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役結構”而非“戰役要素”直接決定戰役勝負的道理,揭示了戰役的以劣勝優原理。力量劣勢者可以通過努力,通過形成對己有利的“戰役結構”而獲勝。而力量優勢者,如不能將力量優勢轉化為對己有利的“戰役結構”,也可能導致失敗。信息化條件下,麵對戰略背景、武器裝備、作戰對象和戰場環境的巨大變化,我們要占據戰場主動、贏得勝利,需要構建新的具有我軍特色的“戰役結構”理論體係。
什麽是“戰役結構”
本文所述“戰役結構”,是指戰役所包含的一係列兵團戰鬥及更大規模作戰行動的數量、樣式,以及它們在目的、時間、空間上的聯係。任何戰役都必然包含一定數量的兵團戰鬥或更大規模作戰行動,且這些行動在目的、時間和空間上是必然聯係的。如遼沈戰役包含塔山阻擊戰、黑山阻擊戰和錦州攻堅戰等主要行動。在目的上,塔山和黑山阻擊戰是為了保障攻克錦州;在時間上,兩個阻擊戰必須堅持到錦州攻堅戰取得勝利;在空間上,兩個阻擊戰必須將援敵阻擊在距離錦州的一定距離上,以阻止援敵幹擾我奪占錦州。現代戰役也同樣包含一係列兵團戰鬥及更大規模作戰行動,以及它們之間的必然聯係。如製信息權行動能保障製空權行動的成功,沒有製信息權就沒有製空權;製空權行動能保障製海權行動的成功,沒有製空權就沒有製海權;爭奪“三權”行動能保障其他行動的成功,沒有“三權”做保障,其他行動就難以成功。
每一事物都有其特殊結構。一係列兵團及更大規模作戰行動及其之間的關係就是戰役所特有的結構。
以有利於己的“戰役結構”對付敵人,是贏得勝利的奧秘所在
“戰役結構”決定了戰役勝負,並牽引和規範著戰役指揮、戰役協同、戰役保障等諸多事物。要想贏得戰役勝利,應該至少做好兩件事:一是選擇一係列對己有利的戰鬥、突擊、機動等行動作為構成戰役的“基本粒子”;二是正確設計一係列作戰行動在目的、時間、空間上的關係,使它們能夠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任何一個時期,一支軍隊麵臨的作戰行動性質都是多樣的,一係列作戰行動之間關係也是多樣的。選擇對己有利的“戰役結構”,是實施戰爭、戰役指導的關鍵。
比如,我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存在著多種性質的戰鬥、突擊、機動:“城市暴動”性質的作戰等,如南昌起義、廣州起義;城市攻堅性質的作戰等,如打長沙、攻贛州等;陣地防禦性質的作戰等,如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作戰中的廣昌保衛戰等;遊擊戰、運動戰性質的作戰等,如中央蘇區第一至第四次反“圍剿”作戰中的諸多戰鬥。選擇何種“戰役結構”成為我紅軍時期“打勝仗”的關鍵。依據井岡山時期我軍人員少、裝備差、缺少必要的火力毀傷能力,以及在陣地攻防、城市攻防等戰鬥中不占優勢的客觀現實,毛澤東開創性地將一係列小規模的襲擾、偷襲、奔襲等戰鬥樣式進行組合,攻敵於不備之時,贏得了井岡山時期一係列反“進剿”、反“會剿”的勝利。閩西時期,針對我軍已經發展到數萬、有了遊擊戰經驗、根據地得到相當規模擴大等現狀,創造性地將一係列正規兵團的伏擊、遭遇、奔襲等運動戰戰鬥組合成戰役,贏得了中央蘇區第一至第四次反“圍剿”作戰的勝利。長征到達延安後,毛澤東對此作了係統的理論總結,提出了“作戰形式”概念。此概念最核心的內涵是選擇“戰役結構”的性質。在這一理論指導下,抗日戰爭中,我軍選擇了遊擊戰“戰役結構”;解放戰爭中,我軍選擇的是運動戰“戰役結構”;抗美援朝戰爭前期我軍創造了不遠離陣地的運動戰“戰役結構”,後期又創造出以坑道為依托的堅固陣地防禦“戰役結構”。這些“戰役結構”,都是依據當時客觀實際,從發揮我軍優勢、削弱敵人優勢出發,將有利於我的一係列戰鬥、突擊、機動等行動組合成戰役。我軍在幾十年戰爭實踐中之所以能以劣勝優,戰勝各種強敵,在作戰指導上最核心的要訣,就是選擇對己有利的“戰役結構”。
