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阿爾伯特·辛納屈(Francis Albert Sinatra 1915年12月12日-1998年5月14日)是一位美國歌手和演員。他綽號“董事會主席” 和 “藍眼睛” ,被認為是20世紀最受歡迎的藝人之一。 辛納屈是世界上最暢銷的音樂藝術家之一,全球唱片銷量估計達1.5億張。
弗蘭克·辛納屈出生於新澤西州霍博肯Hoboken,父母是意大利移民。他的音樂生涯始於搖擺樂時代,深受平·克勞斯貝Bing .Crosby輕鬆舒緩的演唱風格的影響。1939年,他加入哈裏·詹姆Harry James斯樂隊擔任主唱。四年後,他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開始單飛,並成為當時年輕女孩的偶像。1946年,辛納屈發行了他的首張專輯《弗蘭克·辛納屈之聲》。之後,他與國會唱片公司Capitol Records簽約,並發行了幾張由納爾遜·裏德Nelson Riddle爾編曲的專輯,其中最著名的包括《淩晨時分》(1955年)和《搖擺情歌》(1956年)。1960年,辛納屈離開國會唱片公司,創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Reprise Records,並發行了一係列成功的專輯。他曾與貝西伯爵Count Basie樂隊合作,發行了《辛納屈-貝西:曆史性的音樂首秀》(1962)和《搖擺樂萬歲》(1964)。1965年,他錄製了《我生命中的九月》,並主演了榮獲艾美獎的電視特輯《弗蘭克·辛納屈:一個男人和他的音樂》。次年發行《辛納屈在金沙酒店》後,辛納屈與湯姆·喬賓Tom Jobim合作錄製了他最著名的專輯之一《弗朗西斯·阿爾伯特·辛納屈與安東尼奧·卡洛斯·喬賓》。隨後,他於1968年與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合作發行了《弗朗西斯·A.與愛德華·K.》。1971年發行《我的路》- “My Way” 後,辛納屈宣布退休,但兩年後複出。他錄製了多張專輯,並於1980年發行了《紐約,紐約》。
弗蘭克·辛納屈的演藝生涯也十分輝煌。憑借《亂世忠魂》-“From Here to Eternity”(1953)榮獲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後,他主演了《金臂人》-: The Man with the Golden Arm”(1955)和《滿洲候選人》-“The Manchurian Candidate”(1962)。辛納屈還出演過《錦城春色》-“ On the Town”(1949)、《紅男綠女》-“ Guys and Dolls”(1955)、《上流社會》- “High Society”(1956)和《帕爾·喬伊》-“Pai Joey”(1957)等歌舞片,其中《帕爾·喬伊》為他贏得了金球獎。在其演藝生涯後期,辛納屈經常扮演偵探角色,包括《托尼·羅姆》-“Tony Rome”(1967)和同名電影《偵探》-“ The Detective”(1968)。他於1971年榮獲金球獎塞西爾·B·德米爾獎。辛納屈一生還執導過一部電影,即反戰題材影片《勇往直前》- “None but Brave” (1965)。 1950 年,《弗蘭克·辛納屈秀》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CBS) 開播,辛納屈在整個 20 世紀 50 年代和 60 年代繼續在電視上亮相。
