慈母1972年於苦痛中迸力道出的“我願和你們在一起”遺言,慈祥展示出天下母親,在極度悲傷無奈下,對子女的樸實之心,和永難舍棄的愛。
我覺得在中國大陸,任何有信仰者對父母養育之恩的緬懷,甚至懺悔,隻有在老之將至的最後憶念中,才能毫無顧忌地用類似她“莫教伏龍山上月,笑汝負娘萬縷情!”等即將奔赴天國前的情感寄托,一氣嗬出,也隻有在這時,再也沒有挨受政治運動整肅、劃清思想界限之類的惶恐與慮懼,此種“萬縷情”的流瀉,才會更全麵,更真實,更奔湧。他們的寄望,當然與其人生觀是密切關聯著的。
我到了晚年,才逐漸體會到母親遺詩裏所言“誌大才疏年太輕,蕭蘭不辨偽與真,舌敝唇焦言多少,總說魚目是珠精”的比對內涵,再著眼於自己接觸到地球村的許多地域人們,在追求社會公平及向往生活質量、素養和做人權利尊嚴上的巨大差異,及不同價值觀時,對先人當年把握家庭命運走向時的書生意氣,究竟是怨天尤人,抑或是追悔莫及,那種複雜情感的交相匯聚,確難盡述,畢竟這些都是難以思憶的往昔。
父母親在上世紀三、四十代的中國文壇,曾留有過絲絲足跡,在一個充滿戰亂、動蕩、壓力、無常、忐忑自危數十年的漫長時代,社會製度、教育理念相異,感受不一,但他們並未放棄肩負的國民道德追求和責任,沒有隨波逐流參與中國式的黨爭內鬥,沒有在初始的南渡北歸及嗣後十數年的政治運動中,為個人需求,過甚的猶豫煎熬,沒有與愚弄人們的卑劣行為意識,同流合汙,隨波逐流。他們在文宛裏、講壇上、社會中,各自默默付出,象諸多同代人那般,成為奔波動蕩時期裏的過客。
在碧海藍天、紅瓦綠樹的青島客居,父母剛剛嚐到文人安定寫作,與出版碩果的苦樂兼收,他們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心中蘊蓄著表述人生世態的理想萌芽,正蓄勢待發,如母親1948年在《離亂十年》裏所述“繼續寫作,辦好、發展乾坤出版社”,成為他們夢繞魂牽的幼稚所在。但白雲蒼狗般的命運變遷,與帶來係列惆悵的無奈,及後續的摧殘磨難,與黯然神傷,又接踵而至。
1946年中國近代文官考試中,由行政院與考試院聯合對抗戰前的三屆高等考試及格人員予以縣長挑選試中,父親應考後雖獲第一名及考試院戴傳賢院長的手書訓文嘉獎,名噪一時,但基於母親後來唯恐“得罪人”的規勸,父親最終舍去縣長履職,全家依然留在青島。他們一生都以助人施恩、服務社會為做人職責,後半生卻都未能心緒安寧,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捱過持續多年的整肅,鬱悶壓抑,落寞以終。
他們類似中國文學史上一些著名詩人的命運多舛那般,天不假年,華屋山丘,兩位老人在五、六十年代的寂寞中,相顧慘沮,伴隨著他們的是夢幻理想的夭折,和哀莫大於心死般的消沉,哀戚之傷,永難愈合。他們離別人世前,華亭鶴唳,已難釋遙望故土之願,悲憤離開這無盡長夜,離開我們這五個子女,也離開了他們為之眷戀的文學教育事業。
青島,近代文壇裏有著琴崗的美譽,在學術事功上,父母的落葉歸宿,也體現在“夢斷琴崗”這四個字上,成為中國曆史列車轉向時,被過早毀掉的一代。
目前社會上流傳有“家中不掛死人相”的創新之說,該說法不知源於哪位專家之口?我隻知道悼念自家先人與至親,懸掛著與他們在一起的照片,是中華民族體現的一種人情與美德,這種對親人發自內心真實情感的崇尚與憶念,是一種體現靈魂與精神上的難得離分,具有承上啟下的教育意義體現,否則,數典忘祖也不會成為人所共知的貶義成語,使用至今。
我對與先人離別淚崩時的點滴情景,還一直猶記銘心,始終難忘。父母的靈骨盒,從曆經文革到後文革的1999年我們青島市的花園樓房祖屋被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強拆時,它日夜伴隨著我已數十年,祖屋被公權強製拆遷後,它們長眠安息墓穴碑陰篆刻著的“文曲彰金陵,飛天隕琴崗”十個金字,已顯然示出他們磨滅不掉的人生經曆與價值,與兒孫之輩對他們的緬懷之情。
