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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篇】略方

(2023-10-28 12:58:52) 下一個

【第三十九篇】略方

 

【原文】經有得,得有識。識識知識,故為深也。

群書【釋譯】人通過經驗,得到知識。通過知識學到更多東西,越懂越多,水平越來越高,就成了學富五車的高人。

 

【原文】識而不發,謂之淺也。至理緣道,至道緣玄,眾玄之境,通世隨人也。

群書【釋譯】然而,有學識卻不傳播給他人,是迂腐的。最高深的道理是世間正氣,這也是最簡單的理。很多時候,要在世間,才能知道人們在想什麽,才能真正幫到他人。用當代人的說法,就是入世修行。

風之光注:

識而不發,謂之淺也。至理緣道,至道緣玄,眾玄之境,通世隨人也。

直譯:

有知識但是用不出來,這種知識本質是很淺層的知識。

最高深的智慧得去研究道,想要把道研究的很明白,就得研究那種形而上的東西,而光研究這種形而上的東西,是沒用的,還得在人世間修煉,在日常生活中體悟。

隻有能知行合一,把形而上和形而下關聯的人,才能抵達最高境界。

 

【原文】君不償以己私,魔而出,何神根。眾法之源,神性也,眾玄之源,善也。

群書【釋譯】如果人挾私而行,魔欲出宮,全是人的欲望在作祟,沒有神根在。所謂法術神奇的源頭在於神識,而神識要靠善意來發動。

 

【原文】吾以唯餘故高深,層略也,法何高也。

群書【釋譯】一天到晚故作高深狀,裝神弄鬼,這種層次太低,水平又能高到哪去呢。

 

【原文】善有心,在世人,略有方,濟世良,神之性,人至醒。

群書【釋譯】善良在塵世間每個人的心中,所以隻要找到正確的方法,讓人們的善意發揮出來,神性就發動了,人就會通曉很多道理,提高智慧。

風之光注:

善心,人皆有之,善心啟動,自然而然能知曉很多正確的方法,然後拿這些方法濟世救人,神性就會越會越來越旺盛,人也就會,逐漸覺醒自己的本來麵目。 

 

【原文】法為法,術為法,思為法,人為法,吾為法,層法層層,高深莫測也。

群書【釋譯】這時,不管用何種法術,“術為法”也好,“思為法、人為法”也罷,都會起到舉一反三的效果。因為這時人本身就是法術的化身——萬物不沾之境界。

風之光注:

首先,法為法,人為法。這代表的是,境界的不同。

以何為法,就代表著,思想境界的水平線。

齊威王論寶

齊威王即位的第二十四年(前355),與魏王在郊外一起打獵。魏王問他:“大王也有寶物嗎?”齊威王說:“沒有。”魏王說:“像我們魏國這樣的小國家,也還有能照亮前後各二十輛的直徑一寸的夜明珠十顆,齊國這樣的萬乘之國怎麽能沒有寶物呢?”

齊威王說“我和你當作寶物的有所不同。我有個大臣叫做檀子的,派他鎮守南城,楚國人就不敢向東方侵犯掠奪,泗水之濱的十二諸侯都來朝拜。我有個大臣叫盼子,派他鎮守高唐,趙國人就不敢到東邊的黃河裏捕魚。

我有個官吏叫黔夫的,派他鎮守徐州,燕國人就到北門祭祀,趙國人就到西門來祭祀,以求神靈保佑不受攻伐,搬家跟隨他的有七千多家。我有個大臣叫種首的,派他戒備盜賊,結果就道不拾遺。這些都將光照千裏,豈止是十二兩車呢!”魏惠王心中慚愧,敗興而去。

在這個故事中,魏王以夜明珠為寶,而齊威王以人才為寶,這就是法的境界不同。

同樣,以法為法和以人為法,境界是天壤之別。

隻要神性發動,那麽就會從一開始以法為法到以思為法,到以人為法,最終,法的境界,高深莫測,永無止境。

 

【原文】欲己心,在己人,略有方,濟吾強。魔至性,人至滅,法為魔,本為騙,思為妖,人為怪,吾為妖。層魔相限,陷足透底也,何論高也!

群書【釋譯】人性受魔所染,都是因為自己的欲望,所謂的方法,就是想強大自己。事實上,這是魔性的,魔高人消。這種法術出自魔,看似高深實則淺薄,長此以往,思想會成妖性,人會變成怪物。魔都出來了,又怎麽可能強呢!

風之光注:

這段話和上段話是成對的,上段話是正向說明,這段話是反向說明。

反過來呢,魔性發動,法為魔轉,那麽就會逐漸走向,裝腔作勢,弄虛作假,自欺欺人的道路,最終,境界越來越低,低到陷進地裏了,人也就離死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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