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小鎮發生了一起嚴重車禍。車速是兩名未成年人,因為極度超速,車輛失控撞毀。兩人都被緊急送醫,其中一名孩子,昏迷了兩個星期,最終還是沒能醒來。因為兩個孩子都同屬於小兒曾經的賽艇隊,大的那名,可能還會來過我們家的 Party,我更是格外難過。
更詭計的是,死去的那個孩子,在車禍發生的若幹秒之前,還在社交媒體發視頻,顯示當時的車速是限速的三倍以上。且這不是孤例,兩年前,鎮上一個高中生,100 邁以上的摩托車超速,當初死亡,同時死亡的,還有另一輛車裏,一名無辜的未成年人。
我還曾聽之前的閨蜜說,鎮上十來年前,還發生過一起,運動隊的少年,趁父母不在家,邀請同學們來聚會,喝了不少父母放置酒櫃的酒,繼而,酒後駕駛,最終導致一個很優秀的女生死亡。聽說,所有的孩子,包括當事人父母,都被告上法庭。
這些事給整個社區,都帶來了很大震動,為什麽會有那麽多年輕人,願意冒著生活危險去挑戰規則?
其實,我的工作經曆和背景,已經告訴我很多的答案。其中一個最常見的,就是控製與反控製。生活中決定權太少,借抗拒找回權力。我有一個客戶,長得非常好看的高中生,用不吃飯去抵抗母親對她的控製。繼而,最終真的是,習慣性吃不下飯了。
還有的,會去偷東西,甚至去偷自己並非多需要的物品。哪怕偷了之後,就扔掉。他/她享受的,是自己做主的快感。
“孩子這些行為,表麵上看是藐視規則,本質上多半在說:
我想被理解。我想有選擇權。我害怕失敗或被否定。我需要知道我依然被愛。反抗規則,往往是對規則背後的關係,做反抗。“
我的觀察,大致有這幾類原因,孩子容易,也會慣性,藐視規則。
父母管教方式太嚴苛,或是,太 random。即,過度懲罰,或是情緒化管教。
父母自己言行不一。自己也不受規則,或是,三天兩頭換規則。今天行的,不一定明天也行。
生活中,孩子的自主性太低。什麽都是父母說了算。父母永遠都是對的。
我們說,孩子出現問題,家長首先要反思自己。如果家長不修正孩子的成長環境,還有彼此的互動關係,基本沒可能得到好轉,直至悲劇發生。
診療中,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父母是孩子的藥方。其實,都不用外求。或是,孩子出現了問題,父母首先要去看心理醫生。
我最早參與的診療項目,如今看來,對我的診療非常有幫助。那是一個四方項目。即,一個青少年出現問題,我們需要多方去提供支持。父母為一方、孩子自身為一方、父母和孩子共同為一方、校方為一方。四年的實踐,我非常認同這個係統。後來,我還參加過一個項目,那是針對 Probation 的孩子的,專門針對父母。但我是非常不認同這個係統的。就是我說的,他們用控製的方式,繼續去控製 Probation 的少年。我以為是沒用的。這個係統,還曾要求診療師,字字句句,嚴格按照他們的方式,去“教化”這個家庭。他們真的是想多了。最後,連我這麽一個,認同這項事業的,經驗豐富的,且持牌的診療師都離開了。
即,任何的係統,家庭係統也好,學校係統也罷,靠單純的控製,就能改變人的行為,我是持非常保留的態度的。
作為家庭係統的領導,父母需要放下尊卑,或是,也要給與青春期孩子應有的尊重。而不是,你是領導,所以一切都是你說了算,沒用的。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一輩子都是巨嬰,或又是一個獨裁者。
父母問我,那怎麽辦?任他們來?那自然也不是。他們畢竟是未成年人,哪怕就是成年人,隻要你還居住在我的屋簷下,基本的規則是需要的。但這個規則要少,要清晰,且要 including 孩子,即,讓孩子參與製定規則,且給他們選擇權。我提議父母最多的就是,不要動輒拿走孩子最心愛,最在意的事物。父母說,隻要這些,他們才在意啊。我說,不行。懲罰的目的,不是讓他們害怕。比如,可以考慮用家務時間,或是,讓孩子自己選。還有,孩子出現問題,不是馬上就懲戒。先要共情情緒,為什麽發生這樣的事情?情緒平穩後,再談規則。等等。
如果說,這個世界有我最在意的,第一,一定是孩子,父母是孩子的天。我們的改變會成就他們一生的幸福。這是最大的公益,值得去做。第二,婚姻關係。一個家庭,如果父母關係融洽,哪怕什麽都不作為,孩子也大概率錯不了。
我願意盡我一生,在以上領域,付出我的精力和時間。生命不息,撰文不止。哈哈。
很讚同!