1946年夏,父母帶著剛由重慶返歸青島的我,在觀象二路的聖保羅教堂,讓我接受了楊牧師主持的基督教洗禮,母親1972年遺詩中隱晦識別價值觀的叮囑,及“莫教伏龍山上月,笑汝負娘萬縷情!”等詩句,已在特定的時代背景下,直言不諱地道出了她的殷切期望。
這些家事,是母親留給子女的耳濡目染,文革中父母的手稿文跡,被上海交通大學八係三班研究生紅衛兵,千裏來青島破四舊的紅禍,毀佚殆盡,父母1939---1941年的兩地書未能及時出版,家中當年甚至連作為生活費的400餘元,都被這幾個厚顏無恥之徒稱道“路費不夠了”,順手牽羊,劫掠而去。五十年代中期父親著寫的長篇《陸遊評傳》書稿,當時還被帶到上海交通大學,作為“破四舊成果”展覽會上的“戰利品”展示過。
這些親臨過的劫難,已留在我的腦海,是家庭刻骨銘心的時代遭際點滴,將母親的叮囑和兩代人的百年曆經往事,憶錄留跡,是親人離世後留在我成長期中無法開解的悲慟心結,是曆經時代已鐫刻進曆史、難以磨滅的過往,要讓後人知道這些痕跡。
先父母上世紀六十年代,還曾述念過明代於謙(忠肅)的《石灰詩》雲:“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粉身碎骨全不顧,要留青白在人間”,詩很形象實在,有哲理,它道出了做人要有象“石灰”那種值得讚揚的節操與風骨,給我留下很深印象。
父母還屢屢提到胡適先生《四十自述》鼓勵人人寫自傳,“給史家做材料,給文學開新路”的時訓,但這些寄語也隻能是在真正有言論出版自由的民主社會,才能實現。記得季羨林先生在恩師胡適墓前曾痛心疾首地落淚追悔當年未能盡從師言,在《牛棚雜憶》中將文革傷痕,刻骨銘心地記留下來。然,先父母與我們子女,隻是時代進程中連個人命運走向,都難拿捏的同代過客,又何談記錄時代罹難真相的苦痛奢望? 我未學過文學寫作,果斷離去故國後,於耄耋之年能用普通訪民的這支禿筆,刻錄下時代掠過的點滴風雲浪花,實屬至幸。
我中年時,深感大陸某些情勢的變幻無常,父親政曆錯案若不及早糾正,重版先人舊作,將成奢望。我緊抓司法政策落實機遇,取得青島市中級法院再審平反的(85)刑二再字第3號《刑事判決書》後,使父母闡述家史的《神州遊記(1925——1937)》、《離亂十年(1937—1946)》等記敘個人前半生的著作,2005年後,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及上海遠東出版社相繼重版,而我撰寫的長篇紀實文學傳記《重吻大地——我的父親芮麟》,也完成了慈母“要留清白在人間”和“莫教伏龍山上月,笑汝負娘萬縷情!”之托。
筆者曾近二十年艱辛趕赴紫禁城,為諸多弱勢民告官者仗義執言,尋求有法必依的法治和被人民法院未經庭審、先予執行強拆花園祖屋的再審申訴上訪,曆經磨難,揭示吐露真情,十多次衝破堵截盤查,邁進最高人民法院,該院立案庭最終以(2012)行監字第646號再審立案。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於青島市中院主持的再審庭審中,筆者已將被訴先予執行強拆行政案的告申書證,翔實陳述,全盤展現。
當最高人民法院對被訴案再審庭審後,麵對其平日習慣性駁回行政訴訟原告再審申訴,實在一籌莫展,筆者又堅決拒絕與鳩占鵲巢、道貌岸然者的所謂調解,最高行政庭的再審主持人為掩飾涉案房屋共有權屬真相,繼續回避向青島市房產局調取“拆遷人”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與筆者先母權屬共有房產證前提下,回避具文撤銷被訴原判,以避免被訴案責任人將為此陷入法律追責等多重尷尬被動下,最高人民法院以獨創的“信訪終結,不予再審”口頭答複,和拒出再審複查裁判文書方式,“手大捂天”,將該案審監程序空轉,把該起再審行政訴案,束之高閣,成為中國式拆遷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的著名爛尾隱案。