信息化條件下,我軍作戰的戰略背景、武器裝備、作戰對象、戰場環境等發生了巨大變化,出現了一體化聯合作戰背景下的許多新的戰鬥、突擊、機動樣式。在紛繁複雜的新作戰行動樣式中,我們需要理清兩個問題:一是新形勢下哪些作戰行動對我有利;二是如何選擇對我有利的作戰行動組合成戰役,使一係列作戰行動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構建我軍特色“戰役結構”理論體係,有助於提升能打仗、打勝仗能力
什麽是能打仗、打勝仗能力?從“戰役勝負是由‘戰役結構’直接決定的”這一結論出發,能打仗、打勝仗能力表現在三個環節上:一是在戰役籌劃階段,指揮員要具備依據敵情、戰場環境、我情等實際情況,籌劃對己有利“戰役結構”的能力;二是在對抗過程中,指揮員要有運用隱真示假等各種造勢手段,造成並利用敵人失誤,形成對己有利“戰役結構”的能力;三是在戰役打響後,部隊要有打贏已經形成的一係列作戰行動的能力。
上述三種能力,需要通過構建我軍特色“戰役結構”理論體係來獲得。首先,要論證信息化條件下我軍必須且能夠遂行哪些性質的戰鬥、突擊、機動等行動,這些行動需要什麽力量、采取什麽行動程序、能夠達成什麽作戰目的等,構建起具有我軍特色的戰術理論體係。有此理論,就能找出我軍在戰鬥層麵存在的不足,對能否打贏各種作戰行動做到心中有數。其次,要研究一係列戰鬥、突擊、機動等行動的組合方法。即哪些應該先進行,哪些應該後進行,論證一係列作戰行動在目的、時間、空間上的配合關係,形成具有我軍特色的“戰役結構”理論體係。有此理論,就能對我軍在戰役層麵存在的不足,對如何使用戰役力量、如何擺兵布陣、如何定下高質量戰役決心做到心中有數。再次,要研究戰役指揮員和指揮機關在籌劃“戰役結構”、形成“戰役結構”過程中的工作程序、內容和方法,即確定在籌劃和實施過程中,指揮員和指揮機關在什麽時機、按照什麽標準、運用什麽方法、完成什麽工作。有此理論,戰役籌劃和指揮能力的培養就有了依據。
構建上述理論體係,於戰役指揮員和指揮機關而言可以培養籌劃打仗的能力,於部隊而言可以訓練在實戰中打贏一係列作戰行動的能力。
總而言之,曆史上任何一支能征善戰的軍隊,都必須以具有自己特色的作戰理論為支撐。戰爭年代,我軍之所以能屢克強敵,就是有“遊擊戰”“運動戰”等特色理論指引。今天,也隻有構建起具有我軍特色的作戰理論,才能把能打仗、打勝仗要求落到實處。這一理論必須回答好以下問題:一是回答好我軍將來的戰役包含什麽樣的戰鬥、突擊、機動等行動。要以兵器試驗、戰鬥實驗數據為依據,對這些作戰行動所需力量、作戰空間和持續時間、可能的行動程序、雙方可能的損耗、可能的結局等做出定量和定性分析,建立起技術和戰術數據庫。二是回答好在各種戰役樣式中,上述一係列作戰行動應以何種目的、空間和時間關係進行組合,構成戰役整體。三是回答好戰役指揮員和指揮機關籌劃戰役過程中的邏輯方法,及以此邏輯方法為基礎的工作程序、內容和標準。四是回答好在對抗條件下,運用什麽手段才能形成己方所需要的“戰役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