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長大了做什麽
我們家的小人書不少,彩色的隻有一本《我長大了做什麽?》。翻開書,第一頁寫著:“人一天天長大,總有一天會長到十七歲。”
我長到十七歲做什麽呢?於是我去問奶奶。
“長到十七歲當兵。你表伯文靜得像個姑娘,還參軍入伍當上將軍,你天生的程咬金更該效命疆場,像一代代英雄那樣拋頭顱灑熱血。”
“為什麽要我去拋頭顱灑熱血呢?”
“中國人太受欺負了,外國人闖進中國,大好江山打得稀裏嘩啦,還要咱們割地賠款,當亡國奴。我從小就佩服那些武將,校場打擂時就跑去看,一個個好漢騎馬射箭比武;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八國聯軍進京,義和團引頸就義,為國捐軀;抗日時,我還親眼見到年輕的書生上台演講,講得聲淚俱下,越說越激動,當場斷指血書,誓死也要上前線。”
我問:“斷的是哪根指頭?要是斷了二拇指,就沒法扣扳機了。”
奶奶笑著說:“斷指血書是義士壯舉,你堂兄、表兄聽了都受到愛國主義教育。你倒好,想到哪個指頭扣扳機了。這樣與眾不同,也許幹別的更好。”
“到底幹啥呢?”
奶奶說:“到底幹啥?你長大後自然知道。現在,先要見識世界。‘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於是奶奶出門總要帶上我和姐姐。上街買水果啦,去一樓交房租啦。
交房租在一樓,有個頭上纏著紅頭巾的印度錫克族人負責收房租,姐姐背地裏管人家叫紅頭阿三。在那兒還會遇到一個慈眉善目的禿頂老頭兒,每次遇到,他總會給我們拿奶油糖。姐姐說他是房東李亞溥,猶太人。
1954年初夏的一天,李亞溥來家,對爸爸說:
“政府部門征用六樓,要你們月底搬家。”
“又不讓住了?月底就幾天了,這兩天叫我去哪兒找房?”
“政府不讓住,我有什麽辦法?喏,這是退給你的押金。房子已經幫你找好,在勸業場附近,租金還要便宜些。”
我們搬走後不久,大樓被政府沒收,李亞溥被驅逐出境。
新家在承德道31號,有著很多鮮活記憶的童年從那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