在這種受害訪民求告無門的非正常態勢下,我或許是由於受到某種教育的緣故,對欺騙性的答複與蠱惑,還抱有某種幻想,在認識上,一如既往地膚淺。幸虧天賜假年,移地入籍,得以踏上涉外行政訴訟再審和運用中國司法訴訟檔案,邁入寫作房屋拆遷行政訴訟報告文學之旅。
筆者漸行認識到法紀虛設,有法不依,是法院某些人對非法權力受到蠱惑,不懼堅持枉法的本質原因。行政訴訟原告以在冊檔案中“裁判者”無法辯駁、蓋有法院公章的司法書證,依法質疑被訴再審案件,將這起法官刻意隱匿房屋共有權屬證據、對城市原告合法房屋先予執行強拆毀證的隱案,大白天下。
筆者確實不才,在該案維權抗爭再審中,目前還未最後拿到最高人民法院對(2012)行監字第646號案關於對該起未經庭審,法院以先予執行強拆裁定,滅毀行政被告違法裁決的原告合法房屋,但被訴枉法判決已被束之高閣近三十年,木已成舟,失信於民的事實,已留存青史,且枉判證據鏈,清楚在列,無法掩飾。這些令枉法者極度尷尬及庇護者厚顏無恥的醜態已大白天下,暴露無遺,隻能在難以遮掩的涉外行政訴訟中,讓世人看到其司法演技是如何再次盡顯了。
這世界,每人都有他特別珍愛的音符曲調,在生活中難被取代。當人們將撥弄體現苦痛心弦的文字,適時表述出來時,那已生效近三十年的(1999)青行終字第104號《行政判決書》清楚展現的:“經審查,本院認為:……先予執行的目的在於強製拆遷……”,竟被當成一種永恒的中國式“司法真理”,被最高法院行政庭頂禮膜拜,奉若神明,即使將它避束高閣,這個社會,難道真的如其宣講房屋拆遷中有那般幸福和諧嗎?那些大量難以持續遊走於北京府右街周邊的赴京涉訴訪民們,還能被稱為幸福美滿的“人民群眾”嗎?!
依法治國是文明世界的法治趨勢,正在滾滾向前。文革後人民法院自上而下、固守先予執行強製百姓房屋拆遷達十數年的司法政策,在2016年違法先予執行被正式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單列後,最高人民法院對(2012)行監字第646號案的再審審判監督,也隨之陷入極度被動,這正是不在少數的原告受害人之關注所在。
中國行政訴訟中大量原告被人民法院十餘年長期先予執行房屋強拆的冤錯案被拒糾,其背後法官刻意隱匿原告房屋權屬共有證據、觸及刑律被包庇的劣跡,這些與民事經濟訴訟中被揭露法官集體嫖娼案的曝光,同屬中國法官當代見不得人的著名案例,是文明世界司法訴訟中的公知汙穢。
我的人生,現已越過了萬重山,那兩本《蜩蜩夢淚——訪民是怎樣煉成的》、《案鐫恥碑——中國先予執行強拆透析錄》是在前述時代背景下,於地球村陸續公開官劫民產訴訟證據及有法不依而出版麵世的紀實報告,它與我擬將版行的《百年憶痕暨官劫民產訴訟隱案》這三部證據實錄,以博文乃至書籍方式,展示出與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強拆枉法行徑的博弈,已成大陸涉訴訪民追尋文明法治的留跡。筆者在文學城海外版《不容青史盡成灰》等多篇博文裏,能得到愛心讀者懇評,借此文表述,寥致謝忱了。
有言道“山不在高自成峰”,換言之,人有酸甜苦辣鹹的多樣感受,才叫生活充實。筆者望九之年,將兩代人的百年憶痕和親曆官劫民產、鳩占鵲巢的中國式拆遷行政訴訟,按“慈母遺訓指路明”的人生教誨,以《屋魂訴鳴》等博文,在尚未被風沙覆蓋的文學城網站發表,開解心結,刻留人間,未被封殺,實現維護合法房產的尊嚴和做人意誌,實屬不易。
當然,若能實現有法必依,將枉法者所謂“依法治國”的遮羞布剝去,讓那些沽名釣譽、欺世盜名的竊國賊們,原形畢露,實現筆者暮年紀實出版要旨,先父母得以笑慰天國,我的人世遊之願,也謂足矣。
下麵是筆者遵循慈母遺訓,已出版受國際知識產權公約保護的幾本作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