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昊然、周冬雨、梅婷,很多傑出演員演繹了一個反人性、蹩腳難受的故事,歸根結底是編劇的失敗。
前文提到,雙雪濤對他筆下的人物充滿了愛,反派也有可親可愛之處。而《平原上的火焰》編劇則深怕人物太飽滿,拚命往刻板單薄的方向寫。
最現成的例子,莊德增就是一個投機取巧、行賄走後門、把國有資產吞為己有的黑心商人。對兒子也是張口就罵、抬腳就踹,簡單粗暴。影片中二人應該是離了婚,傅東心辦個人畫展時,莊德增抱著鮮花去道賀。尷尬無趣,對劇情發展毫無幫助,純屬多餘。編劇還暗示傅東心愛上了李守廉,甚至李斐要買四張車票一起去南方,唉,何時青少年會關心父母的愛恨情仇?原著裏傅東心苦苦找了李斐多年,無果,周遊世界去了。自由想象一下,發了財的莊德增高高興興出錢讓太太旅遊去,高知博學又離得遠遠的,既可做吹噓的資本,又不影響自己風流快活,比離婚可體麵多了。
孫天博是改編最失敗的人物。影片裏,孫天博繼承了診所,照料殘疾的李斐,心懷暗戀。八年後莊樹找來,二人重入愛河,孫天博打翻了醋缸,居然敢開車去撞莊樹的警車!甚至對暗戀的李斐大喊大叫,摔了她的假肢,質問,“他看到這些還會愛你嗎?” 天哪,李孫兩家世交、李斐是妹妹般的存在好不好?李斐在車禍中失去雙腿、又加上左手(編劇覺得越慘越有人同情是嗎?),孫天博做為醫生,更自然的情感應該是憐憫、拯救吧?就算哥哥愛上了妹妹,八年時間不表白,莊樹一出現,追尾撞車、言語暴力都出現了,愛得生猛衝動。然後李斐一個受不了,拔刀就把孫天博捅死了!一個靠假肢行走的小女子,居然行動敏捷、正中頸動脈,然後看著哥哥兼多年的私人醫生嘩嘩冒血,任他血盡而亡。二人有感情嗎?怎麽就突然下了殺手?二人早有嫌隙嗎?怎麽就能八年朝夕相處悉心照料相安無事?
編劇煞費苦心,把殉職的警察蔣不凡改為早和莊樹認識,而且贏得了莊樹的尊敬。打架犯渾的莊樹在警局裏和警察動手,蔣不凡去拉架,被莊樹一拳打在臉上,居然不惱,洗洗臉,和顏悅色繼續開導。這都什麽呀?真對莊樹好,是這個好法嗎?看看原著怎麽寫,合情合理精彩多了。
原著用莊樹口吻來寫:“他說,我看了你的檔案,你隔三岔五就進來一回,都是為別人出頭,你說你將來能幹啥?你那幫朋友,從這裏出去的時候,哪個回頭看你一眼,哪個不是溜溜地趕緊走了?我說,操你媽,有種你進來和我單挑。他說,單挑?我一槍就打死你。我開槍不犯法,你會開槍嗎?你知道槍怎麽拿嗎?傻逼。我把手從柵欄裏伸出去,抓他的衣服,他沒動,衣服被我緊緊攥著、他說,你好好摸摸,這叫警服。昨天有個毒販,把自己的父母都砍死,搶了六百塊錢。他爸臨死之前還告訴他錢藏在哪,讓他快點跑。你這個臭傻逼,你敢嗎,你敢動這種人嗎?告訴你,今天收拾完你,我明天就把他抓回來,你們這幫傻逼。”
劉昊然演的莊樹,一個詞概況:莫名其妙。青少年時期犯渾打架,對搶了母愛的李斐一會兒冷言冷語,一會兒又嗬護有加。涼鞋、手套,一堆牽強附會的生硬符號。對聖誕夜之約根本忘得幹幹淨淨,好像沒太把李斐放心上,重逢後突然又好像曾經深愛過,吻戲來得唐突可笑。好像浪子回頭成了一個好警察,一扯上李斐,毫無警德、循私情放水,人物根本立不住。
李斐呢?我認識一個左腿因小兒麻痹萎縮的人。腿部用鋼圈固定支撐。每次坐下起來都得調整一下鋼圈,行走也吃力。電影裏李斐失去了雙腿加一個胳膊,居然能雙手一撐,跳坐到車子上。還偷偷瞟一眼莊樹,對方是否被自己的身手騙過了,不希望心上人知道自己的殘疾。這簡直是侮辱殘疾人的艱辛,侮辱觀眾的智商。李斐被傅東心喜愛,是個聰明有悟性的女孩。電影裏,李斐就是一個情癡,隻為莊樹活。莊樹一找來,六親不認了,殺了哥哥,對父親的死活無動於衷,毫無感恩。這個人物的可愛之處在哪裏?過去經常讀到好演員會跟據對人物的理解,片場要求改台詞改情節。這個電影給人的感覺是,編劇瞎胡寫,演員瞎胡演,希望觀眾也瞎胡看算了。
好好一個故事,改編得低級趣味,畸戀、暴虐、毫無人性。觀眾無法產生同理心同情心,隻覺得變態惡心。可惜了原著,可惜了那麽多好演員,可惜了許多投入的錢財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