1983年,弗蘭克·辛納屈榮獲肯尼迪中心榮譽獎;1985年,榮獲總統自由勳章;1997年,榮獲國會金質獎章。他共獲得11項格萊美獎,其中包括格萊美理事會獎、格萊美傳奇獎和格萊美終身成就獎。美國音樂評論家羅伯特·克裏斯特高稱辛納屈為 “20世紀最偉大的歌手” ,他至今仍被視為一位標誌性人物。
弗朗西斯·阿爾伯特·辛納屈於1915年12月12日出生於新澤西州霍博肯市門羅街415號的一棟公寓樓(門羅街415號的房屋被燒毀,不複存在. 原址上有一個磚砌拱門,人行道上有一塊銅牌,上麵寫著“弗朗西斯·阿爾伯特·辛納屈:歌聲”。門羅街417號的建築上掛著一塊 “從這裏到永恒” 的招牌,上麵有奧斯卡獎杯的圖案。該建築於2001年由埃德·希拉克改建為博物館,但五年後因維護問題關閉。)
,是意大利移民娜塔莉娜·“多莉”·加拉文塔和安東尼諾·馬蒂諾·“馬蒂”·辛納屈的獨子。辛納屈出生時體重13.5磅(6.1公斤),需要借助產鉗助產,這導致他的左臉頰、頸部和左耳嚴重受傷,耳膜穿孔——終身受損。辛納屈的祖母用冷水衝洗他,直到他喘息才把他救醒。由於辛納屈的傷勢,他在霍博肯聖弗朗西斯教堂的洗禮被推遲到1916年4月2日。辛納屈童年時接受的乳突骨手術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了嚴重的疤痕,青春期時,囊腫性痤瘡又給他留下了疤痕。 他在羅馬天主教教會長大。
辛納屈的母親多莉Dolly精力充沛、幹勁十足;傳記作家認為,她是兒子性格和自信形成的主要因素。辛納屈的第四任妻子芭芭拉後來聲稱,多莉在他小時候“經常打他”。多莉在霍博肯和當地民主黨圈子裏頗具影響力。她曾擔任助產士,據辛納屈的傳記作家凱蒂·凱利Kitty Kelley稱,她還經營著一家專門為意大利天主教女孩提供墮胎服務的非法診所,因此被戲稱為“Hatpin Dolly”。她精通語言,曾擔任當地的翻譯。
辛納屈的父親馬蒂Marty目不識丁,曾是一名輕量級拳擊手,後來在霍博肯消防局工作,一路晉升為隊長。由於自己不識字,馬蒂強調接受“完整而全麵的”教育的重要性,並向兒子灌輸了成為一名土木工程師並進入霍博肯史蒂文斯理工學院學習的願望。辛納屈經常待在父母位於霍博肯的酒館裏,做作業,偶爾唱歌掙零錢。大蕭條時期,多莉給兒子錢讓他和朋友外出,買昂貴的衣服,以至於鄰居們都說他是“附近穿得最好的孩子”。辛納屈從小到大都非常瘦小,他瘦削的身材後來成了舞台表演中經常被拿來開玩笑的梗。
弗蘭克·辛納屈從小就對音樂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尤其鍾愛大樂隊爵士樂,他經常聆聽吉恩·奧斯汀Gene Austin、魯迪·瓦利Rudy Valle、拉斯·科倫坡Russ Colombo和鮑勃·埃伯利Bob Eberly等人的音樂,同時又視賓·克羅斯比Bing Crosby為偶像。15歲生日時,辛納屈的叔叔多梅尼科送給他一把尤克裏裏,他經常在家庭聚會上用它演奏。1928年,辛納屈進入大衛·E·魯初中就讀,1931年進入A·J·德馬雷斯特高中(後更名為霍博肯高中),在那裏他曾為學校舞會安排樂隊演出,但僅僅上了47天課後,就因“擾亂學校秩序”而被開除,未能畢業。
為了討母親歡心,辛納屈進入德雷克商學院Drake Business School學習,但11個月後便輟學了。多莉發現他當時在《澤西觀察報》(Jersey Observer,後並入《澤西日報》)做送報員,他的教父弗蘭克·加裏克也在那裏工作。辛納屈後來在蒂特延和朗造船廠當過鉚工。他開始在霍博肯當地的社交俱樂部演出,並在澤西市的WAAT等電台免費演唱。在紐約,辛納屈靠唱歌換取晚餐或香煙。為了提高口語能力,辛納屈開始向聲樂教練約翰·奎因蘭學習演講技巧,每次課一美元。奎因蘭是最早注意到他驚人音域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